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現就報關單位備案(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報關企業備案)全面納入“多證合一”改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申請人辦理市場監管部門市場主體登記時,需要同步辦理報關單位備案的,應按照要求勾選報關單位備案,并補充填寫相關備案信息。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多證合一”流程完成登記,并在市場監管總局層面完成與海關總署的數據共享,企業無需再向海關提交備案申請。“多證合一”改革實施后,企業未選擇“多證合一”方式提交申請的,仍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提交報關單位備案申請。
報關單位辦理流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備案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3號)執行。涉及報關單位備案的具體業務問題,企業可以咨詢海關12360熱線或所在地海關。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2019年第14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12月20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報關單位備案全面納入“多證合一”改革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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