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農村局(農委),漯河市畜牧局:
現將《河南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2年1月12日
河南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實驗室生物安全風險,規范我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管理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23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備案的實施機關
設區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獸醫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備案登記工作,且每年12月5日前將備案情況匯總后報省農業農村廳。
二、備案對象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與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有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等活動的一、二級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實驗室。
新建、改建或擴建的一、二級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應當在實驗室建成后30日內向備案實施機關備案,并提交有關材料。已經建成并運行的實驗室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0日內,向備案實施機關申報備案。
三、備案程序
(一)自我評估。實驗室設立單位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則》《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及動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防護原則,對本單位的實驗室進行自我評估,確認實驗室級別;對實驗室可能涉及第一類、第二類動物病原微生物有關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危害進行風險評估。
(二)提交備案材料。
申請實驗室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申請書》(附件1);
2.實驗室或者實驗室設立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3.生物安全管理框架圖(能明確顯示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職責和管理關系);
4.實驗室平面布局圖;
5.實驗室可能涉及第一類、第二類動物病原微生物有關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危害風險自評報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實驗室應承諾對其申報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三)備案審核。
1.設區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獸醫主管部門收到申報備案材料后應當場進行初步審查,對申報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報單位補正。
2.對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申報要求的,獸醫主管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材料的審核。對經審核不符合備案規定的,獸醫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申請單位,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者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備案。
(四)發放備案通知書。對材料審核通過的進行現場核查,符合要求的,向申請單位發放《河南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備案通知書》(附件2),予以備案。
四、變更和注銷。已備案實驗室的負責人、實驗活動等與生物安全相關的重大事項發生變更(含新增)時,應于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原備案實施機關提交《XXX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及實驗活動備案變更(含新增)說明書》(附件3)。
因實驗室變更達不到相應等級要求或其它原因需要取消已備案的實驗室,應在取消之日起30日內向原備案實施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附件: 1. 河南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申請書.docx
2. 河南省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通知書.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