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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安發〔2022〕2號)

   2022-01-30 339
核心提示: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及《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扎實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真正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各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省人民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各有關企業:

《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實施方案》已經省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1月27日

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及《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扎實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真正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1.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從嚴從實管控安全風險;保障安全投入;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配齊配強危險化學品專業執法力量;按照“三個必須”要求,落實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防止漏管失控;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信息化防控手段。

3.管控生產儲存環節重大安全風險。整頓精細化工生產秩序,督導企業合法合規安全生產;加強對老舊裝置設備安全評估管控;提升石油儲備庫安全監控水平。

4.管控交通運輸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建立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運輸行為;嚴格執行充裝、禁行、巡查、臨時停放制度措施;推動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開展油氣長輸管道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督導落實托運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5.管控廢棄處置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建立相關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整治危險化學品儲存處置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管控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風險。

6.管控化工園區重大安全風險。盡快完成化工園區認定,解決化工園區無序聚集、因企設園、功能分區不合理,一體化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按規定配置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專業監管力量。

二、時間安排

2022年1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必須完成具體實施方案或任務清單的制定,并開展動員部署;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總結驗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統籌協調和監管責任落實。

1.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統籌協調,參照國務院安委會的做法,在省政府安委會下設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由常務副省長擔任委員會主任,副秘書長、省應急管理廳廳長擔任委員會副主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主要負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重大問題。成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專家組,為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提供建議。各市、危險化學品重點縣應參照設置。(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各市、有關縣安委會負責)

2.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落實《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20〕-41)、《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的通知》(晉安發〔2020〕18號),確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落實到位。強化督導通報和巡查考核,按時間節點完成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銀保監會、省能源局、國家鐵路局西安監管局、民航山西監管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3.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職責,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廳字〔2018〕34號),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防控任務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中,明確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制定安全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安全任務清單。市、縣參照落實。(省安委辦,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負責)

4.強化落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和化工園區安全職責,各市研究出臺具體措施,清徐縣、襄垣縣、澤州縣、孝義市、交城縣、靈石縣、襄汾縣、河津市、新絳縣、芮城縣10個危險化學品重點縣設置危險化學品監管科(股)室、明確危險化學品專職監管人員、配置危險化學品常駐專家。內設化工園區的開發區應落實落細監管執法責任,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建立完善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負責)

(二)進一步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落實《山西省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開展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2022年底前,轉移項目安全設計診斷完成率達到100%,精細化工企業整治任務“四個清零”完成率達到100%。已認定的化工園區全部建立項目準入管理制度,全部達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市、縣安委會和開發區(化工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縣級安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6.落實《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落實石油儲備庫等大型油氣儲存基地“一庫一策”整改方案,開展本質安全提升專項整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長效機制。2022年上半年完成“一庫一策”問題隱患整改和“四個系統”改造提升;年底前建立風險評估長效機制、基本建成企業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取得明顯進展,實現高風險、較高風險等級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動態“清零”。(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山西局分工負責)

7.落實《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防控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2022年底前,硝酸銨、硝化生產企業“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面落實,并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全面完成重氮化企業專項治理;硝化、重氮化工藝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改造取得明顯成效。(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8.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實施分類整治,加強老舊裝置安全運行監控,分步完成老舊消防設施改造,建立長周期安全運行的技術保障體系。2022年底,實現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態化嚴格管控一批。落實企業定期評估與相關行政許可相結合的管理制度。(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9.落實《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按照國家六部委《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及我省相關要求,開展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推動各地區落實“一園一案”整治提升方案,以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為牽引,堅持制度完善和項目建設“兩手抓”,發揮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專家服務指導作用和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建設支撐作用,落實動態調整機制。確保2022年底前,全部達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分工負責)

10.落實《油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防控油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開展管道占壓、交叉穿跨越等隱患整治“回頭看”,完善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質安全水平。到2022年底,實現管道外部隱患清零,管道本體及其附屬設施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高風險區域安全風險管控政企聯動機制;全面完成國家油氣管道地理信息系統改造升級。(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分工負責)

11.制定出臺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標準及管理辦法,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合執法檢查,深化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發路段時段、敏感脆弱地區等重大風險。(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12.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處置的安全生產與生態環境等部門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回頭看”。依法對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利用、處置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對重大隱患依法掛牌督辦。強化危廢處置全流程監管,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轉移聯單制度;督促企業及時將廢棄危險化學品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納入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備案,納入環境監管范圍。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監管;合理布局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科學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分工負責)

(三)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13.開展兩輪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健全完善“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推動線上線下監管集成,構建重大危險源常態化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完善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機制,對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高危工藝企業、化工園區開展精準指導幫扶;在總結試點建設經驗基礎上,推進基于信息化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面整治違規違章問題,特別是強化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許可證。通過整治,實施精準防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4.開展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的培訓工作;2023年、2024年完成“五類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以及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精細化工企業和化學合成類藥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培訓。通過培訓,切實提升企業員工的工傷預防意識和能力,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工傷預防主體責任。(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分工負責)

(四)加快提升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

15.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隊伍建設,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人才嚴重短缺問題。相關高校在一級學科“安全科學與工程”或“化學工程與技術”之下自主設置“化工安全”二級學科,增設相關專業,推動化工安全學科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多渠道選人用人,達到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不低于在職人員75%的比例要求;完善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實行危險化學品重點縣監管執法人員到國有大型化工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分工負責)

(五)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6.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工作方案》,在總結試點企業經驗的基礎上,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全覆蓋,引導有條件的其他化工企業積極開展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省應急廳負責)

推動地方跨部門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建設一批應用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園區級平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7.深入開展“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推動10戶國家試點企業建設方案實施,推廣雙重預防、特殊作業、人員定位、智能巡檢等應用場景建設。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功能和基礎設施進行升級,區分特別管控(紅色)、重點關注(黃色)和一般監管(綠色),建立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動態監測預警常態化機制,實現部、省、市、縣、園區與企業上下貫通、聯網管控。(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高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聽取工作進展匯報,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市、各部門要圍繞重點保障制度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經驗,加強宣傳推廣,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對治理走形式、責任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公開曝光,加強警示教育。

(三)加強工作督導。各級要把本方案確定的重點治理內容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檢查力度,要嚴格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重大風險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全面提高治理成效。省安委辦將建立專項工作定期調度機制,對各市、相關部門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同時將把集中治理工作納入對各市、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重點內容。

各有關部門和各市安委會辦公室要在2022年2月10日前,將本部門分管負責人和聯系人名單及具體實施方案或任務清單報省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每季度要將有關落實情況報送省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李小軍,聯系電話:0351-6819871;齊藝,聯系電話:0351-6819773,郵箱 sxyjtwhc@163.com。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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