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推動企業生產經營,著力促進經濟平穩運行,奮力實現開門紅,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惠企紓困工作、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對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按季度繳納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免“六稅兩費”(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允許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分別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15%抵減應納增值稅額。對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按照有關規定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時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按照有關規定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6個月房租;承租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鼓勵各地出臺房租補貼政策,省財政給予獎補。優化“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省”(省力、省時、省錢)辦電服務,電力接入線上并聯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持續清理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不合理收費。(責任單位:省稅務局、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
二、鼓勵企業滿荷生產、挖潛增效。對因受疫情、春節等因素影響停產停工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2022年2月15日前實現滿負荷生產的,給予10萬元的財政獎勵;對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連續滿負荷生產且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財政獎勵,獎補資金由省級和屬地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三、加強企業融資支持。加大省級應急周轉資金池獎勵資金獎補力度,擴大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規模。深入開展金融支持市場主體特別幫扶行動,從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按照貸款余額增量的1%給予資金獎勵。強化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考核,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專精特新貸”等針對性信貸產品,支持受疫情災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鼓勵金融機構向服務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發放30萬元以下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放寬反擔保要求,降低企業融資門檻。完善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功能,強化企業融資急需數據平臺共享,每周1次常態化開展線上銀企對接活動,積極推廣“信易貸”、政府采購合同等融資模式。完善政府性基金與地方重點培育企業對接機制,加快數字經濟、生物醫藥新材料兩支政府母基金落地。(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大數據局)
四、做好重點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春風行動”和“就業援助月”活動,舉辦1000場以上招聘活動,組織用工企業采取進校園、入鄉村等多種形式進行招工。對2022年2月28日前省內企業租用(含合租)車輛“點對點”組織員工返崗復工的,免收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具體方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對依法設立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職業中介機構免費介紹求職者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職業介紹補貼)。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利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落實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受疫情災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3個月,緩繳政策執行期到2022年年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支持職工技能提升培訓,鼓勵企業加強與院校合作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按照中級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
五、加大服務業企業支持力度。引導各地策劃開展地方特色商品展、休閑旅游季、特色美食節、惠民文化消費月等多樣化、系列化促消費主題活動,實現“周周有活動、月月有亮點”。鼓勵實物商品消費,支持各地加大對購買新乘用車的補貼力度,結合實際開展家電家居下鄉、綠色智能家電補貼、智能手機以舊換新活動。對各地實際核銷的消費券等促消費補貼財政資金給予獎補,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提振文旅餐飲服務消費,深入開展“河南人游河南”活動,擴大景區免門票活動范圍,按照自愿原則,對全省A級旅游景區、重點旅游企業在2022年2月16日到5月31日期間免門票和門票優惠金額給予50%的補貼,補貼資金由省與市縣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推出滑雪、民宿、美食、溫泉等特色旅游線路,鼓勵景區、運動場所延長夜間經營時間,發放單張面額不低于50元的文旅、體育消費券。支持各地按照“一城一策”要求,制定出臺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政策舉措。(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六、強化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幫扶。優化信保承保理賠條件,擴大中小微企業出口信保統保覆蓋面,鼓勵推廣小微出口企業“單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擴大保單融資規模。推動中國進出口銀行河南省分行全年安排200億元外貿產業專項信貸額度,分類支持外貿重點企業、龍頭生產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出口退稅資金池和外貿貸規模,繼續加快出口退稅進度,2022年稅務部門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鼓勵企業在重點國家和市場布局建設海外倉,認定省級跨境電商海外倉示范企業并給予資金扶持。修訂《河南省省級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大財政政策獎勵力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稅務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中國進出口銀行河南省分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河南分公司)
七、優化投資審批流程。發揮“容缺辦理”“區域評估”“聯合審驗”等改革創新舉措疊加效應,將一般性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60個工作日以內,實行承諾制的備案類一般性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優化特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對縣級以上政府相關規劃已經明確的政府投資項目,可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對改擴建項目和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可合并編制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在房屋建筑工程領域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實施分步施工許可。對開發區備案類一般性企業投資項目推行“標準地+承諾制”,實現“拿地即可開工”。將重大項目省級聯審聯批頻次加密到一周一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大數據局)
八、強化惠企政策靠前發力。加快政府財政資金下達撥付,對直接用于企業、產業、項目的各類獎補等專項資金,加快下達支付進度,力爭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年總量的1/3。提前下達2022年建設資金、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政府性專項資金投資計劃,上半年下達全部在建項目省、市兩級建設投資計劃。加快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提前批專項債券2022年3月底前發行60%以上、5月底前發行完畢,保持正常批專項債券發行進度領先優勢,爭取第三季度發行完畢。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直達企業機制,支持企業紓困解難。(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
九、加強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制定省重點項目用地指標保障計劃,積極爭取國家用地指標和盤活存量資源,實現重點項目應保盡保,利用省級以上開發區用地審批直通車制度,開辟重大項目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做到即來即辦、快審快批。制定實施重大項目能耗和煤炭指標單列實施辦法,省級統籌部分能耗和煤炭指標,對國家及省重大項目實施能耗和煤炭指標單列。實施差異化環保管控政策,環保管控和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防治措施前提下,對重點項目不采取停工措施。加強能源合同簽訂和履約監管,實現電煤中長期合同全覆蓋,全面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全力保障社會用電需求。(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電力公司)
十、優化營商環境。加快組建省級政務服務大廳,實現“一口進、一口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加強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互通互認。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有訴即辦”。啟動全域營商環境評價,開展重點指標攻堅行動,創建一批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示范市(區)。(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
圍繞強化惠企紓困、穩定經濟運行,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同步實施支持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恢復發展若干措施、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實施方案、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形成“1+3”政策體系。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建立完善政策制定、實施、反饋、督查、落實工作閉環,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解讀、業務指導、跟蹤調度等工作,對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并調整完善政策。各地要細化落實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合力推動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為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附件:1.支持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恢復發展若干措施
2.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實施方案
3.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9日
附件1
支持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恢復發展若干措施
為充分發揮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在穩增長、擴就業、保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應對疫情災情影響,幫助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解難紓困恢復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減稅降費力度。落實小型微利商貿企業減征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按季度繳納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可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符合退稅條件的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要應退盡退、應退快退。加快增值稅留抵退稅工作進度,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退稅款及時到位。對確因經營困難、不能按時納稅的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可按照有關規定延期繳納稅款。(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二、落實援企穩崗政策。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對受疫情災情影響較重的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三、減輕房租壓力。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災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6個月房租。對承租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災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鼓勵業主(房東)在雙方平等協商基礎上減免或延期收取房租,鼓勵各地出臺房租補貼政策,省財政根據各地實際補貼房租總額給予適當獎補。(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商務廳、財政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四、降低水電氣成本。對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用水用氣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允許企業在3個月內補繳欠費。開展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租賃物業業主(房東)代收電費違規加價專項治理行動,嚴格落實國家電價制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鼓勵各地出臺具體政策,引導城市燃氣企業對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用氣實行價格優惠,根據實際對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用水用氣用電給予適度補貼。(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電力公司,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五、強化融資服務。依托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開展線上銀企對接活動,推動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發放“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建立貸款審批“綠色”通道,優化貸款審批流程。鼓勵各地探索出臺貸款利息補貼政策,鼓勵銀行、保險機構開發提供特色金融產品,提升中長期貸款占比,緩解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資金壓力。對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維護正常征信記錄,并適當降低利率。對2021年7月1日以來貸款到期但還本困難的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金融機構應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安排,還本日期最長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省大數據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六、提升企業市場拓展能力。加大對外向型小微企業(含跨境電商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支持力度,制定降低國際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發揮省企業服務信息平臺作用,協調推動重點網絡平臺完善傭金收費機制,制定階段性降低傭金率方案,維護平臺內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合法利益。聯合大型電商平臺開展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幫扶行動,為企業提供免費認證、免費培訓服務,減免運營服務收費,提供流量支持,幫助企業快速拓展銷售渠道,對貢獻突出的平臺企業給予表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大數據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七、加強財政資金支持。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用于支持小微商貿企業集聚發展和老字號擴大規模,在全省組織開展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新型消費示范集聚區創建,對新評選的國家試點步行街、省級示范步行街、新型消費示范集聚區給予資金獎勵。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支持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健康穩定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八、拓展消費需求供給。推動傳統商貿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餐飲、品牌連鎖便利店、老字號創新經營模式,打造體驗式、沉浸式消費場景,提升服務質量,促進綠色發展,對業態模式創新、經營成效突出的小微商貿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支持各地采取“政府消費券+平臺優惠券+商戶消費折扣”等形式開展促消費活動。落實對各地實際核銷的消費券等促消費補貼財政資金給予獎補政策執行期限,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各地要協調商圈、商業街戶內外大屏分時段向小微商貿企業免費開放,幫助企業宣傳促銷。(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九、優化審批監管。推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加強行政提示、行政指導和行政告誡,原則上不予行政處罰。對信用狀況好的小微商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降低監管抽查比例和頻率。簡化零售、餐飲企業裝修、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等事項審批程序,放寬關于戶外促銷活動的限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十、優化經營環境。深入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常態化幫扶企業,積極協調解決企業經營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強業務指導,提高企業政策知曉度和申報便利度,增強企業獲得感。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行為,依法保障企業合法經營權益。嚴格規范市政工程占道及圍擋施工,合理設置臨時通道,切實保障沿街商戶正常經營。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工業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附件2
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動全省小微工業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下簡稱“小升規”),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保障全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科學分類、分批推動,強化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大力推動“小升規”工作,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二)目標任務。從2022年起,全省每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少于2500家,力爭通過4年努力,圓滿完成“十四五”時期全省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0000家以上的總體目標任務。根據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在全省占比測算結果,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2022年新增“小升規”工業企業預期目標為:鄭州310家、開封130家、洛陽230家、平頂山110家、安陽100家、鶴壁50家、新鄉170家、焦作140家、濮陽90家、許昌200家、漯河70家、三門峽50家、南陽200家、商丘170家、信陽150家、周口160家、駐馬店140家、濟源30家。今后每年預期目標任務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有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經省政府同意后下發。
二、主要舉措
(一)實施分類分批推動。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要按不低于年度預期目標的1.2倍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積極引導年主營業務收入已達規模但未入統的工業企業及時申報入統。幫扶新開工(投產)工業企業投產升規模,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范圍。統計部門要建立規模以上企業退規預警機制,加強企業數據監測分析,篩選可能退規企業名單,反饋相關部門進行精準幫扶。加大退規企業跟蹤關注力度,“一企一策”加強服務,力推企業盡快再次升規入統。(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稅務局、統計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二)強化企業升規輔導。組織開展面向“小升規”工業企業的政策輔導。稅務部門要根據企業規模、業務類型,積極宣傳有關稅費政策,實現精準推送、精準輔導、精準享受。定期舉辦工業企業升規入統業務培訓班,由統計部門對各臨規企業的財務人員就工業企業升規入統的入庫標準、申報時間、申報材料及申報注意事項進行培訓講解,積極指導符合納統條件的企業完善入規申報材料。財政部門要積極引導“小升規”工業企業強化財務制度建設,提升財務管理水平。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升規入統相關獎勵扶持政策的宣傳解讀,切實消除企業升規后顧之憂。(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稅務局、統計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制定激勵政策,加大對重點培育企業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政策傾斜力度。各級風險補償資金要依法依規重點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融資業務。各地應急周轉資金池要積極為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提供資金周轉服務,在資金池獎勵資金評比中可依據服務升規企業數量適當提高計分權重。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培育庫入庫企業的政策傾斜力度,將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納入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其專項資金申報。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運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加大對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四)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依法依規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減稅等優惠政策,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更名時,符合國家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規定的免征契稅,投資主體、經營場所不變的按照規定免收交易手續費。對企業升規后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且符合法定條件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后,可延期繳納稅款。強化違規收費整治,聚焦重點領域,開展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業銀行、水電氣暖公用事業、交通物流等領域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各級、各部門要嚴格遵守政策規定,確保企業不因升規入統增加額外負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稅務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民政廳、市場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五)加強信貸融資服務。將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納入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河南站)、省中小企業融資云平臺支持范圍,推動金融機構加強數據應用,積極組織銀企對接活動,建立企業“白名單”,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信貸產品,對名單內企業實行無還本續貸政策。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定期摸排培育庫入庫企業和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的融資需求,及時向金融機構推介。金融機構應采取優先提供授信額度、中小微企業首貸任務重點向培育庫入庫企業和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傾斜等方式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省、市、縣三級聯動,每周1次常態化組織開展線上銀企對接活動,對符合條件、活動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大數據局)
(六)積極發揮“擔”“保”作用。建立“政銀擔”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省級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池作用,對符合代償補償條件的小微工業企業擔保項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機構、擔保機構、銀行等按照一定比例分擔風險后,資金池對省級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引導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各地要加強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人壽財險公司等保險機構合作,推行“政銀保”模式,建立政府、銀行、保險機構三方風險共擔機制和超賠補貼機制,為本地培育庫入庫企業和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七)大力服務企業上市。開展分層分類精準輔導,引導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選擇合適上市板塊,形成重點突出、錯位發展、梯次前進、持續推動的上市路徑,提高企業上市輔導培育效率。對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并實現融資的企業,省財政給予不超過融資額0.1%的補助,每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鼓勵新興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照基金方案明確的投資領域,通過市場化運作設立子基金,采取直接投資、跟進投資及投貸聯動等方式,引導社會基金協同跟進,加強對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的支持。(責任單位:河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八)著力加強要素保障。優先滿足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用地需求,納入重點項目用地報批“綠色”通道,保障建設項目盡快落地。對企業因增資擴產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優先安排年度計劃指標;要“一企一策”研究解決企業遇到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積極幫助完善規劃用地手續。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租用標準工業廠房的,優先安排并給予租金優惠。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持續在規3年內的新增電力、燃氣等能源消耗部分予以補貼。(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九)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加大對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對屬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有效期內)的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時,同等條件優先給予支持。引導數字化服務商面向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推出云制造平臺和云服務平臺,開放平臺接口、數據、計算能力等數字化資源,提升培育庫入庫企業和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二次開發能力。(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加強幫扶紓困。深入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在升規動員、紓困解難、保障權益等方面精準發力,將服務企業“小升規”實效列為重要評價指標。發揮大型企業、龍頭企業引領作用,分行業、分領域組織產銷對接活動,帶動上下游企業加強協作,將更多培育庫入庫企業、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搭建重點行業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加強精準對接服務,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中小企業采購規模,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省政府國資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適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小升規”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各地要參照省級做法,建立“小升規”工作推進機制,加強領導力量,強化政策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地要認真履行“小升規”工作主體責任,指導開發區、工業園區、鄉鎮(街道)等單位發揮貼近企業、了解企業的優勢,關注生產經營狀況,加強培育幫扶,消除企業后顧之憂,提高升規入統積極性。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全省“小升規”工作的統籌推動和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共性問題。
(三)營造良好環境。除查處投訴舉報、開展大數據監測、上級部門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執法檢查原則上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除信用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以及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等確需重復檢查的事項外,同一單位對同一企業開展的檢查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以聯合檢查為首選方式,最大程度減少檢查次數。
(四)強化工作督導。省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要對各地“小升規”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全省通報。每年1月底前,對各地上一年度預期目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對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對推進不力的進行批評并提請省政府領導約談。
附件3
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錨定“兩個確保”目標,服務“十大戰略”實施,進一步提升我省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梯度培育
(一)完善梯度培育體系。按照國家《“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到2025年,力爭每年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10000家、認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0家、新增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00家。(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二)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支持各地制定培育計劃和扶持措施,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對標全省梯度培育體系目標,高位嫁接傳統產業、搶灘占先新興產業、謀篇布局未來產業,聚焦特色產業和細分領域,按經濟總量、企業數量、現有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數量等綜合指標,按比例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對具有“專精特新”發展潛力的企業早發現、早培育。(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加強財稅支持
(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稅收服務“春雨潤苗”專項行動,開通稅費服務直通車,提供“點對點”精細服務,建立“一戶一檔”,實施“一戶一策”,進行滴灌式輔導培訓,推送減稅降費紅利賬單,確保稅費政策直達快享、應享盡享。(責任單位:省稅務局、財政廳)
(二)支持企業承擔和實施重大創新項目。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國家和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專項。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聯合實施、取得標志性成果的項目,達到一定體量的可納入省重大科技專項管理,并按照研發投入給予一定比例支持;對聯合承擔并獲得國家重大項目立項的,按照國家撥付經費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三)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對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處于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年度投資計算區間內用于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購置設備、軟件,按照實際投資給予不超過3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三、強化金融服務
(一)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河南站)、省中小企業融資云平臺支持范圍,常態化組織銀企對接活動。統籌用好省級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池,開發“專精特新貸”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屬信貸產品,形成銀行直貸、銀擔合作和投貸聯動等多層次、特色化的金融服務模式。建立“政銀擔”聯動機制,引導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鼓勵各地政府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推行“政銀保”模式,建立政府、銀行、保險機構三方風險共擔機制和超賠補貼機制,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融資便利功能,持續推廣“信保+擔保”融資模式,為“專精特新”中小出口企業提供融資增信。(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大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二)發揮基金作用。充分發揮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作用,改進創新基金投資管理和考核評價辦法,重點用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鼓勵支持各地多渠道籌措資金參與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子基金,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拓展股權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三)促進企業上市。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開設“專精特新”專板,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加快企業股改、上市。對申請在滬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省內“專精特新”企業,按照輔導備案登記、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受理申報材料兩個節點,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50萬元補助。申請境外上市融資的省內企業,在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后,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并實現融資的省內企業,省財政給予不超過融資額0.1%的補助,每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提升創新能力
(一)加強產學研合作。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和項目對接活動,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發、生產協作配套產品提供服務。引導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建或與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企業研發機構,深化產學研合作,提高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的動力。發揮產業創新、技術創新、標準創新平臺作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教育廳)
(二)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定期發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供需目錄,召開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對接會。省屬國有企業要發揮龍頭帶動作用,進一步加強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特別是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共同打造創新協同、資源要素共享、供應鏈互通的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生態。搭建我省中小企業與中央駐豫企業合作平臺,促進中小企業融入其供應鏈、產業鏈。(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
(三)推進提升數字化發展水平。持續開展企業上云上平臺提升行動,聚焦“訂單、成本、質量、交期”等核心業務痛點,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運維服務等關鍵環節廣泛上云。加快構建數據協同共享的產業數字化發展生態,提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獲取數據、應用數據的能力,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智能化改造,推廣應用場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動數字化產品應用,加強工業互聯網賦能,提升智能制造水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從創新到運用全過程服務。組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服務專家團,提供公益性知識產權咨詢和信息服務,促進知識產權轉化應用、保護維權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推進育才引才
(一)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開展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題培訓,圍繞國情教育、宏觀經濟形勢、產業發展趨勢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等內容,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提升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二)支持企業技能人才培養。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全面提升職工職業技能水平,指導企業自主開展技能崗位人員定級晉級評價,按規定給予備案機構評價補貼,逐步實現全員持證。持續實施技師培訓項目,加快“專精特新”等重點領域急需緊缺技師、高級技師培養,在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支持企業職工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促進優秀高技能人才脫穎而出。(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實施“中原英才”計劃等人才引育工程,精準引育一批高層次領軍型人才和團隊,為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和成果的人才提供個性化政策支持的“綠色”通道,搭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層次人才供給渠道。(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打造服務鏈條
(一)建立服務機制。重點打造一批專業性、服務能力強的公共服務平臺,構建資源整合、空間聚合、服務融合、政策適合的中小企業服務生態,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點對點”“一站式”服務,實現“萬人助萬企”活動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全覆蓋。鼓勵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制專屬服務包,提供個性化服務產品,將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作為年度綜合考評的重點內容。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檔次獎勵,其中,一等獎獎勵50萬元,二等獎獎勵30萬元,三等獎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二)建立服務團隊。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為導向,組織各領域、各行業專家學者和志愿者服務站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術、創新創業等方面的咨詢和個性化解決方案。組織節能診斷機構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公益性節能診斷服務,支持計量技術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計量技術服務。(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市場監管局)
(三)開展服務活動。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積極搭建成果展示、產融合作平臺。組織各類媒體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系列宣傳,選樹發展典型。依托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開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欄,對企業進行全面推介和宣傳,提升企業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鼓勵各地以優先采購、增加預留份額等方式,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品的首購首用和推廣應用支持。組織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省內外展會,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重點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區域性展銷洽談活動,推進企業間交流與合作。組織企業“走出去”與境內外企業開展產能合作和技術合作,瞄準海外行業龍頭和有技術專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機構,謀劃和對接一批產業項目,力爭在引進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營銷渠道和人才團隊方面實現新突破。(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省政府國資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七、健全保障機制
(一)優化發展環境。構建新型“親清”政商關系,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營造更加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發展環境。依托全省“萬人助萬企”一體化信息平臺、省民營企業訴求響應智慧平臺,建立企業訴求實時響應和問題閉環解決機制。(責任單位: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工商聯,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二)強化統籌協調。充分發揮省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統籌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推出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務實舉措,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