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印發2013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蘇衛辦監督﹝2013﹞10號)

   2013-07-09 889
核心提示: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江蘇省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江蘇省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省衛生廳向社會公開征求了2013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經過專家審評論證,制定了《2013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并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報項目委托書,及時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

  2013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填寫《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委托書》,由承擔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四份),于2013年7月20日前報送省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逾期未提交委托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資格。秘書處對委托書進行審核后,于2013年8月10日前報送我廳。

  二、加強日常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各承擔單位及其負責人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保證標準質量,在規定期限前完成任務,并向秘書處提交送審材料和經費決算報告。經費決算報告由財務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未按期提交送審材料的,其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提交書面說明,并附經費使用情況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后報秘書處。我廳將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對已撥付的項目經費采取追回等必要的處理措施。

  三、秘書處要按有關規定,督促檢查各項目的執行情況,確保項目計劃整體進度。

  聯系人:高湘陵,聯系電話:025-83620799,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號

  附件:   2013年江蘇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doc

  江蘇省衛生廳

  2013年7月4日



 
地區: 江蘇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