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況介紹
俄羅斯對動物源產品(大部分產品風險較高)進口監管較為嚴格,幾乎所有的動物源產品境外生產企業均需進行第三國企業注冊,過程繁瑣且耗時較長。與動物源產品相比,植物產品輸俄無需進行企業注冊,其余流程監管內容與動物源產品進口管理大體一致。
2. 出口流程
俄羅斯對進口植物產品采用風險級別管理,根據歐亞經濟聯盟N.318決議規定,植物產品被劃分為高檢疫風險和低檢疫風險2類,其中對高風險產品監管較嚴格,如新鮮水果和蔬菜、部分冷凍及干制蔬菜和水果、堅果等。
2.2.1 國家準入
計劃對俄出口水果、蔬菜及其產品的國家必須通過俄羅斯聯邦獸植局審計且未包含在《關于實施第560號總統令:確保國家安全對某些西方國家的產品采取禁運的措施》的被禁國家清單內(反制裁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和歐盟等)。中國未包含在禁運國家清單內,因此可以對俄出口植物產品。
2.2.2 進口許可
根據歐亞經濟聯盟N.157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海關邊境和關稅區域內受管控產品的統一植物檢疫要求》第1.13條規定,俄羅斯科研機構在進口用于研究目的的活體蔬菜和水果時,必須提前取得獸醫和植物衛生監督局的進口許可,其余植物類產品無需獲得進口許可。
2.2.3 符合性聲明
根據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技術法規第4章“產品合格評定”要求,出口至俄羅斯的蔬菜和水果必須向經獸植局認可的認證機構(擁有獨立且經國家認可的檢測實驗室以及ISO質量管理體系證書)申請符合性聲明用以確認產品符合技術法規要求。
2.2.4 植物檢疫證書
根據關稅同盟2016年11月30日歐亞經濟聯盟頒發的N.157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海關邊境和關稅區域內受管控產品的統一植物檢疫要求》第1.6條規定,每批次出口至歐亞經濟聯盟的高風險植物產品必須隨附中國海關總署簽發的植物檢疫證書,證書應使用俄語、中文或英語。
對俄出口低風險植物產品無需隨附植物檢疫證書。
2.2.5 原產地證書
植物產品出口至俄羅斯,應隨附經貿促會等權威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從而享受關稅優惠,降低出口成本。
3. 其他類別食品
除動物源食品和植物產品外,其它類別的食品如膨化食品等出口俄羅斯,進口要求相對簡單,出口商僅需準備產品符合性聲明及原產地證明文件等,若想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出口商也可依據俄羅斯GOST認證要求對產品進行自愿認證
4. 小結
經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俄出口食品,首先要明確產品類別,特別是植物產品,高低風險劃分很重要,并針對歐亞經濟聯盟相關法規要求作好相應的企業注冊、產品注冊、產品合規判定等工作,相關工作細節及關鍵點把控、風險預判等可與進口商進行有效溝通,做到產品安全(質量安全指標、標簽標識、包裝安全等),出口文件齊備(產品合格評定文件、衛生證書、原產地證書等),出口流程順暢。
有關對俄出口食品,國家準入及證書要求等如下圖表1所示:(Y-需要,N-不需要)。
表1. 對俄出口食品準入及證書要求
品類別 | 國家準入 | 企業注冊 | 進口許可證 | 進口許可 | 衛生證書 | 符合性聲明 | 原產地證書 |
獸醫管控食品 | Y | Y | Y(部分產品適用) | Y | Y | Y | Y |
植物檢疫食品 | N | N | N | N | Y | Y | Y |
其他類別食品 | N | N | N | N | Y | Y |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