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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促進畜牧業發展的意見(常政發〔2013〕4號)

   2015-01-15 839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畜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促進畜牧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區別對待,分類整治。根據我市畜禽養殖區域分布狀況,對畜禽養殖禁養區(以下簡稱禁養區)及禁養區以外其他區域的養殖場分別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禁養區內不得新增畜禽養殖場,現有養殖場要限期整改,逐步關閉;其他區域的養殖場要加強基礎設施改造,引進先進養殖技術,選擇合適的污染治理模式,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規定排放標準。
 
  (二)逐步規范,分期達標。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分三年時間完成,重點對常年存欄生豬500頭、禽1萬羽、牛100頭、羊200只以上的養殖場、畜禽養殖密集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戶進行整治。2015年基本完成養殖場整治工作,2016年全面完成養殖場整治工作。
 
  (三)加強扶持,促進發展。充分利用國家扶持畜牧產業發展的各類資金和新農村建設資金,優先安排養殖場欄舍改造升級和污染治理項目建設。加強科學指導和規范整治,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科學劃定禁養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要將畜牧業養殖用地納入城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年6月底前完成禁養區劃定工作。禁養區內不得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禁養區包括下列區域: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市城區高速公路環線圈以內的區域和太陽山森林公園總體規劃范圍劃定為市城區禁止養殖區域,即東至二廣高速、西至常張高速、南至規劃改線的319國道線、北至太陽山北麓衛星水庫以北(以150米等高線為界),面積約550平方公里。
 
  (二)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限期退出養殖。2015年底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全面退出養殖。鼓勵禁養區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主動退出養殖,在2015年底前主動退出養殖的,由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所在地區縣市財政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實現畜禽養殖場排污達標。所有畜禽養殖場應當配套建設畜禽糞便、污水和其他廢棄物的貯存設施,并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設施,排放污染物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畜禽養殖場必須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排污申報登記。各區縣市要根據養殖場狀況,分類制定污染防治計劃,限期完成。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由環保部門依法處理。
 
  (四)對新建畜禽養殖場實行嚴格準入。新建畜禽養殖場要符合當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興辦者應征求當地村(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向縣級畜牧獸醫水產部門備案。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必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到林業部門辦理使用林地審核手續,涉及農用地轉變用途的需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土地轉用審批手續。畜禽養殖場生產設施與治污設施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縣級畜牧獸醫水產部門要嚴格審查動物防疫條件,對動物防疫條件不合格的養殖場,不得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五)積極推行標準化生態養殖模式。各地要著力推進畜禽品種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管理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處理資源化,不斷提高我市科學養殖水平。鼓勵和支持通過采取糞肥還田、生產沼氣、制造有機肥等方法,對畜禽養殖場糞污進行綜合利用。積極推廣“養殖—沼氣—種植”、生物發酵床、復合生物濾池、三級生物降解池等生態養殖污染治理模式。要在養殖工藝上推廣“干濕分離”與“雨污分流”工藝,實現畜禽糞污處理的減量化。
 
  (六)加強畜禽養殖場環境日常監管。各地要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強對養殖場環境日常監督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畜禽養殖場(戶)信用檔案,明確監督管理和包保責任人,確保監管工作覆蓋率100%;建立健全畜禽養殖生產制度,完善畜禽養殖生產臺帳和記錄,不斷規范畜禽養殖生產行為。環保部門要加強畜禽養殖場環境監管,規范其排污行為,督促畜禽養殖場按期完成污染減排任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規范畜禽養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農業副市長任組長,市農村辦、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工商局、市農村能源辦、市科技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聯絡工作。各區縣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大投入力度。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國家扶持畜禽養殖發展資金重點用于治理畜禽養殖業污染。農村能源部門要積極爭取并用好沼氣池建設資金,大型沼氣池建設資金要向規模以上養殖企業傾斜。科技部門要加大科研投入,安排科研經費用于養殖業污染治理的技術研究與推廣。環保部門要對養殖業污染治理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畜牧獸醫水產部門應在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中統籌兼顧,確保畜禽養殖規范整治資金到位。
 
  (三)加強宣傳發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媒體和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畜禽養殖業主的污染防治意識,確保該項工作順利推進、按期完成。
 
  (四)嚴格調度考核。市規范畜禽養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工作調度,定期組織檢查,協調解決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規范畜禽養殖管理工作納入區縣市人民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并對工作成效突出的給予獎勵。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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