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息服務機構、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加強上海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2年3月31日
關于加強上海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及《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加快建設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努力織好織密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促進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以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知識產權服務供給可及性和便利化為重點,以滿足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需求、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為根本目的,堅持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均等可及、服務規范、效能提升原則,進一步整合和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渠道、內容,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協調發展,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持續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為上海建設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高地和國際知識產權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本市全面建成覆蓋廣泛、層級合理、門類齊全、功能強大、服務規范、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全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實現各區及重點園區全覆蓋,網點布局更加科學。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市、區、園區三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渠道更加暢通。服務產品供給不斷豐富,服務質量顯著提高,服務人才不斷集聚,服務的社會滿意度和公信力顯著提升,形成全國領先、適應創新創業主體和產業區域發展需要、具有上海特色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模式,打造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樣板城市,打響上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品牌,為本市創新驅動發展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夯實服務基礎。
2025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預期目標
序號 | 目標 | 2025年 |
1 | 市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數量(家) | 15 |
2 | 市級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數量(家) | 16 |
3 | 各類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點數量(家) | 35 |
4 | 區級知識產權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 | 100% |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
構建實體、網絡、熱線相結合的“一站統管+一網通辦+一線通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確保社會公眾獲得便捷、高效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1.加強實體平臺建設
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上海業務受理窗口、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國際運營(上海)平臺、上海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機構,整合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領域公共服務資源,打造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實體平臺,優化一站式、窗口化、綜合性服務模式。加快建設區級知識產權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和實體平臺。完善和拓展服務觸角,在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園區等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站,打通便民利民服務的“最后一公里”。
2.加強網絡平臺建設
匯聚現有知識產權政務、信息、運營、法律、金融等各類公共服務平臺及服務產品,打造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一窗口統辦、一平臺交易、一鏈條保護、一站式管理、一體化服務、一鍵式咨詢”的綜合管理服務網絡平臺,實現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服務和知識產權事務“一網通辦”。支持產業集聚區建設差異化、特色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全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與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長三角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等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移動端建設,拓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獲取渠道與方式。
3.加強熱線平臺建設
構建以市民熱線為主,集政策解讀、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綜合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熱線支撐體系,加強熱線運行管理,配足配強專業人員,提高熱線服務質量,實現知識產權服務事項“一線通答”,并實現與“12345”市民熱線的對接,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便利性和公眾滿意度。
(二)優化公共服務網點布局
結合我市產業區域分布特點,以及公共服務機構服務類別、服務內容差異進行科學規劃,建立多層次、廣覆蓋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
1.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加強上海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支持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站、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知識產權綜合政務服務中心、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中心建設,為全國、長三角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推動區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十四五”期間實現全覆蓋。在有條件的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工作站,提供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到“十四五”末,全市形成較完善的市、區、園區三級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網絡。
2.完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點。加強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市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十四五”期末上述各類信息服務網點總數達到35家。鼓勵和支持在知識產權市場活躍、需求旺盛的城區或園區設立專業化信息公共服務機構。
3.加強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認定一批市級培訓基地,構建更為完善的知識產權培訓網絡,“十四五”期末培訓基地達到15家。針對各類市場主體的相關需求,制訂培訓課程清單,建立師資庫,制訂年度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公益培訓。各培訓基地每年根據社會需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知識產權培訓。
4.布局完善商標品牌服務網點。完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和商標品牌指導站布局,充分發揮基地的區域示范引領服務效應,支持指導站在商標品牌培育需求大、企業較集聚、產業發展潛力好的園區、商圈、鄉村等區域落地生根,“十四五”期末市級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總數達到16家。強化商標品牌培育幫扶指導,擴展服務網點知識產權業務咨詢、受理等服務功能,引導符合條件的網點升級為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
(三)豐富公共服務產品供給
梳理公共服務需求,編制本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清單,明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服務范圍、服務標準。調動各方力量,豐富完善公共服務產品,使知識產權服務“看得見、摸得著”,增強服務對象的獲得感。
1.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強化上海市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功能建設,完善平臺知識產權基礎數據庫和分析工具,提供數據支撐、決策依據等全方位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圍繞本市特色產業和關鍵核心技術,建設一批國內外一流的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依托各類信息服務網點,為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分析、風險預警、專利導航、知識產權評議等公共服務。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在行動”專項活動,推動知識產權信息服務貫穿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立項、科研管理、成果轉化全過程,貫穿企業研發、生產、市場開拓全過程。
2.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以進博會、上交會、工博會等重大展會為重點,優化展會服務機制,派駐專業人員及時處理展會知識產權相關咨詢、投訴。發揮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功能,為企業高質量專利獲權確權、風險防范、糾紛應對提供快速協同保護服務。加強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深入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進企業”系列活動,為企業知識產權風險診斷和風險防控提供專業指導和支撐。加強政策引導,研究相關措施,鼓勵社會機構提供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務。
3.深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對接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工作機制,聚焦國家重點產業和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圍繞國家實驗室、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主體,開展專項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加強知識產權評估公共服務,開發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工具,完善知識產權評估標準體系。優化專利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知識產權質押登記辦理服務。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入園惠企”專項行動,引導金融機構與產業園區合作,優化完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平臺,為高質量專利、重點商標、精品版權等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知識產權保險服務,形成專業化、體系化運營服務網絡。
4.強化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制定針對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的專項政策措施。創新公共服務模式,開發適合中小微企業需求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產品,鼓勵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及市場化機構針對中小微企業重點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托管、信息檢索、信息利用、維權援助、轉化運用等基礎性公共服務,提供低成本、差異化、特色化服務。
5.拓展涉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完善市知識產權局英文網站建設,優化網站涉外宣傳、政策解讀等服務功能。持續深化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交流合作,繼續辦好上海知識產權國際論壇、WIPO遠程教育課程、WIPO暑期學校等合作項目。為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本市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定期舉辦知識產權情況通報會、座談會,聽取駐滬領事機構、外資企業、外國商會意見建議,及時處理相關訴求。發揮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上海分中心和浦東分中心、上海市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海外維權基地作用,推進海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庫、侵權糾紛案例庫建設,加強企業海外維權和糾紛應對指導。
6.鼓勵社會機構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持知識產權社會組織發展,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持續推進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工作,支持中小學校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科技與創新園區、社會組織等社會化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鼓勵支持市場化服務機構提供免費或者低成本的公益性服務。
(四)提升公共服務能效
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加強宣傳培訓,推動區域合作,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平臺、人員的服務能力,促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取得實效。
1.提升平臺和窗口服務能力。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和對外服務窗口的軟硬件建設,推動平臺及辦事窗口的規范化建設管理。及時公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服務事項,規范服務標準,明確辦理時限,全方位提升平臺及窗口服務水平。完善辦事窗口服務規范,改進服務措施,全面實行“好差評”制度,提升群眾辦事的滿意度。
2.提升信息傳播利用能力。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根據不同領域服務對象和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和利用能力促進工作,開展線上線下信息利用技能培訓,探索“互聯網+”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新模式。組織評選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優秀案例,加強宣傳推廣。
3.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區域合作。促進各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統籌和聯動發展,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經驗交流、服務協作和成果共享機制,鼓勵支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之間形成協作網絡,實現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能最大化。落實長三角地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合作協議,支持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開展公共服務區域合作先行先試并形成標準規范,促進三省一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聯動發展。建立與中西部地區結對幫扶機制,擴大上海優勢資源輻射范圍,促進區域協同發展。
4.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養。推動形成分級、分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梯隊培養模式,綜合運用線上線下等培訓手段,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角度的培訓網絡,建立覆蓋知識產權各領域的專業化、高層次公共服務人才庫。鼓勵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加強人才培養,形成一支能力出眾、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專業人才隊伍。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政府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主導地位,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通過部門協作、市區聯動,建立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加強對各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引導各區探索創新,主動作為。
2.加大資源投入。加大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增加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強與財政、科技、經濟等相關部門的政策協同,引導各類社會機構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提供服務產品。
3.加強評價管理。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考核和動態管理機制,編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年度報告,定期對全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資源供給、利用效能、服務質量等情況開展綜合評價。及時總結并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