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6天就是“五一勞動節”了,應該有不少人這幾天都在計劃這個假期的活動列表了。但是對于美業人來說這個五一假期卻是一次大考,2022年5月1日是很多新頒布的法規的關鍵時間節點,其中包括即將于2022年5月1日實施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以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中關于標簽的相關要求。以下是小編梳理的已發布的法規的關鍵節點,以及對即將實施的法規的一些個人解讀。
一、2022年5月1日前需完成的工作
1. 《化妝品注冊備案管資料理規定》
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申請并取得注冊的祛斑美白、防脫發化妝品,注冊人應當于2022年5月1日前補充提交符合要求的人體功效試驗報告。
2. 《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
2021年5月1日前已經取得注冊或者完成備案的化妝品,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于2022年5月1日前,通過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補充提供產品分類編碼。
3.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注冊或者完成備案的化妝品,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規范》要求,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并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
二、《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中關于標簽的要求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標簽標識。以下是小編對《規定》中關于標簽的內容進行的梳理,羅列的一些關鍵點。
1.兒童化妝品必須在銷售包裝容易被觀察到的展示面的左上方等比例標示兒童化妝品標志。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于100平方厘米時,兒童化妝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2厘米。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時,兒童化妝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1厘米。兒童化妝品標志整體采用金色,對于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兒童化妝品標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號)中的配色信息不做強制要求,兒童化妝品企業可根據實際包裝情況,對顏色和字體進行微調,但應當清晰、持久,易于辨認、識讀。(附兒童化妝品標志)
1. 兒童化妝品應當以“注意”或者“警告”作為引導語,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應當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
2. 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3. 標識“適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圖案、諧音、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
三、《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實施《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公告(2021年第77號)中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標簽標識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必須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使其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以下是小編對于《辦法》的梳理,以及一些關鍵點。
1. 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也應當有標簽。標簽內容應合法合規,并與注冊、備案內內容一致。
2. 化妝品應當有中文標簽。所有進口化妝品都應當有中文標簽,且中文標簽內容應當與原標簽信息一致。中文標簽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
(二)注冊人、備案人的名稱、地址,注冊人或者備案人為境外企業的,應當同時標注境內責任人的名稱、地址;
(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國產化妝品應當同時標注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四)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五)全成分;
(六)凈含量;
(七)使用期限;
(八)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語;
(十)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具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當同時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注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3. 化妝品產品中文名稱一般由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三部分組成。商標名不得涉醫宣傳,以某類原料做為商標名的,因根據配方中是否添加該類原料進行相應的說明。通用名中采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加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形式,應當在屬性名后加以注明。產品中文名稱中的注冊商標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含義予以解釋說明。
4. 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應當標注完成最后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當多個生產企業完成最后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可以同時標注各受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并通過代碼或者其他方式指明產品的具體生產企業。
5. 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并按照各成分在產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所有不超過0.1%(w/w)的成分應當以“其他微量成分”作為引導語引出另行標注。
6. 產品使用期限應當按照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生產批號、限期使用日期兩種方式中的其中一種進行規范標注。關于銷售包裝內含有多個獨立包裝產品時,每個獨立包裝應當分別標注使用期限,銷售包裝可視面上的使用期限應當按照其中最早到期的獨立包裝產品的使用期限標注;也可以分別標注單個獨立包裝產品的使用期限。
7. 化妝品凈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規格包裝產品,僅需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注冊人或者備案人的名稱、凈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應當標注的信息可以標注在隨附于產品的說明書中。
8. 化妝品標簽禁止使用醫療相關術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醫療作用;禁止使用夸大、虛假、絕對化用語;禁止虛構、偽造科研數據等;禁止虛構信息、貶低合法其他合法產品;禁止標注封建迷信、庸俗等內容。
9. 化妝品標簽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五)項和第二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