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有關縣(市、區)農業(農牧)農村局,有關農產品質檢機構:
為持續加強農產品質檢機構能力建設,不斷提高農產品質檢機構質量控制與運行管理水平,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業部令2007年第7號頒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訂)相關規定,我廳決定開展2022年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單位
2021年12月31日前通過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雙認證”現場評審的農產品質檢機構。其中,參加2022年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的,可不再參加省級能力驗證。其他農產品質檢機構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須提前向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報送書面材料,經同意后方可推遲考核。
二、考核項目
(一)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檢測芹菜中三唑磷、高效氯氟氰菊酯;柑橘中殺撲磷、氰戊菊酯。
(二)畜禽產品中獸藥殘留檢測。檢測豬肉中恩諾沙星、環丙沙星。
(三)種植業產品中重金屬檢測。檢測大米中鎘、砷。
農產品質檢機構必須參加認證范圍內所有項目的考核,可自愿選擇其他項目的考核。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單位和技術支持單位
本次能力驗證由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組織實施,省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成都))為本次能力驗證的技術支持單位。
(二)時間安排
1.各參加考核的機構于5月25日前將考核報名表報送至組織單位。
2.各參加考核的機構于6月6日到技術支持單位領取樣品,自帶冰盒。能力驗證作業指導書在領樣時統一下發。
3.各參加考核的機構須在領樣后72小時內完成農藥、獸藥殘留檢測和結果上報工作;在6月16日下午18:00前完成重金屬檢測和結果上報工作。
4.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機構,在接到結果通報后,要立即分析原因,1個月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組織單位提出書面補考申請。補考工作在9月底前組織完成。
(三)結果報送
檢測結果按技術支持單位要求的標準格式填寫,加蓋單位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將電子版和掃描件報送組織單位。隨后將檢測結果原件及原始記錄、圖譜等一并寄送組織單位。未經允許,技術支持單位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能力驗證有關過程和結果信息。
四、結果應用
(一)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機構,在機構考核復查、監督和擴項評審中,可免于該項目的現場考核。
(二)參加補考的機構,能力驗證結果以補考結果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力驗證結果以“不合格”計:
1.補驗結果仍不合格的;
2.應參加但無故不參加的;
3.樣品未在本機構檢測或未由本機構檢測人員檢測的;
4.串通、篡改檢測數據或偽造檢測結果的;
5.其他不合規情形應取消結果的。
對于3、4兩種情況以及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機構,將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嚴肅處理。
(四)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機構,停止不合格項目對外出具檢測報告資格。
五、聯系方式
(一)組織單位
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聯系人:吳亞姍、王英
聯系電話:028-85505807(傳真)
聯系地址:成都市武興一路115號
電子郵箱:1138249276@qq.com
(二)技術支持單位
省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成都))
聯系人:歐陽華學
聯系電話:028-84671699?84790687(傳真)
聯系地址:成都市靜居寺路20號附102號
電子郵箱:ouyanghuaxue@163.com
附件:2022年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報名表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2022年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報名表
參加單位名稱 | |||||||
檢測機構類別 | 系統內公益性:省級□ 市州級□ 縣級□ | ||||||
系統外公益性□ 社會經營性□ | |||||||
2022年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 | 承擔□ 未承擔□ | ||||||
聯系人 | 手機 | ||||||
通訊地址 | 郵編 | ||||||
電話 | 傳真 | ||||||
參加類別及項目 | 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 | ||||||
備注:(寫明未納入“雙認證”范疇的項目) | |||||||
種植業產品中重金屬□ | |||||||
備注:(寫明未納入“雙認證”范疇的項目) | |||||||
畜禽產品中獸藥殘留□ | |||||||
備注:(寫明未納入“雙認證”范疇的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