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把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動云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部署要求落實到政府立法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立法重點
密切關注黨和國家重大改革部署及上位法變動、授權等情況,主動對標“十四五”時期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堅持著眼急需、急用先行,將優化營商環境、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公共衛生和糧食安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維護和諧穩定、增進民生福祉、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等作為立法重點,體現各領域、各層次的立法需要,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常態化開展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及時修訂、廢止一批不符合新發展理念、不利于高質量發展、不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期盼的法規規章。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凡重大立法事項、重大立法問題,立法涉及的重大政策調整,要按照規定及時請示報告。要不斷強化立法工作計劃的剛性約束,分類分檔統籌推進立法項目,確保優質高效完成。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突出云南特色,增強立法針對性。要嚴格依法立法,確保政府立法合法適當,不得隨意限制公民、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公民、組織義務,增加部門權力或者減輕部門責任。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在政府立法過程中要主動發聲,解疑釋惑,凝聚共識。要將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推進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