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部署安排,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推動全區電子商務加快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和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文件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加速發展電子商務平臺
(一)加大對電子商務平臺的投資力度。發揮各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對于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有重大帶動效應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可以通過設立專項產業發展基金,或者鼓勵企業通過參股、并購、重組等市場化運作方式,加快發展電子商務平臺。(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工業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對新創建的區域級、行業級、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的2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給予獎補。對新建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且與國家頂級節點實現互聯互通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開展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創新應用的企業,依據應用效果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電子商務示范建設
(三)加快建設一批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示范園區。鼓勵各盟市(含開發區)結合自身發展特點,合理規劃和布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空間,通過改造、新建等方式,聚合優勢資源,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產業配套齊全、多功能、多業態的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支持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申報國家或自治區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對“十四五”期間獲批成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給予一定獎勵。(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引導企業數字化發展。積極發展數字商務,鼓勵和引導企業積極應用先進信息技術創新發展,引領市場主體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自治區商務廳負責)
三、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五)深化和豐富傳統產業電子商務應用。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培育發展“首店經濟”,支持零售業創新轉型。加強文旅商互動融合,鼓勵餐飲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引導支持住宿行業構建以“數字化、智能化、線上化”為主線的酒店管理模式。(自治區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縣域商業體系。制定全區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重點支持建設縣域商業體系綜合示范縣。對獲得縣域商業體系示范縣(旗)稱號的示范地區給予一定支持。發揮中央服務業專項資金的扶持和引導作用,繼續推進縣域公共品牌打造,推動優質農特產品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服務商貿流通企業與農畜產品產地對接,補齊農畜產品流通“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短板。健全農村牧區流通網絡,完善經營服務配套設施和農畜產品零售網點布局。(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組織開展線下線上融合促消費活動。突出內蒙古消費特色,聯動各盟市,聯合金融機構,發動多行業,組織開展線下線上相互融合的“歡購內蒙 惠享生活”系列消費促進活動,重點做好跨年迎新購物季、內蒙古消費促進月、金秋雙節消費季、冰雪消費節的組織實施。支持企業著力打造“沉浸式、體驗式”線下活動場景,增強消費“黏性”。鼓勵創新經營模式,在開展線下活動的同時,充分開發和利用自建網絡平臺,通過網絡銷售、直播電商、社交營銷等方式同步開展促銷活動,擴大線上消費規模,推動線上引流、線下消費循環發展。開展主題型促消費活動,打造6個以上盟市級消費促進活動品牌,幫扶100家以上傳統商貿企業開辟線上銷售渠道,助力100家以上原產地店鋪運行,支持商貿企業開辟100個以上短視頻賬號,組織1000種以上單品參與主題促消費活動。(自治區商務廳負責)
(八)常態化舉辦“雙品網購節”。按年度舉辦“雙品網購節”,積極培育電商消費熱點,引導消費預期,倡導好品牌、高品質和綠色消費理念,拓寬內蒙古優質特色農畜產品網絡銷售渠道。培育30—50家主體企業在“京東·中國特產內蒙古館”“京東·中國特產呼和浩特館”、中國銀聯云閃付“內蒙古味道館”等平臺開辟線上活動渠道,促進好品牌、高品質的內蒙古特色產品“走出去”。(自治區商務廳負責)
(九)推動優質農畜產品開拓渠道。結合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加力培育地域農畜產品電商優質品牌,提升農畜產品附加值和競爭力。鼓勵和引導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旗縣(市、區)向快遞企業開放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支持農村牧區實體店、電商服務站點承載郵政快遞等多元服務功能,促進農村牧區電商快遞協同發展。幫扶一批面向鄉村振興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三品一標”認定,提升可電商化的綠色農畜產品標準化水平。進一步擴大內蒙古特色產品優勢,以綠色農畜產品等為主,線下扶持展示體驗區,線上開辟內蒙古特色產品館,推動內蒙古味道原產地品牌化發展,在一批主流平臺開辟活躍型特色館和原產地店鋪累計達到100家以上。(自治區商務廳負責)
(十)推動優勢產業產品電商化改造。鼓勵電商企業對當地優勢產業、產品實行電商化改造,形成明顯成效并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獎勵,最多連續支持3年。鼓勵電商企業組織區內企業對接知名互聯網資源,開展聯合營銷、品牌推廣等活動,取得明顯成效并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電商企業提供服務成本的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拓展市場。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鼓勵電子商務應用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專業展會,支持企業利用展會、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等途徑拓展市場。圍繞呼和浩特、赤峰、滿洲里、鄂爾多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構建國際物流支撐體系,推進企業海外倉建設。安排2000萬元資金支持呼和浩特、赤峰、鄂爾多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揮示范作用。(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
(十二)促進電子商務與社區生活服務業融合發展。促進社區生活服務業便民化發展,大力發展便利店、社區菜店、便民早(晚)市等社區商業模式,提升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標準化、智慧化、品質化水平。提供“網訂店取”等服務功能。對補齊社區商業設施短板,豐富商業業態,對新建和改造提升社區商業綜合體、超市、品牌連鎖便利店、菜市場等項目,按企業(單位)實際支出給予適當支持。支持5個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每個給予不低于200萬元獎補。(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持網絡貨運產業發展。安排15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網絡貨運產業發展。將在內蒙古注冊落戶的網絡貨運企業每年繳納稅收中的自治區分成增量部分獎補注冊地所在盟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網絡貨運企業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內蒙古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支持快遞進嘎查村。按照補貼后區域內業務總體盈虧平衡和自主可持續經營等原則,以快遞進村單量、單件成本、派送距離和服務發生區域等為依據,對實際發生的快遞進村業務服務,按照每單不超過0.3元,由各盟市制定實施差異化后補貼政策。(內蒙古郵政管理局負責)
(十五)提升商務領域標準化水平。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結合自治區“十四五”時期商務重點工作任務,推動全區商務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圍繞農畜產品流通、商貿物流、電子商務、家政服務業等重點領域,研究制定先進適用的地方標準。加大對國家級服務業(商貿流通專項)標準化試點的指導力度,及時總結經驗,提升標準實施效能。(自治區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動電子商務人才體系建設。鼓勵自治區高等院校加強電子商務專業和學科建設,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復合型技能人才。鼓勵自治區高等院校、研究機構與企業、職業院校、社會組織在電子商務領域開展合作辦學和人才培養。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社會組織聯合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支持電商企業引進和培育高端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待遇。(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構建共享云倉配送體系。鼓勵傳統物流快遞企業提升信息化、網絡化水平,加快推進綠色物流、綠色快遞、綠色包裝,為電子商務提供專業化配送服務;按照倉儲企業三年內實際投入30%且不超過300萬元給予其補助,補助資金需繼續用于共享云倉能力提升,包括整合電商快遞物流和集聚電商企業、改造完善必要的運營環境和軟硬件設備以及相應的服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農牧廳,內蒙古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政府扶持服務力度
(十八)優化資金扶持。鼓勵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資金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加強扶持資金績效考核評價,提升資金扶持精準度,增強資金扶持有效性,發揮政府資金的激勵和帶動作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九)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電子商務及相關服務企業,按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用于電子商務且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國家支持人才培養的稅收激勵政策,對電商企業當年提取并實際使用的員工教育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內蒙古稅務局負責)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3年,措施涉及獎補條款執行范圍具體以當年支持方向和發布的申請指南為準;涉及獎補比例和限額均為上限,實際獎補比例和金額受年度資金預算控制,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由自治區商務廳負責解釋。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政策。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