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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鄭政文〔2006〕135號)

   2013-02-27 735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標準化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97號)精神,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規范農業生產,保障消費安全,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經濟發展,加快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農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思想
 
  我市農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為核心,以實施國家“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為載體,以制標執標、基地建設、產品認證、品牌培育、產業化經營和示范區建設為重點,建立健全農業標準體系,強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加快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二、農業標準化工作的主要目標
 
  2006--2008年我市農業標準化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是:
 
  1.建立結構合理的農業標準體系。制(修)訂地方標準15項,制(修)訂農(牧、水)產品等技術操作規范100項。
 
  2.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高標準建立2?D3個示范縣(市、區)、10個示范鄉、100個示范村、1000個示范戶。建立農業標準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示范園區10個。
 
  3.推進優勢特色農品區域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生產。主導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到80%。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200萬畝,認定面積占總面積的60%以上,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200個。
 
  4.建立完善“兩級三層”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體系和監管體系,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8%以上,不出現農產品食用安全事故。
 
  5.強化流通領域標準化管理。建設鄭州市現代農產品標準化物流園區,全市培育10家標準化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大型批發市場,銷售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合格率達到98%以上。同時對城區的農貿市場進行超市化改造,實行標準化管理。
 
  6.加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環節的農業標準化工作,搞好農產品名牌創建和原產地保護。三年內3?D5家企業進入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行列,3?D5個產品成為中國名牌、10個產品成為河南省名牌。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采標率(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達到80%。
 
  7.建立完善符合我市特點、與我市實際相適應的農業投入品監管標準體系、農業專業技術標準化服務體系、標準化信息服務體系,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8.加強農業標準化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
 
  三、建立結構合理的農業標準體系,實施和制(修)訂地方農業標準規范的主要任務
 
  圍繞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家、行業標準,加快我市農業地方標準的制(修)訂進程。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標準化工作管理部門要相互配合,對我市現行的農業地方標準及生產技術規范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要根據市場變化和技術進步的現狀以及我市名特優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的需要制(修)訂標準規范。充分利用我市特色農業經濟優勢,總結成熟的生產技術和生產實踐經驗,結合先進的科學技術,制定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切實可行的農業地方標準規范,形成科學嚴密的農業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近期重點抓好以下10個方面的標準體系建設:
 
  1.種植業方面。構筑以優質、高產、高效、特色、節水、節肥、節種、節能、無公害和綠色為主的農產品生產新格局,包括以中牟大蒜、中牟西瓜、新鄭大棗、河陰石榴、廣武大蔥為代表的蔬菜、水果等園藝產品和優質小麥、花生等大宗糧油產品為主的無公害和綠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健全與之相配套的種植業標準化生產體系。完善包括環境要求、優質品種標準及繁育技術規程、無公害技術規范、病蟲害防治、疫病檢疫測報、優質農產品質量安全等級等在內的標準。
 
  2.畜牧業方面。要以推廣規模化、專業化和無公害化養殖、促進品種改良為重點,突出奶牛、生豬、肉牛、蛋(肉)雞等的養殖,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畜牧業標準體系。作為對畜牧業標準的補充,制定配套完善的養殖規程、技術標準等,實現標準化養殖率80%以上。
 
  3.水產業方面。以黃河鯉魚、羅鯡魚等優質特色水產品為重點,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水產養殖標準體系。水產業要在優良品種引進推廣、品種改良、規模化、專業化和無公害養殖方面完善養殖規程和技術操作規范,使水產養殖標準化率達到90%以上、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要占到總面積的90%以上。
 
  4.農產品加工方面。深入探討和研究我市主要農產品的內在品質、加工性能、分等分級、包裝保鮮和安全衛生等相關內容,指導龍頭企業相關標準的制定。指導龍頭食品加工企業建立以技術標準為主,包括工作標準、管理標準在內的標準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穩步提高,爭創國家和省優質名牌。農業龍頭企業實行訂單原料收購達到80%以上、龍頭企業制訂企業標準率達到80%、企業采標率達到80%、主要農產品標準覆蓋率達到100%、產品達標率100%。深入開展農產品原產地域保護工作,把我市中牟大蒜、中牟西瓜、河陰石榴、新鄭大棗、黃河鯉魚等名特優農產品推向國內外市場。
 
  5.農產品流通領域標準化管理方面。以國家《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GB/T 19575?D2004)為指導,認真落實農業部關于建立國家級鮮活農產品定點批發市場和國家級農資產品定點批發市場的要求,結合實際,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同時在農產品包裝、儲運、營銷體系等方面,都要實現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規模化,提高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進而提高經濟效益。
 
  6.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方面。對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示范園區和示范區(縣、鄉、村、戶)從產前、產中、產后都要有標準可遵循,并按照標準進行生產和管理,基地要認定,產品要認證。建立嚴格的生產記錄和質量可追溯、責任可追究制度。通過示范的典型引路和輻射帶動,推動全市農業標準化全面發展。
 
  7.推進農產品標準化認證方面。80%以上的龍頭企業要開展并通過ISO9000認證、HACCP認證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龍頭企業生產的所有食品都獲得QS市場準入資格,扶持企業創名優,提高市場占有率。逐步實現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與國際接軌。
 
  8.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方面。要研究和探索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檢驗標準體系,逐步制訂完善農產品市場準入、農產品市場檢測、農產品例行監測、農產品質量追溯、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農產品產地編碼等方面的標準并組織實施,擴大檢測品種和檢測內容,特別注意對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和探索。創新管理機制,實現新的突破。
 
  9.農業投入品管理方面。在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獸藥、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和使用方面制訂標準,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農業投入品監管標準體系,加大標準化管理和農資打假力度,從根本上保持農產品生產源頭的質量安全。
 
  10.農業專業技術服務體系、標準化信息服務體系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方面。積極探索建立完善與我市實際相適應、符合我市特點的標準化體系,以規范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認真做好農業標準化的宣傳培訓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農業標準化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農業標準化宣傳培訓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農業科研機構、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等各方面的力量,向社會各界尤其是廣大農民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全社會的標準意識、質量意識和名牌意識,使實施農業標準化成為農業從業人員的自覺行為;二是舉辦多種形式的學習班、研討班、經驗交流會,讓農民學習掌握農業標準化和標準應用的專業知識;三是舉辦多種形式的農業標準化成果展和現場會,通過感性認識提高農民參與農業標準化的積極性。
 
  (二)大力推進農業標準的實施和推廣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推動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農業標準化實施推廣體系。積極探索和推廣“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基地+標準+農戶”等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充分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及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承擔標準實施的責任,充分發揮其技術、人才和體系優勢,積極開展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宣傳、培訓和示范。到2008年底,全市主要農產品都要有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并按照規程進行生產。切實加強生產環節的標準化工作,促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嚴管疫病、環境、投入品污染三個源頭,從根本上把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關、解決農民分散生產與大市場大流通格局中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必須做到有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并按照規程操作,要有生產記錄,便于質量追溯和責任追究。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深入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獸藥及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三個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健全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測制度,完善標簽、標識等監管手段,依法對農業投入品進行質量檢查,堅決打擊制售和使用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行為。推進現代流通方式,鼓勵采用連鎖經營等形式,提高優質投入品的市場占有率。加快試驗推廣應用安全高效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新產品,加快對高殘毒農業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普及化肥、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施藥機具和植物生長調節劑等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識,指導農民科學用藥、合理施肥。加強宣傳培訓,普及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要將技術規程以“明白紙”形式發放到生產者手中,使生產者一看就懂、一學就會、一用就行,切實提高他們的素質。
 
  (三)強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實施“示范引路工程”
 
  結合優勢農產品產業化發展規劃,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發揮其示范、輻射、帶動作用,推動農業標準的實施。農業開發項目區要與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有機結合,開發項目優先安排在農業標準化示范區。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要堅持集中連片,統一作物布局,具備一定面積規模,做到“選好一個項目,制定一個標準,形成一個龍頭,創立一個品牌,帶動一個產業,致富一方百姓”。各地都要開展示范區創建活動,做到市有示范縣(市、區)、縣(市、區)有示范鄉(鎮)、鄉(鎮)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戶。到2008年底我市要高標準建立2?D3個示范縣(市、區)、10個示范鄉、100個示范村、1000個示范戶。建立農業標準化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范園區10個。在示范區內必須有生產技術規程并按規程生產,生產有記錄,質量有檢測,責任可追究,基地要認定,產品要認證。通過示范的典型引路和輻射帶動,推動全市農業標準化全面發展。
 
  (四)發揮龍頭企業在農業標準化推廣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加工環節的標準化建設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示范園區要在農業標準化建設中起示范帶動作用,完善基地生產、產品加工和市場營銷的產業化鏈條。鼓勵龍頭企業在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基礎上制訂企業標準,建立和完善企業標準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強合作,積極探索走“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基地+標準+農戶”的產業化生產路子,對農產品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品種、統一農資供應、統一生產管理、統一產品品牌、統一包裝標識、統一銷售”等內容的管理,不斷提升農產品生產、加工、儲存、保質保鮮、包裝、運輸技術,增加產品科技含量,提高產品的質量檔次,做大做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同時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壯大。針對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生產加工特點,在質量管理領域推行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在農業生產領域推行GAP(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在獸藥生產領域推行GMP(良好生產規范)認證,在飼料生產、農產品加工、畜禽水產養殖領域推行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認證。現有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產品必須達到無公害農產品以上標準。今后凡未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企業不得入選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到2008年底,70%以上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都要建立比較完善的企業標準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以出口為主的加工型龍頭企業通過ISO或HACCP體系認證的比例要達到80%。
 
  (五)加強農產品流通領域的標準化工作,建立誠信、高效的農產品市場體系
 
  深入開展農產品流通領域標準化管理,促進農產品有序流通,減少農民在農產品銷售方面的困難和風險。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農產品流通領域的標準體系和監測體系,實行收購、儲運、加工、運輸、銷售等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大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質量等級、計量、包裝等標準的實施。全市培育10個推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力推行《農產品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GB/T 19575?D2004)和農業部《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貨、儲運、安全檢驗監測、分銷、信息管理等過程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營主體的市場行為,嚴格市場準入,重點監測廣大消費者普遍關注的蔬菜、豬肉、水產品等鮮活農產品及糧油等大宗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促進市場有序運作,建立公開、公正、透明、誠信的農產品流通機制,為農產品流通創造一個安全誠信的良好環境。
 
  五、切實加強對農業標準化工作的領導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
 
  成立鄭州市農業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農業的副市長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分管農業的副秘書長、市農業局局長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環保局、市科技局等單位分管副局長(主任)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農業局,由市農業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示范項目、示范區和示范點的確認、管理及考核驗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成立鄭州市農業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抽調農業、質量技術監督和有關部門的技術專家參加,負責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全市農業標準化工作目標、技術參數和措施建議,開展各項農業標準的制(修)訂和全市農業標準化水平評價等工作。
 
  建立完善標準化工作機制。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農業部門、科研機構、農業企業以及標準化示范鄉、村要選配得力的工作骨干從事農業標準化工作,具體負責各項標準的宣傳貫徹、指導,督促標準的實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當地的農業標準化人員隊伍,做好本轄區的農業標準化工作。
 
  (二)部門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農業標準化工作,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具體分工和職責是:
 
  市農業部門是農業標準化工作的主力軍,制訂農業標準化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提交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農業標準化工作;承擔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等地方標準的調研和制定以及批準發布后的宣傳貫徹和實施推廣工作;加強對標準化示范區的規劃、技術指導;嚴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實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認定和產品認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依法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做好全市農業地方標準立項、組織制定、批準發布和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受理農產品加工企業農產品標準備案工作,對農業標準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參加組織協調農業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做好農業標準化項目立項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部門負責制定鼓勵農業標準化生產的有關優惠政策,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市工商部門負責農產品商標注冊、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市場管理,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市衛生部門要嚴格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加強食品衛生監督,重點抓好食品衛生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圍繞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將農業標準化列入食品安全信用綜合評價體系的重要環節,完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運轉機制。
 
  市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農業生態環境的監測,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治理。
 
  市科技部門負責農業標準化的技術攻關、科研立項。
 
  (三)加大農業標準化資金投入,保證農業標準化有序實施
 
  農業標準化工作要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為導向,以企業投入為主體,以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切實保證農業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各地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農業標準化項目資金,市人民政府將根據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在今年安排100萬元資金的基礎上,以后逐年增加農業標準化工作的投入,為農業標準化發展提供政策導向和基本保障。
 
  (四)搞好農業標準化隊伍建設
 
  到2008年底,全市要建立起一支500名既精通農業技術又懂得標準化管理的農業標準化專業技術隊伍,各縣(市)不少于70名、各區不少于20名。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法,分層次對基層技術推廣人員、標準化技術和管理人員開展標準化教育培訓,提高技術推廣人員的工作水平。特別要從農民中培養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積極分子和帶頭人,普及標準化知識,使其成為農業標準化的中堅力量,發揮典型帶動作用。
 
  (五)實行目標責任制,嚴格實行獎懲,狠抓工作落實
 
  市與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任務和責任,年底進行嚴格的檢查驗收和獎罰。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把農業標準化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制訂規劃,組織實施,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六年八月四日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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