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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4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方案》的通知 (常農發〔2024〕22號)

   2024-03-20 951
核心提示:為切實做好全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實現全年重大動物疫病“力爭不發生,確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標,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根據《江蘇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2024年江蘇省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指南》《常州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等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我局制定了《2024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轄市、區農業農村局,常州經開區農業農村工作局:

為切實做好全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實現全年重大動物疫病“力爭不發生,確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標,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根據《江蘇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2024年江蘇省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指南》《常州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等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我局制定了《2024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常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4年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確保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群體免疫密度達到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畜禽群體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應免注冊犬免疫密度達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電子檔案。統籌抓好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和新城疫、豬鏈球菌病、羊痘等常見疫病的防治工作;重點推進布病、牛結核病等重點人獸共患病源頭防控,實施監測陽性100%淘汰凈化,切實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傳播風險。

二、時間安排

春防工作即日開始,4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即日起至3月10日。各地根據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轄區春防行動方案,于3月15日前報局畜牧獸醫處和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重點做好開展新型畜禽生產經營業態調查,疫苗、耳標、防護服(工作服)、注射器、注射針頭、采樣器、消毒藥品和檢測試劑等防疫物資準備,相關經費安排、人員組織和宣傳發動等工作。市級下撥防疫物資一批(詳見附表1),支持各轄市區春防行動開展。

(二)實施階段,3月10日至4月20日。督促指導具備自行免疫條件的規模養殖場科學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實施免疫;對不具備自行免疫條件的養殖場戶,靈活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集中免疫,各病種免疫內容和方法參照《常州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結合現場免疫工作,開展中小規模戶、散戶和新型畜禽生產經營業態的人畜共患病監測工作。

(三)總結階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對前一階段行動實施情況開展檢查和免疫抗體監測,對漏免或免疫抗體水平不合格的及時進行補免,形成春防工作總結并于4月30日前報市。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春防行動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清形勢,牢固樹立防疫優先理念,務必把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工作任務。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開展免疫技術指導和養殖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要科學分析本地區主要動物疫病防控形勢,聚焦重點防控病種,量體裁衣制定春防行動方案,確保組織發動、技術指導、防疫監管等各項保障工作及時到位。積極穩妥推進“先打后補”、動物疫病凈化和無疫小區建設、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等工作落地見效,努力為全年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優良績效奠定扎實基礎。

(二)加強新型畜禽生產經營業態疫病防控。在春防準備階段,各地要在做好本地區常規畜禽養殖情況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開展新型畜禽生產經營業態調查,組織對休閑觀光類家庭農場、萌寵樂園、大型綜合體、學校勞動教育等重點場所開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捕獲的其他動物的養殖情況普查(普查表見附表2)。根據普查摸底數據,進一步壓實生產經營主體動物防疫責任,加強動物防疫知識宣傳普及,提高主動防疫意識,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集中開展重點疫病免疫預防和抽樣篩查,從根子上消除畜禽生產經營各業態疫病防控隱患。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防疫監管。各地要將督導檢查貫穿于春防行動全過程,及時掌握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責任落實和重點防控舉措執行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要依托獸醫實驗室檢測平臺,扎實開展重大動物疫病流行病學監測調查,結合春防免疫工作,同步做好羊布病感染抗體、鸚鵡熱支原體病原、羊小反芻獸疫病原和其他可疑病例的監測;及時開展免疫效果科學評估,對免疫抗體不合格的及時采取補免措施,確保免疫質量。要強化動物防疫監管,對拒不履行防疫主體責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認真落實清洗消毒和隔離等防疫措施引發重大動物疫情的主體,嚴格依法處理,嚴肅追究責任。要嚴格執行疫情舉報核查和報告制度,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報,開展疫源追溯和臨床診斷,根據實際及時采取防控措施,嚴防疫情擴散。

(四)加強動物防疫經費和物資管理。會同本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資金專項管理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統籌使用動物防疫補助經費,確保所需經費及時按需撥付使用。各地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做好強制免疫疫苗和標識的比選、訂購、驗收、發放等管理工作,健全疫苗耳標管理檔案,逐月盤庫,按時上報疫苗到貨、儲備、下撥和消毒藥品儲備等信息。按規定做好二維碼標識網絡申報、網絡簽收、發放、二次發放等工作。加強疫苗冷鏈管理,確保疫苗規范保存。對物資的領用發放,要做到賬目清晰、數量合理、手續完備。

(五)加強技術培訓和防疫宣傳。各地要積極組織開展動物疫病免疫監測技術、主要動物疫病凈化技術、養殖場生物安全管控技術、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技術等內容的培訓,指導養殖場(戶)進一步完善免疫程序,規范免疫操作,提高免疫效果。切實加強動物防疫工作宣傳,善于利用微信公眾號、抖音等新媒體和宣傳單、進村入戶等形式,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動物防疫知識,提高廣大群眾對動物防疫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性的認識,引導群眾增強防疫意識,積極支持和參與防疫工作,營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圍。

各地要及時上報新型畜禽生產經營業態畜禽養殖情況普查表、每周免疫進展情況(見附表3、4)。普查表請于3月15日前匯總報市。3月13日開始,每周三17:00前上報上周到本周二春防行動進度周報,并在智慧畜牧系統同步上報周報免疫信息。

聯系人:奚德華(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處),聯系電話:0519-81668016;羅堅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電話:0519-81667997,傳真:0519-81667979。

附表:1.  2024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防疫物資下撥分配表

2.  2024年新型畜禽生產經營業態畜禽養殖情況普查表

3.  2024年集中防疫行動進度統計周報表(一免)

4.  2024年集中防疫行動進度統計周報表(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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