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修訂后的《安徽省食品生產經營飛行檢查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于2023年11月29日正式實施。
《規定》規定了飛行檢查的檢查重點內容:
檢查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在《安徽省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表》中確定飛行檢查項目和檢查內容。
食品生產者的檢查重點包括:原輔材料進貨驗收、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等關鍵環節,以及企業曾經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的整改情況等。其中特殊食品生產企業還需重點檢查設備設施管理,原輔料以及生產工藝與批準證書、備案憑證的一致性。
食品銷售者的檢查重點包括: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食品經營者持續符合許可條件、食品經營行為合法合規情況等。
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檢查重點包括:許可經營范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情況,設施設備的配備、流程布局,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登記制度的執行,以及食品粗加工、制作、貯存、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等。
《規定》對飛行檢查的參與人員的無資質做出要求: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飛行檢查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監督檢查人員參加。檢查人員較多的,可以組成檢查組,并明確分工。根據需要可以聘請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飛行檢查,可以抽調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參加飛行檢查,也可以委托有相關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專業機構輔助開展飛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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