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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 (滬農委〔2024〕77號)

   2024-04-07 485
核心提示:為加強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監管,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4〕10號)有關要求,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各區農業農村委,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獸藥飼料檢測所):

為加強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監管,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4〕10號)有關要求,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上海市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落實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監管要求,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組織實施

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分為部級監測和市級監測兩項任務。部級監測任務包括豬、牛、羊屠宰企業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市級監測任務包括豬肝、牛肝和羊肝中7種β-受體激動劑違法添加監測和6種糖皮質激素殘留監測,豬肉(2號或4號肉)、牛肉(黃瓜條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品質監測(肉品水分含量監測)。

(一)部級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

豬、牛、羊屠宰企業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任務25份,采集豬肝樣品6份、牛肝樣品5份、羊肝樣品14份,抽樣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負責,配合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完成現場采樣,樣品寄送。聯系人:王淑婷,電話:0532-85632052。

(二)市級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

市級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總任務100份。(見附件1)

1.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數量41份,對豬肝、牛肝和羊肝開展7種β-受體激動劑(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馬特羅、氯丙那林、妥布特羅)違法添加監測、6種糖皮質激素(潑尼松、潑尼松龍、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倍氯米松和氫化可的松)殘留監測。

2.產品品質監測。產品品質監測(豬、牛、羊肉水分含量監測)數量59份,采集豬肉(2號或4號肉)、牛肉(黃瓜條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樣品,以豬肉樣品為主,根據屠宰實際兼顧牛肉、羊肉樣品。

(三)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樣品中水分、β-受體激動劑和糖皮質激素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4〕10號文附件4)執行。

二、任務分工

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負責樣品抽樣工作的組織實施;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豬肝、牛肝和羊肝)樣品以及肉品品質監測(豬肉、牛肉、羊肉水分含量監測)樣品的檢驗工作;各區農業農村委做好市級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轄區抽樣和協助工作。

三、相關要求

(一)樣品采集按照《屠宰企業畜禽及其產品抽樣操作規范》(NY/T 3227-2018)執行,并在抽樣單(見附件2)中詳細填寫檢疫證號等溯源信息,確保監測的科學性和代表性,采樣原則上覆蓋所有屠宰場點。

(二)市級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任務分上、下半年開展,由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指導各區分別于5月15日和9月30日前,將樣品和抽樣單寄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分別于7月1日和11月20日前將監測結果匯總表(見附件3)和監測總結分析報告,加蓋公章后報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和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聯系人:侯東軍,電話:010-59198981,上報郵箱:xqjiance@aliyun.com。

(四)各區、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完成檢測樣品的抽樣、登記、保存、交接和檢測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謝懷東,021-23113067。

附件:1. 2024年市級監測任務分配表

2. 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樣單

3. 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匯總表及填報說明

4. 上海市2024年省級監測任務承擔單位情況表

附件下載:

   滬農委〔2024〕77號 附件1-4.doc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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