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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2024-05-11 1096
核心提示:圍繞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中心工作,結合分解落實五年立法規劃,經廣泛征求意見、深入調查研究、充分統籌協調,2024年計劃安排審議法規項目22件,其中,繼續審議的法規案2件,初次審議的法規案20件。此外,安排預備審議項目12件。

2024-05-11(2024年3月21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主任會議通過)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也是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爭先領跑提速之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緊扣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要求,立足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堅持“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的針對性、精準度、實效性,穩中求進推動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規項目安排

圍繞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中心工作,結合分解落實五年立法規劃,經廣泛征求意見、深入調查研究、充分統籌協調,2024年計劃安排審議法規項目22件,其中,繼續審議的法規案2件,初次審議的法規案20件。此外,安排預備審議項目12件。具體如下:

(一)繼續審議的法規案(2件)

1.自治區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修訂)

2.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修訂)

(二)初次審議的法規案(20件)

1.自治區社會救助條例(制定)

2.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制定)

3.自治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制定)

4.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制定)

5.自治區空間規劃條例(修訂)

6.自治區征兵工作條例(修訂)

7.自治區行政復議條例(修訂)

8.自治區奶產業發展條例(修訂)

9.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訂)

10.自治區檔案條例(修訂)

11.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序規定(修正)

12.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正)

13.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修正)

14.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修正)

15.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打包修改)

16.自治區水資源管理條例(打包修改)

17.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打包修改)

18.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打包修改)

19.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打包修改)

20.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廢止)

(三)預備審議項目(12件)

1.自治區噪聲污染防治條例

2.自治區大數據發展條例

3.自治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條例

4.自治區精神衛生條例

5.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6.自治區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條例

7.自治區老年教育條例

8.自治區灘羊產業促進條例

9.自治區計算機信息安全管理條例

10.自治區體育條例

11.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12.騰格里沙漠邊緣荒漠化防治條例(與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協同立法)

預備審議項目即立法調研項目,請各有關單位抓緊開展調研論證和起草工作,并于2024年9月底前上報調研報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推動立法工作,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正確的政治方向,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社會一體遵循的行為規范和準則,從法規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實施。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重點工作統籌謀劃立法工作,推動和服務自治區黨委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及時完成。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自覺做到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主動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

二是堅持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立法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各環節的作用,認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代表議案建議更好地轉化體現為立法成果。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重要作用,暢通基層民意表達渠道,把立法工作建立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上。做好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提高對社會公眾意見建議研究吸收和反饋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更好發揮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積極性。

三是豐富立法形式、增強立法實效。始終堅持把提高立法質量放在第一位,統籌推進立改廢各項工作,保持法規的連續性、穩定性、開放性。進一步完善和優化由人大常委會和政府有關負責同志擔任“雙組長”的立法工作專班機制,圍繞自治區黨委確定的年度重大立法項目,做好提前介入、協調配合、督促推動等工作,將立法的重點難點問題解決在前端;繼續開展“小切口”“小快靈”精準立法,緊盯具體問題,讓“小法辦大事”,把有限的立法資源用到解決突出問題上;積極探索與相鄰省區之間開展協同立法,適應區域治理和一體化發展需要,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四是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擔當起、行使好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確定選題、組織起草、審議把關等方面的立法職權。認真研究吸納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和各方面各層次的意見建議,通過立法咨詢、立法聽證、立法協商等形式,在集思廣益、凝聚共識的基礎上作出科學決策。充分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推動法規項目按計劃提請審議。加強對設區的市立法工作指導,開展立法技術、立法規范和立法能力等方面業務培訓,做好立法項目的審查和批準工作,提高設區的市立法工作質量。

五是進一步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嚴格執行新修訂的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綜合運用依申請審查、主動審查、專項審查等方式,依法開展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加強對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督促落實聽取和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健全完善與“一府一委兩院”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和法規集中清理制度,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加快推進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建設,實現自治區范圍內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入庫全覆蓋。

六是堅持把立法同普法實施結合起來。根據立項、調研、起草、審議、出臺等立法環節的特點和需要,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實施座談會、安排個人采訪、發表解讀文章、配合法治宣講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宣傳立法的背景、內容、意義,增進各方面對立法的認同、對法規核心條款的了解,及時傳遞權威聲音,回應社會關切,講好人大立法故事,使立法過程成為普法宣傳的過程,成為增強人民群眾法治觀念的過程,推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七是科學有序抓好立法工作計劃落實。今年立法工作任務涉及的領域廣、行業多、專業性強,審議時間安排環環相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層層細化目標任務,逐項量化具體要求,精準優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建立臺賬、責任到人,明確任務書、時間表、施工圖,將時間進度和立法進程分解量化,健全完善立法專班、包抓推進等工作機制,對開展調研論證、草案起草、征求意見、提請審議的時間、進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明確分工,確保年度立法工作任務有序推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   1.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項目審議安排表.doc

   2.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項目說明.docx




 
地區: 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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