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蘭州新區、蘭州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市委、市政府《蘭州市經營主體全面開展“四轉”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蘭辦發[2024]1號)工作部署,激發商貿業、服務業發展活力,加快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模以下服務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助力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蘭州市“下轉上”工作專班研究同意,制定了《蘭州市經營主體“下轉上”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現印發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蘭州市經營主體“下轉上”工作專班(代章)
2024年5月28日
蘭州市經營主體“下轉上”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蘭州市經營主體全面開展“四轉”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激發商貿業、服務業發展活力,加快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模以下服務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助力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經濟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主題教育、“三抓三促”和市委十四屆七次全會安排部署,把培育經營主體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圍繞構建“3+2”現代產業體系、“6+X”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充分發揮政府引導、行業推動和產業促進作用,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促進經營主體轉型升級為宗旨,通過積極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導促進一批,鼓勵有規模、有條件的經營主體不斷發展壯大,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新時代美麗蘭州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以現有限下、規下經營主體為重點,全面掌握全市商貿業(批零住餐)和服務業企業數量及經營情況,鼓勵引導主營業務突出、示范帶動作用強的限下企業擴大經營,做到“應轉盡轉”,力爭每年新增“下轉上”330戶以上,“分轉子”每年新增10戶以上,到2026年底前力爭新增“下轉上”1000戶以上,力爭新增“分轉子”企業30戶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開展經營主體摸底排查。結合“六必訪”“包抓聯”和“五經普”等工作措施,通過個別走訪、集中排查等形式,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商貿業、服務業各行業現有經營主體開展全面深入摸底排查,重點關注資產、收入、規模等條件,分門別類梳理匯總。對已達到限額以上企業標準75%以上的經營主體,建立“準限上”“準規上”經營主體臺賬,準確掌握各行業經營主體發展現狀。積極宣講全市“四轉”工程政策,引導分公司積極轉為子公司,對無意轉為子公司的企業,了解企業存在的困難,建立臺賬,加強培育逐步實施。(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二)及時指導經營主體納統入庫。對已達到“下轉上”標準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服務業各行業、分公司轉為子公司的經營主體,要加大監測培育力度,篩選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示范帶動作用強、發展前景好的企業推薦入庫納統。市級服務業各行業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企業的鼓勵引導,提高企業的入庫積極性。(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三)助力經營主體紓困解難。堅持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依法依規協調市場經營主體遇到的困難問題。全面落實國家、省、市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強化金融支持、減輕稅費負擔、落實稅費優惠。鼓勵各縣區、功能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和財力情況,對符合要求的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在融資、用地、用電、用水等要素配套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三、任務考核
(一)任務分解:“下轉上”按照三年1000戶,年度330戶的目標任務,根據各縣區、功能區、各有關部門經營主體總體規模、限上企業數量等進行分解量化。“分轉子”按照每年全市新增10戶分解(詳見附表)。
(二)任務考核:按照市場監管局亮牌考核制度要求,對“下轉上”“分轉子”實行月調度,季考核。每月對各縣區、功能區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調度。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及次年1月20日前,對各縣區、功能區、各部門“下轉上”“分轉子”完成率進行季度考核。對年底一次性集中入庫的限上企業、規上企業納入到次年完成情況。
四、資金管理
(一)獎勵標準:根據《蘭州市經營主體全面開展“四轉”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確定的獎勵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不同類型給予適度資金獎勵。
(二)資金申請:資金申請以縣區、功能區為主,按照月度入庫、年度入庫兩種形式,根據各縣區、功能區資金申請報告,每月撥付上一月符合相關申請條件企業的獎勵資金。各縣區、功能區申請文件應包括申請文件、企業名錄、營業執照、入庫證明及納稅申報表等,并以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名義,上報資金申請及企業明細。
(三)資金撥付:市商務局會同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對各縣區、功能區申請企業名錄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企業,根據獎勵資金額度撥付至各縣區、功能區,由各縣區、功能區撥付至各企業。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進機制。“下轉上”工作專班統籌協調推進全市“下轉上”“分轉子”工作,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充分履行專班成員責任,具體組織實施轄區“下轉上”“分轉子”工作。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負責組織開展具體工作。第三產業增加值各指標承擔部門,負責積極引導本行業企業開展“下轉上”“分轉子”工作,積極配合轄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共同推進全市“下轉上”工作。
(二)分層分級壓實責任。建立“市區聯動、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市商務局負責“下轉上”及商貿領域“分轉子”工作的牽頭抓總,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標,對各縣區、功能區、各有關部門完成情況進行督導考核。各縣區、功能區、各有關部門是“下轉上”“分轉子”工作的落實主體,要進一步制定工作細則,分解量化目標任務,明確具體工作措施,確定專人專班推進落實。加強對轄區“下轉上”“分轉子”工作的審核,嚴格資金申請和撥付,切實做好資金使用監管工作。
(三)強化政策引導宣傳培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和新媒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輔導,廣泛宣傳“四轉”工程重要意義、相關政策和成功案例,形成各級領導重視、全社會關心、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