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電商平臺參與社會治理能力 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提案》收悉,經商商務部和國家數據局,現答復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大力推動數字經濟的發展、包容審慎監管電商平臺、積極構建協同治理體系等建議,對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有積極意義,我們高度贊同。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數字經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并重,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推動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一是優化監管理念和舉措,支持平臺企業創新發展。市場監管總局探索形成常態化平臺企業合規推進機制,會同相關部門、社會組織等開展平臺企業合規推進會,聚焦網絡監測、社會輿情、投訴舉報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通過專題會、“一對一”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常態化對平臺企業進行合規指導,強化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協同,防范化解潛在風險隱患。穩步推進全國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下大力氣激發市場活力,評估認定第一批13個示范區,扎實推進示范區創建有序有效開展,發揮示范區和創建地的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不斷釋放平臺經濟發展新動能。
國家數據局深入調研平臺企業發展情況,于2023年先后公布兩批平臺企業在科技創新、傳統產業轉型方面的典型投資案例,通過典型案例,引導平臺企業持續加大投資,助推行業整體數字化水平提升,拓寬高質量發展新空間,增強國際競爭力、影響力。
二是統籌政策、標準、數據等資源,推動形成社會共治格局。市場監管總局充分發揮數據作用,依托國家網絡交易監管平臺建成網絡創業活力系統,打通市場監管總局與平臺企業間的數據通道,向平臺企業批量提供證照信息比對服務,推動實現政企數據共享互查。截至2024年6月底,已為平臺企業提供經營主體信息核驗服務6185萬次,惠及879萬家經營主體,為中小微商家數字化轉型提供更多支持。
商務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出臺《“十四五”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將“守正創新,規范發展”作為首要原則之一,提出構建適應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數字化監管機制,推動構建電子商務多元共治格局。出臺《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行業標準,細化直播平臺管理責任。指導電商行業協會發布誠信經營倡議,通過柔性手段指導平臺企業自治。
三是加強監管執法,維護網絡交易秩序。2024年3月至11月,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個部門聯合開展2024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加強部門協作,增強監管合力。嚴格規范網絡營銷和集中促銷行為,持續打擊流量造假、刷單炒信、低俗帶貨;督促平臺加強經營者資質審核,督促平臺企業履行對入駐平臺商戶、非經營用戶的核驗、登記等身份和信息管理義務,提示提醒協助其按照規定登記并亮照亮證經營,持續整治不依法辦照辦證、不依法亮照亮證等違規行為。2023年,組織部署開展為期5個月的優化平臺協議規則專項行動,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引導854家平臺企業對協議規則進行全面自查,幫助平臺企業補充協議規則982個,督促指導平臺企業修改優化協議規則2698個,有效規范了平臺協議規則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
關于您提出的“合力共筑電商平臺、監管機關經營關系臺賬”的建議,我們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研究論證等工作。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吸納您的建議,提升電商平臺參與社會治理能力,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是市場監管總局擬研究制定網絡交易數據報送管理相關規定,就網絡交易平臺向監管部門報送網絡交易經營主體數據、重要商品和服務數據等網絡交易監管重要數據進行規范,發揮數據價值,提升監管效能,優化政務服務水平。二是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向電商平臺企業開放信用監管數據,助力電商平臺企業健康發展及規范經營。三是引導平臺企業加強合規建設,提升合規水平,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媒體和消費者等多方面監督作用,積極推動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多方共治格局。
商務部將完善電商領域政策頂層設計,編制電商企業合規指南,推動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國家數據局將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出平臺企業典型投資案例,促進平臺企業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