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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上海市糧食電子政務網絡省級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滬糧辦〔2024〕74 號)

   2024-08-27 1002
核心提示:為全面推動本市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數字化轉型,提高現代化治理效能,上海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上海市糧食電子政務網絡省級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局機關各處室、市軍糧物資中心、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有關糧食企業:

《上海市糧食電子政務網絡省級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24年第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4年8月26日

上海市糧食電子政務網絡省級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動本市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數字化轉型,提高現代化治理效能,促進和規范上海市糧食電子政務網絡省級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運行管理,實現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來源可追溯、在庫可監管、去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實施全覆蓋、全過程、全鏈條的穿透式監管,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省級平臺是指集糧食儲備信息可視化、儲備規模管理、輪換計劃管理、庫點管理、購銷管理、質量管理、庫存管理、出入庫管理、倉儲保管、視頻監控等功能為一體,上聯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下接承儲企業,實現與國家平臺、糧庫信息系統的數據傳輸和信息交換,對糧食儲備數據處理和計算的綜合性業務監管和數據資源中心。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市糧食物資儲備局各部門(業務、信息化、紀檢、市軍糧物資中心等)、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涉及糧食儲備管理職責的其他相關單位,以及承儲企業和庫點。

第四條 堅持全面互聯互通、數據實時匯集、全程即時在線、穿透式監管的原則,推動數據資源匯聚整合,全面提升數據利用和智慧決策水平。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市糧食物資儲備局負責信息化系統建設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推動落實,整合市、區糧食儲備相關業務和視頻數據,應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數字化技術加強市級糧食儲備監管。

第六條 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區級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和管理,運用系統加強區級政府糧食儲備監管,并對本轄區糧食儲備的數據質量負責。

第七條 市軍糧物資中心負責省級平臺運行值守和應用評估,做好系統對接情況監測和使用情況統計。

第八條 承儲企業是糧庫信息系統使用和管理的責任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加強本單位系統管理,落實系統建設運行所需資金,保證系統正常穩定運行,嚴格按要求使用系統開展糧食儲備各項業務工作,并按標準規范報送各類數據信息。

第三章 使用和安全

第九條 使用管理

(一)局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使用需求,向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提出系統使用申請。其他相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申請賬號,須履行審批程序。

(二)系統操作人員須依據授權用戶名、口令和權限登錄、使用系統。嚴禁未經授權人員登錄、使用系統。授權用戶的口令應當定期更改。

(三)系統使用中出現問題應當及時聯系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條 功能應用

(一)局業務管理部門按照本部門工作職責,應當充分應用系統功能開展具體業務工作,明確數據的報送和審查方式,確保系統的業務數據符合工作要求。功能應用包括但不限于:

1.輪換計劃管理:依據系統內糧食儲存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儲存年限、庫區倉容等數據,科學合理制訂年度輪換計劃,待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后及時錄入系統。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應當做好對承儲企業糧食出入庫業務的跟蹤,及時掌握計劃執行情況。

2.庫存統計:以系統內賬面庫存數據為糧食儲備庫存數量統計的口徑來源,監測糧食儲備庫存數量。

3.補貼清算:利用系統內糧食購銷合同、出入庫結算、分倉保管賬、儲存時長等數據,做好儲備糧食輪換價差核算。

4.執法稽查:加強系統內糧食“購”“儲”“銷”等全鏈條數據的監測和追溯,強化對潛含的壓級壓價、抬級抬價、以陳頂新、轉圈糧、虛購增庫、虛假輪換、擅自動糧、質量劣變等違規違法行為的監管。

5.庫存檢查:加強系統的糧食購銷、儲存、質檢和預警預報等功能關聯穿透使用,結合視頻遠程監控和現場檢查,加大對異常情況和潛在風險的排查力度,提升庫存檢查的針對性和工作效率。

6.質量管理:利用系統開展糧食質量抽查計劃管理、任務下達、質檢結果錄入等工作,將抽查結果與承儲企業上報的質檢情況進行比對,并對糧食質量相關指標進行全過程跟蹤,強化糧食質量安全。

7.倉儲信息管理:利用系統開展本市地方政府儲備庫點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設計倉容、儲備倉容、倉(廒)基礎信息、綠色儲糧技術及儲糧功效等,及時掌握本市儲備倉儲設施基本情況及變更情況。

8.熏蒸備案:指導各區及相關企業利用系統開展糧食熏蒸備案工作,包括作業時間、地點、藥劑、操作人員等信息,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9.損失損耗統計:利用系統開展糧食儲備損失損耗匯總統計,監測各庫點糧食儲備(貨位)是否存在超耗情況,不斷加強糧食儲備環節節糧減損工作。

10.綠色儲糧功效評估:利用系統監測各庫點倉房內糧溫數據,確保糧食溫度符合低溫或準低溫儲糧要求,并了解掌握熏蒸藥劑使用情況,科學評估綠色儲糧工作成效。

(二)局紀檢部門應當對局各部門系統功能使用和預警處置情況進行監督,形成監督監管合力。

(三)市軍糧物資中心應當做好省級平臺預警信息和數據質量監測,分送并跟蹤相關部門或單位及時處置預警信息,形成工作閉環。

(四)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承儲企業應當落實相關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數據的填報、更新或系統對接工作,把好數據質量關,對本單位所提供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一條 安全管理

(一)嚴格按照要求采集業務基礎數據,并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數據發生變動應當及時更新。嚴禁篡改數據。

(二)定期備份信息系統數據,確保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

(三)未經許可,嚴禁私自復制、刪除、更改和傳輸信息系統數據。

(四)應當安裝使用正版殺毒軟件,定期檢測計算機病毒并及時清除。

(五)嚴格執行保密制度,防止發生竊密、泄密事件。嚴禁通過信息系統處理、保存、傳輸涉密文件和資料。

(六)發現受到網絡攻擊等問題應當及時向局信息化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章 數據治理和利用

第十二條 數據歸集

(一)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業務管理部門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建立數據資產。明確定義數據資源元數據,包括資源名稱、資源編碼、資源標識符、數據分級分類、共享屬性、更新頻率、字段項信息等。

(二)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統一數據標準,把不同數據源、數據格式的數據收集、清洗、整理、轉換成一致格式,為數據上鏈和開放共享提供統一的數據載體。

(三)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業務管理部門整合糧食生產、收購、儲存、加工、銷售等各環節數據信息,實現糧食儲備全周期信息追溯。

第十三條 數據質量

(一)局業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信息化管理部門對數據質量問題進行管控。從數據的完整性、有效性、唯一性、一致性、準確性、及時性等維度,通過制定度量規則和方法對數據流進行檢核和監控,建立數據質量管理方法和數據質量的評分體系,持續改進和提升數據質量。

(二)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應當深入開發應用信息系統數據質量稽核功能,對信息系統匯集的數據進行質量檢測,生成數據質量報告和整改工單,實現從問題發起到問題回歸校驗的閉環跟蹤。

第十四條 數據利用

局業務管理部門會同信息化管理部門以需求為導向,深入挖掘數據價值,豐富應用場景設計,推進數據可視化展現,保障數據實時更新,充分釋放數據在糧食業務流程再造、精細化管理和科學決策中的要素作用。

第十五條 數據共享

按照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糧食行業信息化“整合資源、打通數據、貫通應用”和市委、市政府對城市治理數字化轉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業務管理部門做好與國家平臺和市大數據資源平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工作,確保數據高質量共享和交換。

第十六條 數據開放

局信息化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業務管理部門研究制定糧食行業相關數據向社會公眾開放目錄,充分利用網站平臺,加強數據的檢索、下載、公眾反饋和交互,全面優化開發者服務和數據管理,提高公共數據的利用效率,增強政府公信力,提升行政服務水平。

第五章 系統對接

第十七條 對接內容

承儲企業應當按要求上報業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糧食儲備數量、質檢、購銷、出入庫、糧情檢測、倉儲設施、視頻監控等數據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依法應該保密的信息除外。

第十八條 數據可靠

承儲企業應當保障糧情檢測、稱重、服務器、交換機、視頻監控等系統設備正常運行,確保系統能夠準確、完整、可靠地記錄業務數據,嚴禁隨意修改自動生成的各類數據。確因誤操作導致數據失真,需要人工修正的,應當嚴格落實審批程序并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數據修正

承儲企業應當認真填報并審核各項需要人工錄入的數據。若重要數據填報錯誤,必須報告企業法定代表人,并向本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數據變更申請,經批準同意后進行修改。數據修改應當建立修改日志。

第二十條 故障報備

承儲企業庫區出現因電力故障、網絡不暢等情形導致數據上傳中斷時,須在2小時內向本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備,并及時進行技術維護和設備檢修。

第二十一條 糧情檢測

承儲企業應當將每日14時的糧情檢測數據及時上傳至省級平臺。發現糧情異常情況,要及早查明原因,妥善處置。

第二十二條 視頻監控

(一)視頻監控應當覆蓋糧庫關鍵業務環節及核心區域,包括但不限于庫區出入口、主干道、藥品庫內外、器材庫內外、化驗室、地磅房、倉內等。

(二)嚴禁故意損壞視頻設施、設備。嚴禁偏轉攝像頭指向非監控區域、遮擋攝像頭等故意設置監控障礙的行為。定期對視頻鏡頭進行清潔除塵以保持視頻圖像清晰,并確保錄像資料備份正常。

(三)地磅房的攝像頭(前、后、頂)能清晰、準確抓拍和記錄車輛稱毛稱皮的圖片及視頻,并將圖片和截取的入(出)庫檢斤稱毛稱皮各5秒鐘視頻上傳至省級平臺。

(四)承儲企業應當每日10時抓取各庫區倉內同一預置位的圖片上傳至省級平臺。

第二十三條 數據核對

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承儲企業應當保證上傳數據的質量,上傳前應當進行必要的核對和檢查,避免有缺項、漏項、重要數據項錯誤、數據重復上傳、數據邏輯不符等問題,確保數據合格率不低于95%。

第六章 考核評價

第二十四條 省級平臺運行管理實行考核評價。局辦公室會同組織人事處、機關紀委對局業務管理部門、系統使用人員落實本辦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相關考核、評優等重要依據;局辦公室應當對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市級糧食儲備承儲企業落實本辦法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納入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上海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承儲企業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應用管理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地區: 上海
標簽: 糧食購銷 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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