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堅持對標改革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助企減負優化營商環境十項承諾》等要求,加強對經營主體行政指導,幫助企業依法生產經營、防范法律風險,助力企業發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臨港新片區實際,聯合制定了《臨港新片區經營主體生態環境領域依法生產經營指引(固定污染源類)》,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廣泛宣傳推廣,及時給予企業精準有效指導,促進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提高守法經營能力,共同把臨港新片區建設成為綠色發展的新標桿。
特此通知。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4 年 8 月 5 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印發《臨港新片區經營主體生態環境領域依法生產經營指引(固定污染源類)》的通知.pdf
關于《臨港新片區經營主體生態環境領域依法生產經營指引》(固定污染源類)的政策解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