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檢驗檢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嚴厲打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不實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檢驗檢測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市監檢測發〔2024〕80號),聚焦食品、特種設備、交通、建筑、環境等“舌尖上”“車輪上”“屋檐下”的檢驗檢測弄虛作假、違規經營、吃拿卡要等突出問題,在我省開展為期5個月的專項整治“回頭看”。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出證(數)、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督促檢驗檢測機構嚴守行業底線,依法合規誠信經營,嚴禁出具虛假、不實檢驗檢測報告。鼓勵檢驗檢測機構通過向社會公開承諾、發布誠信聲明、明示收費標準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抵制惡意低價競爭、無序競爭行為。
二、提升服務能力。加強檢驗檢測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加大涉及民生領域的食品、消費品、特種設備產品等抽查比例;進一步暢通咨詢、投訴、舉報渠道,方便消費者在線咨詢、投訴、舉報;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避免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切實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積極探索開展跨區域跨領域交叉執法檢查,通過互派檢查組專家等方式,開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互查,推動監管工作交流,實現監管資源互補。在開展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中,要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不斷提升專業化監管水平。
三、強化聯動監管。在開展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中,可結合《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2024年度“一業一查”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皖商改聯辦〔2024〕1號)開展。在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中,重點關注“非正常”手段作弊過審,嚴懲惡意串通作假行為,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在開展生態環境檢驗檢測專項整治中,可結合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深入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皖環發〔2024〕34號)開展,實現監管數據共享,提高監管效能。
四、嚴格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未經檢測出報告、減少檢驗項目或降低檢驗標準、篡改檢驗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故意出具不實、虛假報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從嚴從重懲處;該撤銷、吊銷相關資質的,堅決依法依規撤銷、吊銷;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做好信息報送。各地各部門要及時總結梳理本地區、本部門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并通過政務信息、工作匯報等方式,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請各市市場監管局分別于2024年9月15日和12月5日前,將本地區綜合治理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總結,包括基本情況、主要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工作意見和建議等內容,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大案要案和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附件: 1.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