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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 (魯農質監字〔2024〕28號)

   2024-09-18 776
核心提示: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檢測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和檢測人員的技術水平,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等規定,我廳確定開展202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工作。

各市農業農村局,沿海市漁業主管局,各能力驗證技術支持單位,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檢測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和檢測人員的技術水平,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等規定,我廳確定開展202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內容

主要包括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項目及檢測方法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二、參加單位

凡取得山東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檢測機構均需參加。

因故不能參加的,須提前向市農業農村部門(含漁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科(室)書面說明有關情況。

三、組織方式

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和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煙臺)為技術支持單位,具體承擔能力驗證相關工作,負責報名、樣品制備、發放、結果收集匯總和分析報告等。本次能力驗證不向參加機構收取任何費用。

四、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種植業產品

參加種植業產品能力驗證的檢測機構,須在2024年10月22日前,在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上報系統(http://123.57.184.73:8008/user/login.asp)報名(新用戶注冊http://123.57.184.73:8008/user/reg.asp),下載《能力驗證報名表》和《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種植業)》(附件3-1)蓋章后上傳。2024年10月29日14:00-17:00安排人員憑《能力驗證報名表》蓋章原件和《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種植業)》(附件3-1)蓋章原件到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領取樣品(請自備樣品保溫箱)。樣品領取后,請立即檢查樣品狀態,并填寫《2024年蔬菜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樣品狀態確認函》,如有破損或其他不良情況,請當場聯系解決,樣品一經確認帶離,責任自負。各機構須及時將樣品帶回實驗室并確保樣品完好。

樣品領取后96小時內完成檢測,2024年11月3日中午12:00前將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至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上報系統。將《2024年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表》(附件2-1)蓋章掃描后以PDF格式上傳;結果上報表原件、原始記錄及譜圖復印件等紙質材料以快遞等方式報送至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并注明“2024年種植業產品中農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字樣。

(二)水產品

報名參加水產品能力驗證的質檢機構,須在2024年10月22日前,在山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上報系統(http://sdsc.00.net.cn/user/reg.asp)報名,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2024年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報名表》和《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水產品)》(附件3-2)后加蓋公章掃描上傳,并致電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煙臺)確認。請于2024年10月29日7:30-10:00安排人員憑《能力驗證報名表》蓋章原件和《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水產品)》蓋章原件到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煙臺)領取樣品(請自備樣品保溫箱)。樣品領取后,請立即檢查樣品狀態,并填寫《2024年山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樣品狀態確認單》,如有破損或其他不良情況,請當場聯系解決,樣品一經確認帶離,責任自負。各機構須及時將樣品帶回實驗室并確保樣品完好。

樣品領取后96小時內完成檢測,并于2024年11月3日中午12:00前將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至《山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上報系統》。將《2024年山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表》(附件2-2)蓋章掃描后以PDF格式上傳;結果上報表原件、原始記錄及譜圖復印件等紙質材料以快遞等方式報送至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煙臺),并注明“2024年水產品能力驗證”字樣。

五、結果使用

(一)省廳將向社會通報能力驗證結果。參加本年度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可在下一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中,免于相應項目現場考核。不滿意的,不得承擔下一年度省廳相關監測任務。各市、縣(市、區)可做參考。

(二)無正當理由未按照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能力驗證樣品未在本單位檢測,進行分包的;相互詢問檢測數據,偽造檢測結果的,視情況注銷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

(三)連續兩年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檢測機構,視為檢測工作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責令其3個月內整改,整改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注銷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

六、有關要求

(一)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含漁業局),應及時將本《通知》轉發所轄區域內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并督促報名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活動。不能參加的,需統一匯總后報廳質監處。

(二)參加能力驗證的檢測機構,要獨立完成考核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關要求上報能力驗證結果,逾期未按要求上報的機構按結果不滿意處理。

(三)技術支持單位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完成相關任務。未經允許,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能力驗證相關信息。省農業農村廳將對技術支持單位進行監督和檢查。技術支持單位在能力驗證工作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能力驗證結果報告報送省農業農村廳。

七、聯系方式

各單位在參加能力驗證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和技術支持單位聯系。

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聯系人:韓璐 電話:0531-51789260

電子郵箱:sdsnytzjc@shandong.cn

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濟南)

聯系人:李增梅

電話:0531-66659267

電子郵箱:sdzbsywb@163.com

地址:濟南市工業北路23788號東附樓101室

郵編:250100

農業農村部漁業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煙臺)

聯系人:劉小靜

電話:0535-6939828

電子郵箱:sdsczj@shandong.cn

地址: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216號

郵編:264006

附件:   1.2024年種植業產品、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項目范圍及檢測方法.docx

   2.2024年種植業產品、水產品中藥物殘留檢測能力驗證結果上報表.docx

   3.檢測機構資質調查表(種植業產品、水產品).docx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9月12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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