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出臺了《江西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細則》的制定依據和適用范圍。第二章許可審查通用要求從管理制度、人員配備、場所選址布局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第三章針對餐飲服務,明確了專間、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許可審查要求。第四章則明確了散裝熟食銷售的許可要求。第五章涵蓋了連鎖企業總部、餐飲服務管理企業、利用食品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幾種形式的許可要求。第六章附則明確了《細則》的實施時間。
《細則》的實施,將有助于提高江西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規范性,強化風險分級防控,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推動食品經營行業的健康發展。通過這一舉措,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展現了其對食品安全的高度責任感和對行業發展的積極支持,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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