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農業局、樂平市蔬菜局、浮梁縣茶業局:
近來,我市連續普降大到暴雨,致使部份地區發生嚴重的洪澇災害。災害過后,高溫高濕天氣容易造成細菌、病毒孳生,各類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呈高發態勢,農業災后恢復生產正處在防病滅蟲用藥的高峰期,極易發生因食用農(獸)藥殘留超標的農產品而導致的人員中毒事件。為加強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監管
農業災后恢復生產急需大量的農藥、化肥、獸藥及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在組織調配好農資供應的同時,要結合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定期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的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進行拉網式檢查。要加強對農藥、飼料等重點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檢查,嚴查違禁生產、銷售甲胺磷等禁售高毒農藥和在動物飼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要支持、鼓勵產品質量有保證、信譽度好的農資企業直接進鄉入村,設立放心農資經營點,解決廣大農產品生產者購買安全放心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困難的問題,切實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安全生產。
二、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
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監管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礎性工作。一要重點加強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用藥管理,堅決杜絕在蔬菜、水果生產中違禁使用呋喃丹和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在生豬飼養過程中使用“瘦肉精”、在蛋禽飼養過程中添加“蘇丹紅”、在水產養殖過程中使用“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二要組織農技人員深入鄉村、深入田間地頭,指導農民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合理使用農(獸)藥,科學進行防疫、防病、滅蟲工作。三要做好對生產基地的蔬菜、水果、豬肉、禽蛋和水產品等主要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對于檢出含有禁用農(獸)藥或農(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產品及其生產者,要及時依法進行處理。對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禁用農(獸)藥進行防疫、防病和滅蟲的,要監督生產者待休藥期或藥物的安全間隔期結束后再上市銷售,確保不合格農產品不出產地、不進市場。
三、切實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監管
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管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環節,也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賦予農業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責。各地要督促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和檢測技術人員,切實做好對進場銷售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抽查檢測工作。對于檢出含有禁用農(獸)藥或農(獸)藥等有毒有害殘留超標的農產品,要立即停止該產品的銷售并監督銷售者及時對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對于不按規定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查檢測制度的,要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要加強對進場銷售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溯源管理,對于檢測中發現有禁用農(獸)藥或限用農(獸)藥超標的農產品,要及時溯源,查清生產源頭,并對該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批發市場銷售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四、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制度建設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局屬有關單位要按照《景德鎮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要切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抓緊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體系,做到防范于未然,確保一旦出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后,能夠快速反應、高效運行、妥善處理。要正確引導輿論,對于不實的報道,要及時回應,澄清事實,消除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近來,我市連續普降大到暴雨,致使部份地區發生嚴重的洪澇災害。災害過后,高溫高濕天氣容易造成細菌、病毒孳生,各類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呈高發態勢,農業災后恢復生產正處在防病滅蟲用藥的高峰期,極易發生因食用農(獸)藥殘留超標的農產品而導致的人員中毒事件。為加強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監管
農業災后恢復生產急需大量的農藥、化肥、獸藥及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在組織調配好農資供應的同時,要結合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定期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的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進行拉網式檢查。要加強對農藥、飼料等重點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檢查,嚴查違禁生產、銷售甲胺磷等禁售高毒農藥和在動物飼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要支持、鼓勵產品質量有保證、信譽度好的農資企業直接進鄉入村,設立放心農資經營點,解決廣大農產品生產者購買安全放心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困難的問題,切實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安全生產。
二、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
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監管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礎性工作。一要重點加強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用藥管理,堅決杜絕在蔬菜、水果生產中違禁使用呋喃丹和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在生豬飼養過程中使用“瘦肉精”、在蛋禽飼養過程中添加“蘇丹紅”、在水產養殖過程中使用“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二要組織農技人員深入鄉村、深入田間地頭,指導農民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合理使用農(獸)藥,科學進行防疫、防病、滅蟲工作。三要做好對生產基地的蔬菜、水果、豬肉、禽蛋和水產品等主要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對于檢出含有禁用農(獸)藥或農(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產品及其生產者,要及時依法進行處理。對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禁用農(獸)藥進行防疫、防病和滅蟲的,要監督生產者待休藥期或藥物的安全間隔期結束后再上市銷售,確保不合格農產品不出產地、不進市場。
三、切實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監管
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管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環節,也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賦予農業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責。各地要督促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和檢測技術人員,切實做好對進場銷售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抽查檢測工作。對于檢出含有禁用農(獸)藥或農(獸)藥等有毒有害殘留超標的農產品,要立即停止該產品的銷售并監督銷售者及時對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對于不按規定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查檢測制度的,要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要加強對進場銷售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溯源管理,對于檢測中發現有禁用農(獸)藥或限用農(獸)藥超標的農產品,要及時溯源,查清生產源頭,并對該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批發市場銷售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四、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制度建設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局屬有關單位要按照《景德鎮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要切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抓緊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體系,做到防范于未然,確保一旦出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后,能夠快速反應、高效運行、妥善處理。要正確引導輿論,對于不實的報道,要及時回應,澄清事實,消除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