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娟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中小學配餐質量監管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關注與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視,作為分辦單位,涉及我局的職能主要是: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結合我局工作職責,經認真研究,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加強中小學配餐質量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校園食品安全事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場監管局始終高度重視,連續5年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嚴格檢查執法,創新監管手段,促進社會共治,全省校園食品安全水平持續提升。
(一)壓實主體責任。梳理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簡稱“校外供餐單位”)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重點履行的43項責任清單,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認真分析經營過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評工作。制定印發《河南省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指導校外供餐單位根據需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年總結”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加工過程控制、食品留樣、餐飲具清洗消毒等制度,精準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全面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指導校外供餐單位優化場所布局,規范設施設備、工用具及其他物品擺放,實施標識清晰的可視化管理,提升從業人員素養,有效提升食品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強化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督促學校健全校外供餐單位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強對校外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檢查。
(二)強化監督管理。印發《河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規范》,對校外供餐單位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提高監管靶向性。印發《河南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南》,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直觀、全面、細致地對校外供餐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每年春秋季學期,緊盯依法合規經營、食材采購與貯存、加工制作過程控制、餐飲具清洗消毒、“三防”措施、食品留樣等關鍵環節,對校外供餐單位開展全覆蓋檢查,依法處理食品安全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多次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和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整治等專項行動,持續大力整治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著力補短板、堵漏洞,以嚴格的監管促進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每年與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以校外供餐單位為重點開展省級飛行檢查、暗訪檢查等,督促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雙落實。
(三)開展集中整治。為深入推進解決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今年1月4日,省食安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河南省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在全省開展為期6個月的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已累計檢查學校食堂48136家次、校外供餐單位849家次、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6188家次,發現并整改問題15829個,累計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30件,罰款63.03萬元。根據上級統一部署,5月8日,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再次深入梳理分析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印發《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集中整治的目標、重點、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等,以超常規的措施推進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5月23日,印發《關于扎實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縱深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的通知》,對全省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和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進行融合部署、縱深推進。截至5月22日,全省共排查校園食品安全問題1095個,已整改1067個,整改率97.44%。
二、下一步落實委員建議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繼續深入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大力整治校外供餐單位突出問題,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持續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指導校外供餐單位及其供餐學校依法配齊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能力考核,健全層層分級、責任到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立符合自身實際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年總結”工作機制深度嵌入單位日常管理。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會同教育等部門開展春、秋季學期和高考中考等關鍵時期校園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問題,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健全校園食品安全風險會商機制,整合日常檢查、監督抽查、投訴舉報、輿情監測、案件查辦、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有效識別校外供餐單位風險隱患,針對風險隱患和問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及時處置各類風險隱患。
(三)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在正在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印發《在集中整治中開展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堅持嚴的主基調,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高中階段學校為主攻方向,將嚴格校外供餐單位管理作為重要內容,配合教育部門督促學校提高校外供餐單位門檻,確保選定的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健全、供餐能力與規模符合用餐要求,嚴格實行校外供餐單位評價和退出機制,切實強化校外供餐食品安全工作。
最后,再次感謝您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時謝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注,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2024年5月30日
豫市監提案字(2024)15號(餐飲處)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1320523號提案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