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保證海關商品歸類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2號公布)有關規定,海關總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歸類決定(Ⅲ)(見附件1)。同時,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及國際貿易實際,海關總署將世界海關組織協調制度委員會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為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根據世界海關組織有關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的商品歸類決定.docx
海關總署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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