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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商務廳 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省級儲備肉管理辦法》的通知 (黔商發【2025】3號)

   2025-01-21 748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規范省級儲備肉管理,確保儲備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和動用便捷,貴州省商務廳 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省級儲備肉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各省級儲備肉承儲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儲備肉管理,確保儲備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和動用便捷,現將新修訂的《貴州省省級儲備肉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5年1月15日

(聯系人:杜文,聯系電話:13511976303)

貴州省省級儲備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級儲備肉管理,確保儲備肉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做到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根據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和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儲備肉分為凍豬肉和活體生豬儲備,又稱省級儲備豬肉,是貴州省調節市場供求,緩解豬肉價格異常波動,應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而儲備的物資。

第三條 省級儲備豬肉按照企業儲備、市場運作、自負盈虧、政府補貼、服從調度、保障應急的管理機制,實行常年儲備、動態輪換。

第四條 從事省級儲備肉管理、監督、儲存、加工等活動的單位,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省級儲備豬肉的組織、實施、投放和管理工作,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能分工負責,各市(州)商務局協助做好省級儲備肉管理工作。

省商務廳負責牽頭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做好承儲企業遴選工作,負責承儲企業儲備豬肉入儲、輪換和投放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省級豬肉儲備相關補貼費用預算申報、撥付、清算等工作,并商省財政廳擬定資金分配方案,開展補貼資金績效管理。

省財政廳負責對省商務廳報送的預算建議進行審核,將專項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及時批復至主管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對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對年度省級豬肉常規儲備(含一定規模的應急儲備)規模和結構、豬肉市場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應急調控狀態下的臨時儲備或儲備投放規模等事宜進行會商,配合省商務廳對啟動儲備投放和臨時儲備收儲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牽頭生豬屠宰企業用于儲備活體生豬屠宰環節的肉品質量安全監管,配合省商務廳對儲備活體豬的質量、儲存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各市(州)商務局協助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儲存的省級儲備肉,督促承儲企業落實儲備任務,加強日常監管,配合做好省級儲備肉的動用工作。

第六條 儲備豬肉承儲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應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儲備豬肉入儲、在庫管理、輪換及出庫等工作,確保儲備豬肉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及儲存安全;向省商務廳及時報送統計報表和業務報告,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省級豬肉儲備品種、數量、質量和承儲安全負責。

第三章 承儲企業管理

第七條 活體生豬承儲企業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育肥場所在地應滿足屬地及周邊區域的保供應急需求,具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符合當地環保等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且具有一定規模,常年自繁自養的育肥豬存欄數不低于2000頭。

(三)具有穩定的銷售網絡、良好的商業信譽、較強的抗風險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低于70%。

(四)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記錄良好,近三年內無重大疫病發生,生產過程中無違規行為,無承儲計劃執行違規違約行為。

第八條 凍豬肉承儲企業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倉儲設施所在地應滿足屬地及周邊區域的保供應急需求,企業自有或租賃冷庫符合《中央豬肉儲備凍肉儲存冷庫基本條件》(SB/T 10408-2013)要求,凍庫儲存能力不低于2000噸,其中租賃庫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儲期。

(二)具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銷售網絡、良好的商業信譽、較強的抗風險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低于70%。

(四)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記錄良好,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承儲計劃執行違規違約行為。

(五)具有與儲備任務相匹配的應急投放能力。

第九條 需要臨時增加儲備豬肉收儲量的,原則上由已確定的承儲企業承擔增儲任務。已確定的承儲企業不能承擔的,由省商務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另行確定承儲企業承擔增儲任務。

第四章 入儲管理

第十條 根據當年豬肉常規儲備規模和結構,省商務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按照第七、第八條對申報企業進行聯合審查,并按照貴州省《省級重要商品儲備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要求,通過專家評審、競爭性談判、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承儲企業。

第十一條 由省商務廳向社會公布取得承儲資質的企業名單,并與承儲企業簽訂承儲協議(期限為一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承儲企業原則上應在收到儲備豬肉入儲計劃1個月內完成儲備豬肉入儲工作。

第十二條 活體生豬儲備任務安排原則:

(一)承儲單位擇優選取,數量控制在15家以內。

(二)承儲單位60公斤以上育肥豬存欄數應大于儲備任務數。

(三)豬肉屠宰加工的檢疫、檢驗、操作和包裝應符合國家衛生質量標準等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凍豬肉儲備任務安排原則:

(一)原則上安排在中心城市具有較強中轉、裝卸、調運能力,交通便利的規模冷庫。

(二)入庫儲備質量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鮮、凍片豬肉》《分割鮮、凍豬瘦肉》等最新國家標準的白條肉、凍六分體,豬分割I號、II號、III號、IV號肉、排骨、蹄膀、五花類產品、前肘、后肘。

(三)所有入儲凍豬肉必須是在入庫前6個月內生產的,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難以按時完成收儲任務時,承儲企業應及時報告,經省商務廳同意,可以推遲收儲時間或調整儲備任務。

第十四條 承儲企業應按下達的儲備豬肉入儲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儲備豬肉入儲,建立儲備豬肉臺賬,并將執行情況報省商務廳。未經同意,不得調整、更改、拒絕、拖延執行入儲計劃。

第十五條 確定的承儲企業因故不能按照規定完成儲備豬肉入儲計劃的,由省商務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視情對承儲企業承擔的入儲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

第五章 在庫(欄)管理

第十六條 承儲企業應對儲備豬肉實行專倉(專垛)、專欄儲存,專人管理,專賬記載和掛牌明示,確保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專項臺賬應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一)品種、數量。

(二)存放地點,出、入庫(欄)日期,保質期限。

(三)經營情況。

(四)其他需要記錄的信息。

第十七條 承儲企業依照本辦法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儲備豬肉在庫(欄)管理和日常管理。存儲期間,應按照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要求,積極履行儲備豬肉信息資料報送義務。

第十八條 發生疫情、安全事故等突發情況或發生、發現影響儲備任務落實的其它情況時,承儲企業應立即上報省商務廳并妥善處理。

第十九條 承儲企業不得虛報、瞞報入儲和在庫(欄)儲備豬肉數量、品種。

第二十條 承儲企業發生名稱、法人、儲存庫址等重大變更,或企業進入撤銷、解散、破產程序,或生產經營行為和條件發生變化可能會影響儲備豬肉任務落實的,應于情形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省商務廳。

第六章 輪換管理

第二十一條 省級凍豬肉承儲企業每輪儲備周期內最多進行1次輪換,開展輪換工作需提前3天向省商務廳報備,且輪換期間最低庫存數不得低于承儲任務的70%,輪換時間不得超過30天。對于保質期限不足4個月或再繼續冷凍存儲將影響其品質用途的儲備豬肉,必須及時進行輪換。若因輪庫不及時,造成肉品過期等情形的,由承儲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二條 儲備活體生豬由承儲企業根據育肥情況自行組織輪換,輪換期間存欄數不得低于承儲任務數。

第二十三條 承儲企業在遵守本辦法的前提下,應按照同品種、保質、等量輪換的原則,自負盈虧。輪換完成后,承儲企業應及時向省商務廳報告。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時完成輪換的,應當及時報省商務廳批準同意,否則視為擅自動用儲備肉。

第二十五條 省商務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指導承儲企業做好儲備豬肉輪換管理??晌惺?州)商務主管部門對屬地承儲企業的輪換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省商務廳。

第七章 出庫和動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 因市場調控或應急等情形需要動用儲備豬肉時,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提出動用方案(含動用品種、數量、價格等),如以免費調撥方式動用儲備豬肉的,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實施。省商務廳根據動用方案向承儲企業下達出庫計劃,并組織出庫。

第二十七條 動用儲備豬肉的具體情形:

(一)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動物疫情或者其他重大突發事件。

(二)全省或部分市(州)豬肉市場出現價格異常波動。

(三)重大節假日保障民生消費需求。

(四)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動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承儲企業應及時落實下達的儲備豬肉動用計劃,按照動用計劃明確的時間、品種、數量、流向等要求,快速、足量組織儲備豬肉投放到指定地點。

第二十九條 動用儲備豬肉的結算價格原則上統籌考慮實際入庫成本和承儲企業所在地同期同類豬肉市場監測價格合理確定,必要時可按照低于市場價格執行。

第三十條 動用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執行情況報送省商務廳,并于45日內恢復原有儲備。

第八章 資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 省商務廳根據市場調控需要和儲備肉補助資金預算規模,制定年度省級儲備豬肉入儲計劃。

第三十二條 儲備豬肉補貼資金實行定額管理,補貼資金包括:活體生豬儲備費、輪換補助等費用,凍豬肉儲備利息補貼、冷藏費、管理費、搬運費和損耗等費用,具體由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商定,并結合市場變化和儲備成本變動情況,適時調整費用補貼標準。

第三十三條 儲備肉補貼資金嚴格按照肉類儲備的計劃、規模、使用范圍、補貼標準撥付。儲備肉補貼資金必須??顚S?,不得轉移和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條 儲備肉補貼資金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嚴格制定數量、質量、時效、成本、社會效益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對儲備豬肉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相關部門每年至少聯合開展一次儲備計劃落實情況督導檢查。也可委托承儲企業所在地市(州)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承儲企業儲備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儲備計劃有效落實。

第三十六條 承儲企業應主動配合、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對承儲單位的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在庫(欄)省級豬肉儲備品種、數量、質量、安全和輪換等情況。

第三十八條 省級儲備豬肉實行月度報告制度。承儲企業應于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儲備豬肉在庫(欄)管理情況,及時、準確、真實、規范地報送省商務廳。

第三十九條 對各部門監督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承儲企業應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發生以下情形的,省商務廳可根據承儲協議約定,扣減或追回財政補貼資金并不再納入省級儲備豬肉承儲企業:

(一)承儲條件發生不利于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變化,或出現連續虧損、無法繼續承擔儲備任務,未及時報省商務廳的。

(二)不執行儲備動用指令或執行不力、延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在承儲期內弄虛作假、賬實不符,不配合檢查的。

(四)承儲期內儲備品種、數量、質量、儲存庫點與承儲協議不符的。

(五)未經省商務廳同意,儲備數量低于承儲任務及超過規定補庫時間的。

(六)凍肉儲備輪庫未向省商務廳報備,自行輪庫導致儲備數量低于企業承儲任務及超過輪庫時間規定的。

(七)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承儲協議約定的其它相關義務的。

第四十條 承儲企業對監督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拒不整改,情節嚴重的,由省級相關部門視情況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結合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貴州省省級儲備肉管理辦法》(黔商發〔2020〕37號)同時廢止。




 
標簽: 農業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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