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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濰政發〔2005〕7號)

   2011-01-10 362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和省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04〕2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04〕117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保證全市人民飲食安全,加快推進“平安濰坊”、“誠信濰坊”的建設進程,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增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
 
  最近,國務院和省政府先后下發《決定》和《意見》,深刻闡述了食品安全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觀分析了當前食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了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重點和措施,是我們開展食品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我市是農業大市,也是食品產業、農副產品出口和消費大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任務十分繁重艱巨,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把握《決定》的精神實質,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切實負起責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緊、抓好。
 
  二、認真履行好部門分工監管的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項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工作,要繼續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以環節監督為主,品種監督為輔,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有關食品安全監督職責的調整,按中編辦關于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意見實施。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將現由衛生部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劃歸質監部門;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并對相關食品安全環節實施衛生許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農業、發展改革、經貿、海洋與漁業、畜牧、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的行業管理和進出口食品的衛生監管、日常檢驗檢疫工作。食品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要進一步發揮行業自律和中介職能作用。根據責權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站在全局的高度積極配合,加強溝通,形成監管合力,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嚴格控制農產品源頭污染
 
  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的實施,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禽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專項整治。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積極發展農資連鎖經營,逐步建立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制度,大力推廣使用低殘高效農藥、無公害農藥、獸藥、無污染添加劑、優質肥料等農業投入品。以壽光蔬菜種植基地為示范,實行統一供應種苗、統一技術規范、統一供應農資、統一質量檢測、統一收購銷售的管理方式,推進農產品生產的區域化、專業化和標準化,推廣“龍頭企業(蔬菜配送中心)+基地+農戶”、“市場(企業)+專業協會+農戶”等產業化經營模式,規范種植、養殖行為。建立統一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實行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安全狀況和農業投入品例行檢測,定期發布蔬菜、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等例行檢測結果。加強對各類優質農產品的檔案化管理。積極開展農產品和食品認證工作,加強對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和標識使用的動態管理,大力發展品牌農產品、名牌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力爭到2007年,基本實現食用農產品無公害生產,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畜產品、水產品等鮮活農產品無公害生產基地質量安全水平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的鮮活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抽檢合格率達95%以上,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達到國際標準要求,并與貿易國實現對接。
 
  四、依法加強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管
 
  在嚴格實施食品生產企業準入制度,堅決取締不具備生產條件的食品生產企業的同時,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在首批實施質量安全準入的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等5類食品的基礎上,加快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啟動其余13類食品市場準入工作。截至2007年,將所有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納入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范圍,并逐步開展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相關產品的市場準入。實行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監管制度,逐步推行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電子監管和分類監管,杜絕生產加工源頭的質量隱患,按照專項整治確定的重點,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兒童食品、白酒、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和食醋等7類食品的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通過整頓,扶持一批名優企業,關閉—批不具備生產加工條件的食品企業,嚴厲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全面建立和實施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場和銷毀制度,積極推進經銷企業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和質量承諾制度以及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對于重點整治和清查的食品,實行特殊商品進貨報告制度。倡導現代流通組織方式和經營方式,大力開展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深入實施以“提倡綠色消費、培育綠色市場、開辟綠色通道”為主要內容的“三綠工程”,支持中百佳樂家等名牌企業擴大連鎖經營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按照“分類監管,防打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食品安全區域目標責任化管理機制。強化對生豬屠宰行業的監管,打破地方封鎖,規范肉品流通秩序,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
 
  加大對分散在農村、城鄉結合部和社區街道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的監管力度,提倡農產品交易退路進場進店,從供給上既為老百姓創造安全的消費場所,又為老百姓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在農村建立“明確責任,完善制度,立體監管,督察獎懲”的監管責任制,在城鄉結合部建立小型食品生產經營業戶的質量動態監管檔案,消除監管工作盲點,切實保護農民、城郊居民和流動人群的飲食安全。
 
  五、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啟動濰坊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今年首先抓好肉類、乳業、餐飲業等行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完善措施,逐步向食品行業全面推行,爭取用3年的時間在全市全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抓緊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餐飲試點企業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不斷增強食品企業的責任意識和質量誠信意識,鼓勵誠信企業,培育守信企業,懲戒失信企業,宣傳信用良好企業,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行業的質量信譽,樹立“誠信濰坊”的良好形象。
 
  在食品行業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嚴格準入制度,提高準入門檻,把好“入口”關。重點加強對餐飲業、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積極探索集體食堂和幼兒園“小飯桌”的準入標準和監管模式。建立實施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強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設,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應急控制能力,預防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發。
 
  六、建立完善食品質量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
 
  質監部門會同農業、衛生、工商、海洋與漁業、畜牧、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盡快清理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產品和衛生標準,提出制定和修訂意見,建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標準推廣實施體系。要充分發揮農業、質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檢測機構的作用,嚴格資質審核,逐步面向社會,實現資源共享,檢測結果互認,檢測信息互通,避免重復建設。要加快關鍵檢測技術的普及和應用,特別是以現場控制為目的的快速檢測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和使用。
 
  七、大力實施“食品放心工程”
 
  實施食品放心工程是全面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要著力抓好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重點環節、重點品種和主要目標的落實。按照國家《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辦法(試行)》,每半年進行一次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年度考核項目。食品放心工程品種檢測指標評價的抽檢工作及檢驗經費應當納入各部門年度抽檢計劃之中統籌安排,各級政府要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及時查處涉及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對發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結的地區和單位,上級政府和有關行政執法、司法部門要組織力量直接查辦,對重大典型案件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在食品行業大力實施名牌戰略
 
  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大力實施名牌戰略的意見》(濰政辦發〔2004〕82號)文件精神,一手抓監管,一手促發展,積極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在食品生產領域深入開展創名牌活動,逐步形成“名牌主導市場,遏制假冒偽劣”的市場格局,促進食品產業做大做強。
 
  九、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快速反應能力
 
  建立濰坊市重大食品事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辦等制度,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應急能力。制定出臺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規范食品安全信息的發布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平臺,實現互連互通和資源共享。農業部門重點發布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質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4個部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定期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逐步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評估和預警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十、建立長期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
 
  充分發揮各部門檢測資源的作用,建立統一、高效、權威的食品監測機構。收集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信息,建設動態管理的企業信用登記及公布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查處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建立企業自律、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大力推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及有機食品的發展。積極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升級、產品換代和質量提高。有效遏制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預警機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使食品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食品產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規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暢通,產品合格率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飲食更加安全放心,使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同時,食品安全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要層層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書。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要盡快健全工作制度,明確成員職責,統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認真推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危害和嚴重不良影響的地區,要依法追究有關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人的責任。對工作不力,監管失控,甚至瀆職失職、營私舞弊的有關部門和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
 
  十一、加強基層組織和執法隊伍建設
 
  要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級要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經費投入,努力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監測條件,確保食品安全工作辦公辦案經費。
 
  十二、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社會監督作用,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各新聞媒體要設立食品藥品質量公告欄目,每周一次刊播,并專門開辟相關公益廣告、專欄、頻道,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時報道各地區、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動態,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披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跟蹤報道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處情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優秀企業,提高我市食品信譽,增強群眾消費信心和鑒別能力,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重視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ΟΟ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地區: 山東
標簽: 食品產業 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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