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農辦市〔2025〕8號)

   2025-04-11 334
核心提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有關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農辦市〔2022〕8號)部署安排,現將2025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有關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農辦市〔2022〕8號)部署安排,現將2025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5年,在前三年重點培育品類基礎上,綜合產業規模、品牌基礎、市場消費和國內外影響力等因素,重點培育23個品類的區域公用品牌,包括糧油(高粱、蕎麥、芝麻)、果品(李子、枇杷、檸檬、干堅果、百香果、杏)、蔬菜(蓮藕、蘿卜、洋蔥、竹筍、芋頭)、畜禽(兔、馬)、水產(魚、甲殼、貝、藻)、茶葉(花茶)、中藥材(石斛、當歸),及其他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品類。

二、培育條件

本通知培育的農業品牌,聚焦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具體是指在一個具有特定自然生態環境、歷史人文因素的明確生產區域內,由相關組織所有,由若干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共同使用的農產品品牌。品牌名稱由“產地名+產品名”構成,產地為縣級或者地市級行政區劃。

(一)基本條件。區域公用品牌持有主體在中國境內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社團、事業)資格;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已獲得地理標志相關認定/登記或納入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名錄;已納入省級農業品牌目錄或省級農業品牌重點培育范圍;已實施農業品牌授權管理,品牌授權使用主體經營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且至少包括1家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一批運行規范、聯農帶農效果好的農民合作社。

(二)品牌發展優勢明顯。品牌定位清晰,目標市場明確,具有明顯的區域資源優勢、歷史人文特征和產業特色。區域環境資源獨特,種養歷史悠久,產業規模適度,生產組織化、集約化程度較高,具有較強的發展優勢。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廣泛應用綠色生產方式,實現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

(三)品牌競爭力較強。品種優良、品質突出,區域公用品牌授權使用主體通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范(GAP)等認證比例較高。實施標準化生產,加強質量管理,注重科技創新,開展信息化追溯,強化品質保障。文化底蘊深厚,具備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農耕文化的豐富內涵,具有獨特的品牌核心價值和品牌故事,積極開展品牌文化交流和推廣。

(四)品牌發展力突出。政策扶持體系健全,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為品牌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品牌管理規范,具有品牌管理機構和運營團隊,制定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加強品牌保護,實施積極的保護策略,注重品牌監測、評價和服務。

(五)品牌影響力較大。品牌具有較好的認知度、知名度和美譽度。品牌宣傳識別體系基本健全,品牌傳播能力和渠道運營能力較強。市場優勢明顯,品牌接觸點便捷多樣,在同類產品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品牌及其主體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國際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榮譽或稱號,獲得國內外消費者廣泛認可。

(六)品牌帶動力明顯。品牌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帶動力,有力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品牌主體注重履行社會責任,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強支撐力。

三、培育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完善農業品牌精品培育支持政策,建立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品牌培育機制,明確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和舉措,著力在項目資金、市場開拓、營銷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動優勢資源向農業精品品牌集聚。

(二)創新營銷推廣。組織“鍛造國家農業品牌”宣傳推介活動,搭建高水平展示推廣平臺,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宣傳推介矩陣,支持開展數字化營銷,推動產銷精準對接,不斷提升品牌營銷服務水平,促進品牌農產品消費。

(三)強化品牌管理。實行農業精品品牌動態管理,開展品牌跟蹤監測、研究分析等工作,指導各地完善品牌管理機制,加強品牌授權管理,提升授權使用主體經營水平。

(四)推動品牌出海。開展中國農業品牌全球行,組織參加境外知名展會、國際交流推介等活動,瞄準主要目標市場開展貿易洽談、供需對接,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支撐精品品牌可持續發展。加大海外宣傳力度,講好中國農業品牌故事,提高精品品牌國際知名度。

(五)優化金融支持。用好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融資項目庫兩個服務平臺,推動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等各類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模式,創設專屬產品,優化信貸條件,為品牌核心授權使用主體提供精準高效的金融支持。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推薦。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推薦工作,綜合考慮產業發展布局、品牌特色優勢和競爭力、市場消費趨勢、文化底蘊內涵和國內外影響力等要素,建立健全科學的推薦機制,可適當向脫貧地區傾斜,新疆、西藏等地可適當放寬條件。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個品類最多推薦1個區域公用品牌,每個區域公用品牌推薦1—3個核心授權使用主體,每個使用主體推薦1—2個核心產品。

(二)統籌實施。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統籌負責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應聚焦我部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和省級農業品牌目錄開展農業品牌建設,不再重復性開展省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推動形成上下聯動、梯次培育的農業品牌目錄體系。

(三)動態管理。納入今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的品牌,有效期為4年。品牌持有主體須報送年度建設進展情況。我部將組織跟蹤監測,有效期內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移出培育名單。

(四)規范開展。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工作堅持公益性原則,禁止以此項工作名義謀取利益,不得向品牌主體收取費用,嚴守財經紀律,嚴防廉政風險。

(五)有關要求。申報主體登錄中國農業品牌公共服務平臺(http://aboc.agri.cn),在線填報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在線打印生成申報書。經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并蓋章后,于2025年5月30日下班前郵寄至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五、聯系方式

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政策咨詢)

聯 系 人:宋宗耀 居立

聯系電話:010–59192631,59191365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申報材料咨詢)

聯 系 人:喬曉萌 王海洋 秦梓軒

聯系電話:010–59198569,59198521

傳  真:010–59198522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3號411室

郵  編:100020

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申報平臺咨詢)

聯 系 人:谷雨川 劉恬園

聯系電話:010–59195176,59195027

附件:   1.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區域公用品牌申報書.docx

   2. 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區域公用品牌核心授權使用主體和產品推薦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5年4月6日

   農辦市[2025]8號.pdf




 
標簽: 品牌 農業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