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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崇明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崇農發〔2025〕33號)

   2025-04-17 780
核心提示:圍繞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上海市農業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本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年度工作部署,為扎實做好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全面落實上海市鄉村振興重點任務清單,我委研究制定《2025年崇明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圍繞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上海市農業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本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年度工作部署,為扎實做好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全面落實上海市鄉村振興重點任務清單,我委研究制定《2025年崇明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4月11日

2025年崇明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穩定安全優質供給責任重要。我區各級相關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四個最嚴”“產出來”“管出來”等重要指示精神,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本市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海市農業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持續改革創新,全面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相關工作部署要求,堅持“守底線保安全,拉高線促發展”,深化農獸藥殘留治理,促進農產品綠色優質供給,為都市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國建設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基礎。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1.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發現率達2.5%(監督抽查中農獸藥殘留不合格率達1%),對規模化生產主體定量監測覆蓋率達到100%,監測合格率99%以上,完成6萬份智慧快速檢測任務;

2.承諾達標合格證開證率達95%以上,落實好地產農產品帶證上市;

3.提高“滬農安”系統應用水平,全面實現掃碼監管,確保監管“無盲區,無漏洞”;

4.全面開展歷年已建設綠色生產基地“回頭看”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5.綠色食品產量認證率達40%以上,綠色食品續展率達80%以上,加強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的風險監測和證后監管,企業年檢覆蓋率達100%,跨鎮交叉監管覆蓋率達50%。

二、職責分工

(一)第一責任單位

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及農戶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至少1名內部控制人員負責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積極參加相關知識培訓,熟知相關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和標準化生產操作規范。規范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積極配合各級部門的質量監管,落實專人及時、準確地將生產檔案信息上傳至“神農口袋”信息直報平臺,在嚴格落實好質量控制相關要求的基礎上,做好自控自檢并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并帶證上市。

(二)屬地管理單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農發集團)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完善監管隊伍建設,加強鎮級監管員、村級協管員業務培訓,按要求應用“滬農安”系統開展日常巡查。配合國家、市、區合理安排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結合用藥實際開展快速檢測。完善監管站服務功能,做好農業安全生產、綠色(有機)生產技術指導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指導督促農業生產主體通過“神農口袋”及時準確填報生產信息,在自控自檢的基礎上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并帶證上市。做好綠色食品認證和證后監管,加大綠色、有機及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宣傳力度,營造綠色食品發展良好氛圍。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問題,及時上報相關條線和執法部門。

(三)監管責任單位

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制定年度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方案,明確年度工作任務,定期督促和匯總各鄉鎮(農發集團)工作推進和完成情況,根據各鄉鎮(農發集團)在監測中發現的問題,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農發集團)做好整改和提升,完成各鄉鎮(農發集團)年終考核評比。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做好聯合防控和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崇明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定期通報農產品安全監管檢測數據及階段工作要點,對特定單位及主體發布監測數據,確保完成年度安全監管任務。定期通報各鄉鎮(農發集團)綠色食品認證推進情況,落實年度綠色食品認證考核任務。

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協助區農業農村委具體開展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配合做好組織實施和信息收集。統籌推進全區綠色食品認證和證后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綠色食品企業的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區、鎮兩級檢查員、監管員業務培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宣傳培訓。做好“神農口袋”監管條線部分、承諾達標合格證等服務指導。應用“滬農安”系統做好“三品一標”(綠色、有機、地理標志和達標合格農產品)年度檢查。

區農技中心、區蔬菜站、區疫控中心、區水產站等區級農業技術部門按照要求開展例行監測(風險監測),配合國家、市級開展例行監測(風險監測),結合農業生產實際開展快速檢測,指導鄉鎮(農發集團)和農業生產主體規范開展快速檢測。做好農業安全生產、綠色(有機)生產技術指導和培訓,加強用藥指導,協同開展重點品種農獸藥殘留突出問題攻堅治理。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宣傳培訓。做好“神農口袋”生產信息填報、承諾達標合格證規范開具等條線服務指導。應用“滬農安”系統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配合開展綠色(有機)生產經營主體的監督檢查。

(四)執法責任單位

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加強農業執法檢查,按要求開展監督抽檢,配合國家、市級開展監督抽檢。對轄區內發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包括不合格樣品情況),及時開展執法檢查(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行為按規定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對未按要求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等情況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定期梳理公布典型案例。

三、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一)不折不扣抓好突出問題治理

1.深化重點品種農產品藥殘攻堅治理。對12個重點品種(“2顆菜”豇豆、芹菜;“7條魚”鳊魚、大口黑鱸、鯽魚、烏鱧、牛蛙、黃鱔、泥鰍以及3個溫帶水果)等,結合我區生產實際開展“一品一策”精準整治。開展種植養殖者再排查,應納盡納全覆蓋建立生產者名錄,落實落細巡查檢查、精準速測上市把關、月月抽檢等措施。各級農業技術部門要加強生產過程管控,分品種推廣以質量安全為基礎的生產過程技術規范,加強農獸藥科學使用、種養密度管控等源頭治理。指導轄區內產地收購商開具、收取、查驗承諾達標合格證和檢測報告。繼續強化與市場監管部門銜接,針對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品種開展聯合整治。針對本地問題隱患較多的特色小宗品種,建立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清單,提高精準治理水平。

2.抓好直供學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轄區內直供學校農產品生產基地,每學期開展培訓,發放禁限用及易檢出藥物清單。對直供種植養殖者實施重點監管,在產品上市(出欄)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藥殘風險高的問題品種實行批批速測。對直供種植養殖者開展專項監督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跟進執法,通報有關部門。督促直供種植養殖者按照法律規定每批次附帶承諾達標合格證供應。聯合市場監管部門每學期開展專項檢查行動,緊盯直供學校農產品,守護學生舌尖安全。

3.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組織落實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在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重點農時,加大對制售假劣農資、銷售禁用農藥、獸藥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互聯網平臺農資監管,與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強協作,組織對網絡銷售限用農藥、禁用藥物、跨區域售種等進行線索排查,形成治理合力。開展農資打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提升農民識假辨假意識。定期公布違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發揮震懾效應。

4.繼續開展農資及農產品監管專項行動。為確保“五一”“中秋”“國慶”“元旦”等重大節假日期間崇明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2025年繼續組織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區農技中心、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區蔬菜站、區疫控中心、區水產站等農業技術單位,聯合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節前針對重點主體和重點品種形成專項檢查工作方案,開展農資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實施有針對性的地產農產品定量、定性檢測。

(二)加強分類監管優化產地準出

5.推進試行產地準出分類監管制度。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區分品種、生產方式、質量控制能力劃出風險等級,實行上墻公示,建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庫,實行一企一檔管理制度,開展差異化監管,在用藥高峰期和產品集中上市期,每周至少巡查指導1次,并對藥殘風險高的產品上市前批批速測把關。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共享、工作銜接,配合加強產地收購商管理。

6.全面落實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管理辦法,統一樣式,細化管理措施,確保2025年開證率達95%。加強制度宣貫,開展進社區、進學校、進市場等活動,擴大承諾達標合格證社會影響力和知悉度。落實承諾達標合格證及追溯“四掛鉤”(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機制,規范農產品各類展銷會帶證展示銷售。加大承諾達標合格證規范開具使用的監督檢查,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

7.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格實行“雙隨機、一公開”,開展監督抽查、例行監測。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檢打聯動,對使用禁用藥物行為嚴厲查處,對常規藥物超標嚴格執法,定期梳理典型案例向社會發布、向生產經營主體宣傳,發揮執法辦案震懾警示作用。

8.推進追溯管理和信用監管。區級農業技術部門、各鄉鎮(農發集團)督促農業生產主體加強對“神農口袋”的數據維護,督促農業主體確保填報農業生產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夯實農業生產信息直報數據,持續推廣申農鏈,推動地產優質品牌農產品上鏈溯源。推動部、市級追溯平臺數據標準化對接,開展品牌農產品追溯交流活動。對重點品種和地方特色品種生產者開展信用動態評價和差異化監管。

(三)著力提升標準化建設水平

9.完善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對標農業生產“三品一標”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確保全區綠色食品認證率40%、產品續展率不低于80%的目標。加強“三品一標”證后監管,強化監測結果應用,制訂2025年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定期發布風險預警提示,嚴格落實企業年檢、產品抽檢、標志檢查等制度,跨鎮交叉監管覆蓋率達50%。以綠色、有機、地理標志、名特優新農產品為重點,按照“缺標補標、低標提標、有標貫標”原則,完善本區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積極推動本區農業全產業鏈綠色技術規程集成示范應用,構建秸稈廢棄物綜合利用標準體系。

10.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力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科普活動,利用新媒體渠道加強宣傳推介。組織對基層監管、農技人員等開展農獸藥殘留限量、膨大劑等相關法律法規、限量標準、技術規程培訓。分品種推廣規范用藥明白紙,指導水果膨大劑和產地防腐保鮮用藥合理使用。

(四)多措并舉強化風險管控

11.強化滬農安巡查。利用“滬農安”系統,加大對綠色食品企業的日常監管力度,對轄區所有規模化生產主體每季度開展1次巡查;對轄區所有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每月開展1次巡查;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對轄區所有綠色食品企業開展1次年度檢查。檢查生產主體是否落實《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農事檔案信息和承諾達標合格證內容是否真實。

12.提高風險評估水平。根據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專項監測中發現的問題,開展企業風險評估。根據農產品檢測報告,區級各農技部門及時開展風險提示工作,研究風險管控措施,各鄉鎮(農發集團)要及時發現問題隱患,提高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風險預警能力。

13.加強跨部門聯合監管。持續完善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強化與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形勢會商,針對熱點問題、風險隱患、抽檢結果等定期交流溝通、及時會商研判。用好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的抽檢數據,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消除隱患,不斷提升全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14.做好輿情應對和應急處置。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分級分類處置辦法,實施輿情屬地辦理、市區聯動處置機制。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做好輿情監測處置,點對點核實解釋、正面發聲回應。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重大節假日期間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和應急值守工作。

(五)加快推進地產優質農產品發展

15.加強綠色農藥源頭管控。按照《崇明區2025年綠色農藥源頭管控補貼實施方案》的要求,為規范運營綠色農藥封閉式管控體系,確保綠色農藥補貼資金落實到位,所有綠色補貼農藥經區供銷社所屬綠色農資門店體系統一銷配,水稻綠色補貼農藥為限額統一配送。蔬菜、林果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憑登記的身份證或申農碼,在區供銷社所屬綠色農資門店使用補貼資金實名采購。各鄉鎮(農發集團)要結合“神農口袋”、現場核查等方式,逐級審核補貼信息,規范開展補貼限額公示。區供銷社和區級、鄉鎮(農發集團)農業技術部門要根據生產防治需要及綠色認證要求,加強用藥技術指導,結合相關業務工作,積極指導實施綜合防治、專業化統防統治等,切實提高補貼農藥應用實效。

16.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各鄉鎮(農發集團)須做好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宣傳,督促指導轄區內的農業生產主體履行農藥包裝廢物回收義務,按照規范的路徑全量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即綠色農藥包裝廢棄物通過16個綠色農資門店回收,其他農藥包裝廢棄物通過供銷社27個回收點統一回收),確保轄區內回收率100%,田間地頭無農藥包裝廢棄物。啟動綠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與綠色農藥補貼額度聯動管理。

17.扎實建設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按照市下達的長效管理工作要求,結合崇明區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長效管理方案目標任務要求,各條線、各鄉鎮(農發集團)要全面開展歷年已建設基地“回頭看”工作,成立工作小組,制定詳細計劃,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做好第三方核查,根據抽查問題清單,督促生產單元落實整改提升,確保長效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單元及時退出。及時做好綠色生產基地上圖信息更新維護。

18.大力提升優質農產品影響力。以綠色食品、有機、地理標志、名特優新農產品為重點,推進綠色優質農產品獎補工作,建立優質農產品品牌目錄。充分發揮綠色優質農產品推廣專員、專區專柜作用,結合綠色食品宣傳月、綠博會等各類展會,配合市農業農村委開展“我為優質農產品代言”系列消費促進宣傳推介活動,提高優質農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六)強化責任落實完善機構建設

19.落實監管工作機制。各鄉鎮(農發集團)應落實屬地責任,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重點工作提質增效,強化重點品種突出問題治理。以農資領域問題發生情況、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和監管執法成效等為重點,建立問題發現機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推動整改,并跟蹤到底。

20.提升基層監管能力。完善各鄉鎮(農發集團)網格化監管,規范各鄉鎮(農發集團)監管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將巡查檢查、上市前質量審核等監管要求作為日常監管重點。開展監管員協管員常態化培訓,指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落實法律法規相關要求。推進常規藥物膠體金新型速測技術應用。進一步完善農產品生產者信息化名錄,做好掃碼監管、巡查檢查、上市把關信息化應用。推進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計劃,整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地產農產品檢測說明

(一)監測類別

1.風險監測。包括專項監測和例行監測,以農藥獸藥殘留和非法添加物、重金屬等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指標為主,兼顧生產過程及上市前環節,對地產農產品定期組織定量檢測;按要求對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開展環境監測,逐步實現“菜籃子”產品全覆蓋。

2.監督抽查。堅持“雙隨機、一公開”原則,以禁限用農藥、禁停用獸藥和非法添加物為重點,強化檢打聯動,對地產農產品開展執法抽檢。

3.飛行抽檢。市級以上部門根據重點季節、重點區域,采取監督抽查形式為主,每季度組織一次。

(二)監測對象

包括轄區內農產品生產基地(種植養殖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屠宰場(廠)、小農戶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抽樣環節包括在農產品生產、收貯、運輸、屠宰等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環節。

(三)監測時間

2025年1月-12月。

(四)監測品種、數量、頻次

1.監測品種。種植業產品以豇豆、芹菜、韭菜、青菜、其它綠葉菜等蔬菜,草莓、桃、梨、葡萄等水果,以及食用菌、鮮食玉米、稻米等產品為主;畜禽產品以豬肉、豬肝、禽肉、禽蛋、羊肉、牛肉、生鮮乳等為主;水產品以大口黑鱸、烏鱧、鳊魚、草魚、鯽魚、南美白對蝦、河蟹、牛蛙、黃鱔和大黃魚等產品為主。

2.監測數量。本年度區級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任務共2400批次,定性檢測(農獸藥殘留快速檢測)60000份左右。其中例行監測1650批次,含蔬菜類1120批次、稻米74批次、林果245批次、畜禽95批次、水產116批次;監督抽查750批次,含蔬菜類393批次、稻米10批次、林果117批次、畜禽125批次、水產105批次。定性檢測根據各鄉鎮(農發集團)產業發展類型及發展規模確定年度檢測任務量(詳見附件2)。

3.監測頻次。根據農產品上市情況,結合“神農口袋”系統,各鄉鎮(農發集團)要配合安排好例行監測、監督抽查任務和抽樣時間,原則上按月組織實施,對重點時段、重點環節、重點對象、重點品種應加大抽檢頻次,其中針對豇豆、芹菜、韭菜等重點種類和品種的監測數量占蔬菜監測樣品數量5%以上。監測主體方面,應做到規模化主體全覆蓋,同時散戶抽樣總數占比原則上不低于20%。

(五)監測方式

1.抽樣標準。抽樣主體應從生產主體庫中隨機抽取,真實、客觀反映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種植業產品抽樣按照《農藥殘留分析樣本的采樣方法》(NY/T 789-2004)執行;畜禽產品抽樣按照《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抽樣規范》(NY/T 1897-2010)執行;水產品抽樣按照《水產品抽樣規范》(GB/T 30891-2014)執行。

2.檢測依據。監測參數以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為重點,共計140余項(詳見附件3),應結合生產用藥情況和監測產品種類的風險狀況確定監測參數。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規定,采用現行有效的食品國家標準、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方法或參照國際公認的方法執行。此外,鼓勵各區對本地特色產品、重點產品開展營養品質監測。

3.判定依據。根據GB 2763、GB 31650等國家標準和現行有效的部令公告、法律規章等判定。上市樣品所監測項目全部合格者,判定為“該產品所檢項目合格”;有一項(或以上)指標不合格,即判定“該產品不合格”;未上市樣品所檢測項目中僅對禁限用農獸藥進行判定,其他項目記錄檢出值。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監督抽查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上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申請復檢。

(六)結果處置

承檢機構對監測樣品確認不合格的,應及時反饋至區農業農村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各鄉鎮(農發集團)收到不合格樣品信息后,應當及時查找分析原因,做好風險防范和預警,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應及時跟進開展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農業主體申報項目或政策補貼的重要參考依據。涉嫌犯罪的,按規定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并及時做好行刑銜接。

區農業農村委定期對全區風險監測結果進行匯總和研究,對監測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對質量風險進行科學研判。各鄉鎮(農發集團)工作完成情況將作為年度重點工作考核、村級組織績效考核的依據。

五、綠色食品證后監管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標

1.產品不發生質量安全事件;

2.對企業證后監管覆蓋率100%;

3.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99.0%以上;

4.跨鎮交叉監管企業覆蓋率50%以上;

5.證后監管發現問題率10%以上(以提交整改通知單為準),整改完成率100%;

6.帶標上市產品包裝備案率100%。

(二)工作安排

1.企業自查自糾

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組織各鄉鎮(農發集團)對域內綠色食品企業開展產地環境、生產過程、產品質量、包裝標識等方面的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綠色食品標準要求;對域內企業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宣貫、指導或培訓,確保綠色食品企業依法、依規生產。域內綠色食品企業應100%完成自查自糾,各鄉鎮(農發集團)于5月20日前將《綠色食品生產企業自查表》(附件4)(簽字蓋章掃描版)匯總報至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監管科。

2.證后監督管理

區農業農村委圍繞年度工作目標制定區級監管工作方案,將風險產品、風險農時和風險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內容,結合企業年檢、日常監管、跨鎮交叉監管,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質量安全預警,持續確保綠色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1)企業年檢

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組織開展對域內綠色食品企業100%實施年檢,各鄉鎮(農發集團)監管員應配合開展年檢工作,要深入綠色食品生產主體對標對表開展實地檢查,核實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包裝標識、檔案記錄等關鍵環節的持續符合性,排查風險隱患,據實做出年檢合格、整改、不合格結論。年檢要與技術指導服務相結合,幫助生產主體分析問題原因,指導改進提高。年檢不合格的企業,要及時上報至市中心備案。

(2)區級跨鎮交叉監管

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結合實際制定區級跨鎮交叉監管工作方案或計劃,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跨鎮交叉監管具體實施。跨鎮交叉監管應做到轄區所有鄉鎮及農發集團(有綠色食品生產企業)全覆蓋,確保本年度綠色食品跨鎮交叉監管占區級監管企業數50%以上。重點抽查綠色食品蔬菜、溫帶水果、養殖等生產企業。

所有年檢和交叉監管過程需實時上傳滬農安APP,實現檢查留痕,動態監管;每月匯總年檢、跨鎮交叉監管情況,于每月19日前報送《綠色食品監管情況表》(附表5)至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監管科;10月15日前匯總檢查表、《綠色食品企業年檢實地檢查記錄單》《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整改通知書》,形成監管工作總結一同報送市中心。

3.包裝標識管理

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負責綠色食品包裝備案和標志使用規范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審查與指導,防止超范圍、超品種、超時限用標。所有上市用標產品100%包裝備案;嚴格審查“三碼合一”(承諾達標合格證、綠色食品標志、申農碼)綠色食品獲證信息的規范性和準確性。

4.標識典范遴選

各鄉鎮(農發集團)要認真組織遴選出一批綠色、生態、環保、優質的產品包裝標簽標識,切實提升綠色食品標簽標識規范使用,提升綠色食品優質品牌形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區級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農發集團)應提高對綠色食品監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時間節點完成各項監管任務。

2.實事求是,嚴謹認真。監管員應嚴格工作程序,如實填寫相關表格,對于企業違規行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對違法、違規事件及時報市中心處理。

3.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鄉鎮(農發集團)根據現場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總結,探索解決辦法,將相關表格按本方案要求,及時上報區農業質量安全中心。

4.培訓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農發集團)應對監管隊伍和綠色食品生產主體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標準的培訓,加強獲證產品的宣傳。不斷提高綠色食品企業的自律意識和綠色食品品牌影響力。

附表:1.2025年崇明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考核任務清單

2.2025年度上海市崇明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分鄉鎮(農發集團)任務表

3.上海市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數表

4.綠色食品生產企業自查表

5.綠色食品監管情況匯總表(2025年     月)

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下載:   關于印發《2025年崇明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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