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聚焦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突出問題,對涉企行政檢查進行全方位、全鏈條、全覆蓋規范管理,確保涉企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盡可能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公告行政執法主體,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行政檢查。實施行政檢查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資格。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執法機關),必須在法定權限內實施行政檢查;受委托組織必須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執法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公告制度,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三定”規定等審查同級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報請本級政府確認后向社會公告。行政執法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書面委托符合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檢查。委托書要載明委托的依據、具體事項、權限、期限等內容,并由委托行政執法機關和受委托組織主動向社會公布。嚴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以各種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外包給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各級行政執法主體和受委托組織的梳理、確認工作并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負責,不再列出)
(二)梳理行政檢查事項,未經公布的事項不得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依托行政執法事項梳理系統,開展行政檢查事項梳理工作,推動全省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事項數據同源、統一管理、動態更新。省級有關主管部門負責梳理法律、行政法規、省級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省政府規章設定的本領域行政檢查事項,并編制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市級有關主管部門要在省級主管部門編制的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基礎上,梳理本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設定的本領域行政檢查事項,并編制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認領由其實施的行政檢查事項并向社會公布。2025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檢查事項的梳理、清單編制、認領、公布工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三)公布行政檢查標準,確保標準透明、一致。省、市級有關主管部門要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公布行政檢查標準后3個月內,參照國家標準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設定的本領域行政檢查事項的檢查標準,并向社會公布。鼓勵跨部門、跨區域聯合公布行政檢查標準。不同領域行政檢查標準相互沖突的,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制定權限,按照規定提請本級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進行協調,避免企業無所適從。(責任單位: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四)優化行政檢查方式,切實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嚴控現場檢查,可以通過書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監管等方式實現有效監管的,原則上不再進行現場檢查;確需開展現場檢查的,要嚴控入企檢查人員數量。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重點領域外,日常涉企行政檢查原則上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落實分級分類檢查制度,根據企業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經營規范情況等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合理確定檢查方式、檢查頻次、抽查比例等。2025年6月底前省級有關主管部門要公布本領域同一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的年度頻次上限,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市級依法設定的行政檢查事項,由市級有關主管部門公布年度頻次上限。要將行政檢查頻次納入行政執法統計年報。根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線索確需實施行政檢查,或者根據企業申請實施行政檢查的,可以不受頻次上限限制,但明顯超過合理頻次的,行政執法監督機關要及時跟蹤監督。(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五)加強行政檢查統籌,防止重復檢查、多頭檢查。推行“綜合查一次”,同一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多項行政檢查的,原則上應當合并進行;兩個以上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不同行政檢查且可以同時開展的,原則上應當組織聯合檢查。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推動建立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部門協調、相關部門參與的長效監管機制。加快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實現重點領域綜合監管全覆蓋,并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建立健全綜合監管制度。推行簡單事項“一表通查”,根據“綜合監管一件事”等改革要求,梳理歸并行政檢查事項,形成一張綜合性檢查表單,明確一致的檢查標準,做到一表覆蓋,由一個或者多個行政執法機關的一組檢查人員完成檢查。推動行政執法機關檢查數據通過省大數據平臺“一網通享”,實現檢查結果互認共用,提升行政檢查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六)規范入企檢查程序,杜絕隨意檢查。實施行政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并報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批準,不得僅由內設機構負責人批準。情況緊急、需要當場立即實施行政檢查的,要及時報告并補辦手續。實施行政檢查時,要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出示執法證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嚴禁以其他證件代替執法證件實施行政檢查,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證件。要告知檢查對象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聽取檢查對象的意見。入企行政檢查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需要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要嚴格依法實施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圍內。行政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企業;需要企業進行整改的,要明確整改內容、標準、時限等,做好整改指導和復查工作,并對行政檢查文書進行歸檔管理。入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嚴禁違規實施異地檢查;確需開展異地檢查的,要嚴格遵守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關于行政檢查異地協助機制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行“掃碼入企”,將行政檢查主體、人員、內容、結果等數據實時上傳至信息系統;觀摩、督導、考察、服務等入企活動也要掃碼,不能掃碼的,要通過其他形式做好入企記錄工作,嚴禁變相實施行政檢查。省司法廳要根據司法部制定的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標準,完善我省行政檢查文書格式范本。省級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統一本領域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標準。(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發展改革委,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七)嚴格控制專項檢查,避免走過場、運動式檢查。對某一地區、領域的突出問題,可以依法部署專項檢查。專項檢查要符合監管的客觀需要,經評估確需部署的,要嚴格控制專項檢查的范圍、內容和時限等,堅決杜絕重復、拆分、多頭、輪番、長時間開展專項檢查。專項檢查要實行年度數量控制,事先擬訂檢查計劃,經縣級以上政府或者實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向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執行上級部署的專項檢查,不再重復報批和備案。檢查計劃要包含檢查依據、主體、對象、時間、地域、事項、方式等內容。檢查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有關主管部門要聯合擬訂檢查計劃。因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確需緊急部署專項檢查的,要及時修改檢查計劃并備案。專項檢查要嚴格按照行政檢查的標準、程序實施,務求實效,防止走過場。(責任單位: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八)堅持檢查與服務并重,促進企業規范健康發展。持續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完善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防控制度,結合行政檢查梳理違法風險點,從源頭上幫助企業防范化解違法風險。鼓勵各地實施綜合監管“一業一冊”告知制度,一類事項制定一冊合規經營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場主體合規經營要求,穩定市場主體監管預期。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注重說服教育、幫扶指導,幫助企業熟悉法律規定、政策要求,提升企業內部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行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四張清單”制度,對輕微的違法行為,更多采取柔性執法方式。(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九)壓實規范管理責任,加強對行政檢查的執法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持續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對本地、本系統、本部門涉企行政檢查的規范管理和指導監督。對企業和社會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以及行政執法機關受理、處理企業投訴舉報情況,要進行重點監督。創新涉企行政檢查監督方式,推行常態化執法監督,實行“伴隨式”執法監督,推廣“監督+服務”模式,全流程、全方位、常態化、長效化規范行政檢查行為。拓寬監督渠道,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監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機制,推行行政執法監督企業聯系點和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發揮工商聯等在反映企業問題線索方面的作用。(責任單位:省司法廳、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十)強化數字技術賦能,提升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建設,實現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活動網上運行、管理和監督。尚未建成行政執法業務平臺的部門要使用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開展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已建成行政執法業務平臺的部門要按要求將執法數據推送至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依托省大數據平臺,推動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互聯網+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系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互聯互通,解決數據重復錄入問題,深化行政檢查大數據運用和預警分析。(責任單位:省司法廳、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十一)嚴肅責任追究,加大對亂檢查的查處力度。各級行政執法監督機關要嚴格落實《河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省政府令第187號),對實施亂檢查行為的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予以嚴肅追責;對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實施檢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檢查事項和標準實施檢查、未按照規定程序實施檢查、擅自部署專項檢查、超過行政檢查年度頻次上限實施檢查,以及違反“五個嚴禁”“八個不得”要求亂檢查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責令改正;對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或者相關責任人進行公開約談;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直接督辦并予以通報曝光;對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
三、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屬地和部門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要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引導,積極回應企業關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將規范管理涉企行政檢查作為政府督查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既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企,又要保證必要的檢查有效開展。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將重要情況和問題報送省司法廳。省司法廳要加強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跟蹤工作進展,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