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閩江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政〔2013〕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決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進一步減少監管環節,理順職責關系,優化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加快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著力構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社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藥品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管理體制
根據省政府部署精神,原垂直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實行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領導班子由同級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局長、黨組書記)的任免須事先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的意見,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新增設的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組建方案(含領導干部配備事項)應事先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的意見。
(二)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對我市原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等的食品安全監管及藥品管理職能進行整合,重新組建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其中,新增設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作為各級政府的工作部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各縣(市)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調整設在各級政府辦公室(廳),承擔本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督促、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考核評價本轄區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
(三)整合監管工作力量和技術資源
將我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衛生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基數,以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涉及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相關人員和編制、裝備和經費基數,劃入新組建的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劃轉人員國家規定的職級待遇不降低,超出新核定職數安排的在規定時限內消化到位。
(四)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建設
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有關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編制、人員、裝備等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后,與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整合,重新設立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原則上,全市只設立1家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縣(市)區不單獨設立檢驗檢測機構,可整合現有資源組建食品藥品快檢平臺。支持各地探索優化公共事業資源配置,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檢驗檢測機構和資源,組建跨部門、跨領域的公共檢驗檢測機構,建立現代法人治理結構,獨立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在整合檢驗檢測機構過程中,可采取暫維持原機構類別、級別、運作方式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等過渡性改革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具有獨立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監管規范及配套制度。
(五)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在整合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現有食品藥品監管力量基礎上,建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有關食品、藥品的申訴舉報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技術力量建設,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構建以食品藥品相關專業人員為主體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隊伍。根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需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水平。各縣(市)區政府要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充分發揮信息化監管手段的作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2014年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正常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
(六)建立健全基層管理體系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鄉鎮(街道)按區域設置派出機構,個別特大的鄉鎮(街道)可單獨設立1個派出機構。單獨設立的派出機構名稱為“××縣(市、區)××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按區域設立的派出機構名稱為“××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機構規格為副科級。每個派出機構核定3-5名行政編制,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對經濟發達、監管任務重的鎮(街道),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人員編制。各縣(市)區要根據劃轉核定的編制總額,在鄉鎮(街道)科學合理設置派出機構,具體由市編辦會同各縣(市)區制定設置方案,報省委編辦備案后實施。
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由行政村協管員、社區工作服務站工作人員兼任,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任務。要統籌解決協管員薪酬和工作經費,保證基層監管網絡有效運行。
三、落實責任
(一) 切實承擔屬地責任
全市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切實抓好本地區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同時統籌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確保職能、機構、隊伍、裝備等及時劃轉到位,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銜接。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支持措施,落實經費保障,實現社會共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
(二) 監管部門要履職盡責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加大監管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要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形成社會共治格局。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強化源頭治理。
全市各級政府要參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對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監管職責分工方式,按照無縫銜接的原則,合理劃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農業、海洋漁業(水產)等有關部門的監管邊界,切實做好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食用農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企業后,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管理。明確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管理的職責分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廣告內容的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評估等相關工作。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與同級檢驗檢疫部門建立進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三) 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
各級與食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監管部門之間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的監管,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消費流通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監部門,質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強化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銜接、配合、聯動,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組織保障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食品藥品安全涉及基本民生,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高度關切。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有利于實現政府職能轉變,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負起責任,抓緊抓好涉及本級本部門的改革各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扎實推進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涉及的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本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負責,統籌協調改革工作,周密制定改革方案,細化任務分工,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
(三)協調配合,平穩過渡
改革期間,各有關部門仍依照原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和藥品監管相關工作,及時處理食品藥品突發事件,做好人、財、物的劃轉工作,確保職能、機構、隊伍、裝備等及時到位,實現與新建機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四)嚴肅紀律,強化監督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經紀律。紀檢監察、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各項政策、規定和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政〔2013〕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決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進一步減少監管環節,理順職責關系,優化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加快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著力構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社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藥品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管理體制
根據省政府部署精神,原垂直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實行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領導班子由同級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局長、黨組書記)的任免須事先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的意見,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新增設的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組建方案(含領導干部配備事項)應事先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的意見。
(二)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對我市原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等的食品安全監管及藥品管理職能進行整合,重新組建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其中,新增設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作為各級政府的工作部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各縣(市)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調整設在各級政府辦公室(廳),承擔本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督促、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考核評價本轄區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
(三)整合監管工作力量和技術資源
將我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衛生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基數,以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涉及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相關人員和編制、裝備和經費基數,劃入新組建的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劃轉人員國家規定的職級待遇不降低,超出新核定職數安排的在規定時限內消化到位。
(四)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建設
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有關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編制、人員、裝備等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后,與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整合,重新設立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原則上,全市只設立1家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縣(市)區不單獨設立檢驗檢測機構,可整合現有資源組建食品藥品快檢平臺。支持各地探索優化公共事業資源配置,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檢驗檢測機構和資源,組建跨部門、跨領域的公共檢驗檢測機構,建立現代法人治理結構,獨立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在整合檢驗檢測機構過程中,可采取暫維持原機構類別、級別、運作方式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等過渡性改革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具有獨立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監管規范及配套制度。
(五)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在整合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現有食品藥品監管力量基礎上,建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有關食品、藥品的申訴舉報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技術力量建設,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構建以食品藥品相關專業人員為主體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隊伍。根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需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水平。各縣(市)區政府要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充分發揮信息化監管手段的作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2014年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正常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
(六)建立健全基層管理體系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鄉鎮(街道)按區域設置派出機構,個別特大的鄉鎮(街道)可單獨設立1個派出機構。單獨設立的派出機構名稱為“××縣(市、區)××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按區域設立的派出機構名稱為“××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機構規格為副科級。每個派出機構核定3-5名行政編制,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對經濟發達、監管任務重的鎮(街道),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人員編制。各縣(市)區要根據劃轉核定的編制總額,在鄉鎮(街道)科學合理設置派出機構,具體由市編辦會同各縣(市)區制定設置方案,報省委編辦備案后實施。
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由行政村協管員、社區工作服務站工作人員兼任,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任務。要統籌解決協管員薪酬和工作經費,保證基層監管網絡有效運行。
三、落實責任
(一) 切實承擔屬地責任
全市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切實抓好本地區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同時統籌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確保職能、機構、隊伍、裝備等及時劃轉到位,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銜接。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支持措施,落實經費保障,實現社會共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
(二) 監管部門要履職盡責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加大監管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要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形成社會共治格局。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強化源頭治理。
全市各級政府要參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對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監管職責分工方式,按照無縫銜接的原則,合理劃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農業、海洋漁業(水產)等有關部門的監管邊界,切實做好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食用農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企業后,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管理。明確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管理的職責分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廣告內容的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評估等相關工作。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與同級檢驗檢疫部門建立進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三) 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
各級與食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監管部門之間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的監管,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消費流通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監部門,質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強化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銜接、配合、聯動,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組織保障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食品藥品安全涉及基本民生,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高度關切。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有利于實現政府職能轉變,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負起責任,抓緊抓好涉及本級本部門的改革各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扎實推進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涉及的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本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負責,統籌協調改革工作,周密制定改革方案,細化任務分工,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
(三)協調配合,平穩過渡
改革期間,各有關部門仍依照原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和藥品監管相關工作,及時處理食品藥品突發事件,做好人、財、物的劃轉工作,確保職能、機構、隊伍、裝備等及時到位,實現與新建機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四)嚴肅紀律,強化監督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經紀律。紀檢監察、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各項政策、規定和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