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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青農質〔2013〕30號)

   2013-05-10 453
核心提示:  各州、地、市農牧局,各有關質檢機構,農業部定點市場:  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2013年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的通

  各州、地、市農牧局,各有關質檢機構,農業部定點市場:

  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2013年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進農產品生產準出和市場準入工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產品及飼料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是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風險隱患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決策的重要依據,是依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各級農牧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領導,積極支持農產品抽樣檢測等工作,確保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以監督抽查為主,重點圍繞西寧市、海東地區及州府縣城的農業部定點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超市以及規模種植、養殖基地開展監測工作。同時,積極為市、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和農業部定點市場檢測室進行技術指導。檢測結果由我廳通報當地政府及農牧行政管理部門。省級檢測結果要建立月報制,并根據結果做好整改工作。

  三、市、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抽查工作,主要以本區域內農產品種養基地、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為重點,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強化生產源頭監管與指導服務。要向本轄區內的重點市場派駐檢測聯絡員,建立主管部門與市場聯動的工作機制。檢測結果要按月向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報告。

  四、農業部定點批發市場及超市、農資市場要切實履行農產品市場準入責任主體職責,根據《青海省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方案》的要求,積極開展入市農產品自律性檢測(速測),建立健全檢測記錄和檔案。

  五、生鮮乳收購站(點)要加強經常性自律檢測,認真做好每天的生鮮乳收購及貯運記錄。飼料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堅決禁止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質。

  附件:   農產品監測承擔單位、監測品種和監測數量.doc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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