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市教育局、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九月三日
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市教育局 市衛生局
(2003年8月28日)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
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教育、衛生工作的領導要從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切實負起領導責任,關心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級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組織、落實全市的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門辦公室,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衛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主動配合和指導學校搞好這項工作。
建立健全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逐級簽訂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學校、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具體工作人員之間層層簽訂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各地要借鑒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機制,建立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結合各地實際,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要求,共同研究制訂學校傳染病流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要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系之中。
二、強化宣傳教育,嚴格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督導學校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視學校環境衛生,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時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加強師生的安全、衛生教育,將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貫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職校醫(確保學生和校醫的配備比例為600:1),在疾病控制機構的具體指導下,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預防,安排必要的課時進行相應的健康教育,并制發相應的知識小冊,使防病防疫知識深入人心。各級各類學校還要督促師生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體質,增強防病抗病的能力。
嚴格學校的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與規章,制訂相應的衛生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切實落實各項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一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做到從原料采購、保管、粗加工、加工、食品出售及餐具消毒保潔等各個環節都有制度約束和人員把關,嚴把食堂工作人員健康和個人衛生關,做到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二要堅持每天清潔制度,保持食堂環境衛生清潔;三要加強安全保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四要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源的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病傳播;五要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六要加強學生宿舍的衛生管理,改善學生宿舍衛生與通風條件。
三、定期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切實做好學校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定期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和衛生監測,是及時發現傳染病、有效防止學校疾病傳播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建立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每年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和衛生防疫防病工作,各級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規劃,確定年度學生健康檢查項目和防疫防病項目。各級政府要協調有關部門,將學生健康體檢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以保障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正常開展。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必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疾病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接報后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立即上報。學校在食物中毒或傳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的有關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對中小學的綜合評估體系之中,并根據工作要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除正常的衛生監督檢查外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安排一至兩次專項檢查。相關部門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學校(包括教學點)對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每個學校每學期至少接受一次巡查(包括專項檢查或督導檢查)。學校要經常性地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設施進行自查,以便及早發現問題,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專項檢查或督導檢查結果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予以公布。對落實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不力導致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對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在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要依法查處直接責任人,并追究校長和分管校長的責任。
五、加大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經費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學校規劃、建設和危房改造過程中要統籌考慮食堂、宿舍、廁所設施和條件的改善,每年必須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改善學校食堂、宿舍、廁所等衛生設施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也要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安排學生飲水的專項經費,學校要為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配備與教學班數量相對應的水龍頭)。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將學校食堂、宿舍、廁所設施及學校衛生基礎設施作為義務教育達標驗收、示范高中達標驗收的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考慮。要及時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教學、生活設施進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市教育局、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九月三日
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市教育局 市衛生局
(2003年8月28日)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
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教育、衛生工作的領導要從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切實負起領導責任,關心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級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組織、落實全市的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門辦公室,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衛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主動配合和指導學校搞好這項工作。
建立健全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逐級簽訂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學校、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具體工作人員之間層層簽訂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狀。各地要借鑒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機制,建立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結合各地實際,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要求,共同研究制訂學校傳染病流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要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系之中。
二、強化宣傳教育,嚴格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督導學校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視學校環境衛生,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時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加強師生的安全、衛生教育,將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貫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職校醫(確保學生和校醫的配備比例為600:1),在疾病控制機構的具體指導下,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預防,安排必要的課時進行相應的健康教育,并制發相應的知識小冊,使防病防疫知識深入人心。各級各類學校還要督促師生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體質,增強防病抗病的能力。
嚴格學校的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與規章,制訂相應的衛生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切實落實各項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一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做到從原料采購、保管、粗加工、加工、食品出售及餐具消毒保潔等各個環節都有制度約束和人員把關,嚴把食堂工作人員健康和個人衛生關,做到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二要堅持每天清潔制度,保持食堂環境衛生清潔;三要加強安全保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四要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源的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病傳播;五要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六要加強學生宿舍的衛生管理,改善學生宿舍衛生與通風條件。
三、定期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切實做好學校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定期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和衛生監測,是及時發現傳染病、有效防止學校疾病傳播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建立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每年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和衛生防疫防病工作,各級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規劃,確定年度學生健康檢查項目和防疫防病項目。各級政府要協調有關部門,將學生健康體檢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以保障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正常開展。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必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疾病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接報后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立即上報。學校在食物中毒或傳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的有關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對中小學的綜合評估體系之中,并根據工作要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除正常的衛生監督檢查外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安排一至兩次專項檢查。相關部門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學校(包括教學點)對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每個學校每學期至少接受一次巡查(包括專項檢查或督導檢查)。學校要經常性地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設施進行自查,以便及早發現問題,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專項檢查或督導檢查結果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予以公布。對落實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措施不力導致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對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在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要依法查處直接責任人,并追究校長和分管校長的責任。
五、加大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經費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學校規劃、建設和危房改造過程中要統籌考慮食堂、宿舍、廁所設施和條件的改善,每年必須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改善學校食堂、宿舍、廁所等衛生設施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也要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安排學生飲水的專項經費,學校要為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配備與教學班數量相對應的水龍頭)。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將學校食堂、宿舍、廁所設施及學校衛生基礎設施作為義務教育達標驗收、示范高中達標驗收的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考慮。要及時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教學、生活設施進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