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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無公害生豬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成辦發〔2005〕102號)【廢止】

   2011-07-13 411
核心提示: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促進我市生豬產業的健康發展,推進無公害生豬標準化體系建設,經市政府研究,現就有關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促進我市生豬產業的健康發展,推進無公害生豬標準化體系建設,經市政府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著力推進生豬產業標準化體系建設
 
  目前,我市人感染生豬鏈球菌病疫情雖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這次疫情也反映出我市在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和推動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我市目前生豬養殖戶(包括散養戶和規模養殖場)共計108.88萬戶,存欄50頭以下的散養戶107.77萬戶,占總戶數的90%,其中存欄數1-9頭的占散養戶的90%,散養戶的生豬圈舍條件、環境衛生和飼養管理水平都較差,這是誘發生豬發病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我市現有定點屠宰點570余家,一些小宰殺點的加工設備、質量監控手段都較落后,環境衛生條件也無法保證,私屠濫宰現象時有發生。三是我市豬肉銷售渠道和銷售方式不規范,增加了肉品質量監控難度。四是我市基層的動物疫病防疫機制還不夠完善,防疫工作條件較簡陋,專業防疫檢驗人員缺乏。
 
  針對上述主要問題,市政府決定加快推進無公害生豬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實現生豬產業發展“四個轉變”,即:由分散養殖向規模養殖轉變,零星屠宰向定點屠宰轉變,無序銷售向規范銷售轉變,被動防疫向主動防疫轉變。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四個轉變”要求,結合實際,深入研究,積極推進和實施生豬產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
 
  二、加強體系建設,狠抓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六大體系”。
 
  一是健全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采取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扶持,以業主或企業投入為主的辦法積極推動全市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對全市現有的上規模的并能很好帶動生豬良種繁育養殖戶的良種豬場,重點給予扶持。
 
  二是進一步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建立主動、快速的長效防疫機制。要加快制定完善突發動物重大疫情防治應急預案,構建適應我市畜牧業發展的動物防疫體系;加快原鄉鎮畜牧獸醫站的改革,規范片區站等基層防疫體系;建立市直屬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擴大疫情監測網點,構建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處置體系;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動員全社會打擊宰殺、收購、儲運、加工病死動物的行為;逐步推行獸醫官制度,實行獸醫準入制度,規范獸醫執業行為,嚴厲打擊無證醫騸行為。
 
  三是建立健全投入品安全體系。要加強對生豬養殖投入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的監管,依法嚴格整治和規范獸藥、飼料、良種等投入品市場;建立必要的投入品檢測檢驗設施,配備必要的裝備和人員;逐步推行投入品的市場準入制和質量承諾制。
 
  四是規范建設屠宰加工體系,加速零星屠宰向定點屠宰轉變。堅決打擊私屠濫宰行為,通過動態評級達標、實行準入制度等辦法,大力壓縮定點屠宰點的數量。同時引導和扶持現有肉類加工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步伐,引進機械化生產線,采用國際標準進行生產和規范管理。各區(市)縣要結合城鎮規劃、生豬產業規模、區域大小、城鎮間距以及市場、交通條件等因素,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進行重新規劃、合理布局,限期整頓、關閉不符合條件的手工屠宰場,用3年時間,將全市定點屠宰廠(場)壓縮至100個左右;擴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規模,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在2010年以前,全部達到國家三級企業標準以上。從2005年起,中心城區(五城區及高新區)不得新建養殖場和屠宰場,現有的養殖場和屠宰場要逐步搬遷,3年內全部搬遷完畢。
 
  五是規范和建立市場監管體系,逐步實現無序銷售向規范銷售轉變。要積極推進生豬肉品的流通方式從活豬的流通向分割、冷凍產品的流通轉變;運輸方式由目前簡陋的運輸方式向冷鏈運輸方式轉變,避免運輸途中的二次污染;銷售方式逐漸由農貿市場露天、無保護的銷售方式向超市冷柜的銷售方式轉變;交易方式由單個自由交易的方式向集中配送的方式轉變。逐步建立健全肉品市場準入制度、市場肉品管理制度和信用體系。
 
  六是制定政策措施,建立生豬產業發展的保障體系。各區(市)縣政府要根據實際,采取“政府補一點、企業出大頭、農民出小頭”的辦法,逐步探索建立風險基金,創建良好的體制和機制,提高我市生豬產業抗風險能力。
 
  (二)切實落實“四個嚴禁”、“四個必須”。當前要抓緊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生豬鏈球菌病防治工作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到“四個嚴禁”、“四個必須”。即:嚴禁宰殺、食用病死豬;嚴禁轉運、銷售病死豬;嚴禁將病死豬向江河、水庫、堰塘、田地、公路等處拋棄;嚴禁將病死豬作為生活垃圾傾倒。必須嚴格按規定實行對病死豬實行無害化處理;必須深入農戶,對每一頭豬實行登記造冊;必須對轄區內病死豬進行認真核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實做到不漏一只病死豬;必須對亂棄死豬,收購、銷售死豬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要把動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和恢復生豬生產放在當前農業工作的重要位置,早計劃、早安排,切實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災。
 
  (三)探索專業合作組織運行機制。各區(市)縣政府和畜牧部門要把建立豬業合作組織作為推進生豬產業“四大轉變”,完善“六大體系”和落實“四個嚴禁”、“四個必須”的有效措施,逐步探索建立由政府搭臺、企業牽頭運作的畜、禽專業合作組織運行機制,提高農業的組織化、規模化、標準化程度。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一是要堅持政府指導下的“民辦、民管、民受益”和“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受益”的原則,政府對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工作是引導、扶持和服務;二是要采取“企業投入為主、農民投入為輔、政府適當補貼”的方式來組建和運行;三是要圍繞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達到“政府滿意、企業滿意、農民滿意”的良好效果,使三方的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確保生豬產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取得實效
 
  要專題研究推進“四個轉變”和“六大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方案,將“四個轉變”和“六大體系”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后畜牧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區(市)縣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農牧、工商、貿糧等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認真加以落實,力爭1年初見成效,3年基本實現“四個轉變”,初步構建起“六大體系”,使我市生豬產業步入健康有序發展的軌道。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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