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市區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不斷改善農貿市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切實保障市民飲食安全衛生,決定開展市區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強化農貿市場安全衛生管理,取締非法農貿市場,有效解決市區農貿市場中硬件設施不到位、無證照經營以及食用農、畜產品未經檢驗檢疫上市等重點、難點問題。
二、整治范圍
市區范圍內的各農貿市場,重點整治南菜市、西楚市場、府苑菜市場、蘇果超市、普瑪特超市等市區較大規模農貿市場。
三、組織分工
市食安委辦公室負責市區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協調市城管部門規范疏導攤群,取締非法農貿市場。
市工商局具體負責市區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督管理,協助農業部門做好食用農產品強制性監測檢驗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對市區農貿市場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攤點)衛生監督檢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嚴厲查處制售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違法行為。
市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監測檢驗工作,定期發布食用農產品監測檢驗信息。
市經貿委負責生豬屠宰和肉品市場監管工作。
市水產局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
市質監局配合農業部門做好食用農產品監測檢驗工作。
市宣傳部門及各新聞媒體負責動態宣傳報道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在全市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四、整治措施
1、強化農貿市場日常管理。做到市場布局合理,標牌、指示牌、公告欄美觀醒目,攤位擺放整齊;衛生制度健全、落實;市場內食品攤位亮證經營(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健康證);肉類商品經過檢疫,票據、驗訖章齊全;蔬菜經檢測合格后上市;各類市場管理資料保存完好,建檔管理。
2、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群眾生活需要,對市區內的露天農貿市場和馬路市場逐個分析,分別作出妥善處理。對已經進棚入室但還不符合規范的,整治期間要完善條件,納入規范化管理。對露天農貿市場,要限期退路進棚入室。
3、督促各市場主辦單位設立農產品質量快速檢測室,配置儀器設備,落實檢測人員。
五、時間安排
市區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4月24-25日),召開市區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工作會議,下發市區農貿市場產品質量整治行動方案。市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發動工作,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
2、排查整改階段(4月26日-30日)。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對馬路市場、露天市場進行檢查疏導。市食安委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規范農貿市場經營行為,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和市場主辦單位迅速落實整改措施。農業、質監等部門開展市區主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3、集中整治階段(5月8日-15日)。對市區內所有農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取締非法農貿市場,重點打擊生產銷售偽劣食用農產品等違法行為。在市主流媒體上曝光被查處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