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長春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長春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與各項事業協調發展,根據《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吉林省“十二五”期間食品安全體系建設規劃》、《長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策部署,制定本規劃。
一、我市食品安全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工作成效。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把食品安全作為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十分重要任務來抓。通過加強領導,理順管理體制,強化監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等措施,切實解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全市食品安全形勢總體上處于平穩、有序、可控狀態,沒有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截止2011年年底,全市共有食品安全監管對象約7.5萬個,監管人員2859人,檢測機構34個,可進行2402項食品安全檢測,2011年各環節食品安全抽檢51829批次,合格率96.8%。1998年以來,先后出臺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7部(個)。2010年以來,累計投入監管資金約2700萬元。
1.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根據人員變動實際,進一步調整充實了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人員,書記、市長任組長,七位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切實加強了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力量。吸納市政法委等部門作為成員單位,進一步明確了各成員單位職責,定期通報情況,研究重點、難點問題。市政府設立了市食品安全辦,加強了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位統籌。各縣(市)區也相繼設立了食品安全辦,基本做到了“機構、職能、編制、人員、經費”五到位。各開發區也明確專人,專職專責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時,還加強了鄉鎮(街道)食品安全辦、村(社區)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群防群控的監管體系正在逐步形成。
2.食品安全檢測能力逐年提高。近年來,我市先后增加食品安全檢測設備,配備流動快檢車,設立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站點。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檢測設備1200臺(件),檢測人員452人,先后組織各類培訓1523人次。全市食品安全檢測參數增加到976個,基本上可以滿足食品安全檢測需要。
3.食品安全制度和法規建設逐步健全。制定了《長春市食品安全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長春市食品生產質量承諾制度》、《長春市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及發布制度》等各類規章制度,為食品安全監管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奠定了堅實基礎。先后出臺了《長春市肉品管理條例》、《長春市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通告》等一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有力保障。
4.食品安全應急管理能力不斷加強。我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及時有效處置了各類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了影響和損失。高度關注食品安全輿情,迅速組織核查問題線索,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有效防止引起恐慌和炒作。切實加強食品安全舉報案件查處工作,及時有效查處、反饋群眾舉報的各類食品安全事件,較好發揮了社會監督作用。
5.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取得實效。制定了《長春市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總體方案(2012—2015)》,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為載體,以普及、宣傳《食品安全法》為重點,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了人人關心、維護食品安全的濃厚氛圍。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意識,提升了監管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形成了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6.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穩步推進。針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重點解決食品生產經營者道德和誠信缺失問題,切實加強了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分期舉辦了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培訓班,聘請有關專家就食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開展重點培訓,確定了廣澤乳業、阿滿食品兩家有代表性企業作為全市誠信體系建設第一批試點單位。
7.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顯著。近年來,針對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隱患大排查、問題大整改和打擊“瘦肉精”、“病死豬”、“地溝油”、“毒豆芽”等17項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僅2011年,全市出動執法人員22.4萬人次,執法車輛8萬臺次,排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3.4萬戶次,下發整改通知書6.6萬份,取締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3175戶,查扣不合格食品6.7萬公斤,搗毀制假售假黑窩點42個,立案查處食品違法案件13075件,抓捕犯罪嫌疑人24人。
(二)存在的問題。
目前,雖然我市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在監管領域、環節和部位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食品安全監管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
1.對食品安全重要意義認識不一致。有的單位和部門沒有把食品安全擺到重要位置,沒有把有利于工作的資源向食品安全上傾斜,對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缺乏認真研究,財力、人力和物力投入不足。
2.監管力量明顯不足。我市具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普遍存在著監管力量不足問題,特別是鄉鎮及以下監管力量相對薄弱,質監、食藥監、鹽務等系統在鄉鎮以下無機構、無常駐人員。
3.檢測資源缺乏有效整合。一方面,由于各檢測機構隸屬不同部門,導致多頭檢測、重復檢測、低水平重復建設、設備相互雷同、閑置浪費等問題嚴重。另一方面,由于沒有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平臺,檢測信息不能互認共享,信息發布各自為戰,不統一、不及時,缺少權威性。
4.地方性法規不健全。與《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規定出臺相對滯后,對于畜禽私屠濫宰、水產品流通監管、農村鄉鎮食品安全監管等問題,缺乏相應的法規、規章和規定,給部門監管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5.政府資金投入相對不足。我市近年來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投入雖然不斷增加,但與國內先進城市相比,與實際需要相比,差距較大,資金緊張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特別是各縣(市)檢測機構經費短缺的問題更加明顯。
6.監管環節存在漏洞和空白。《食品安全法》雖然明確了各監管部門分段監管職責,但在一些檢測與處罰的環節上,還存在部門之間銜接不到位問題,在全程監管方面還存在許多漏洞和空白。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目標,以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程為載體,以糧油、蔬菜、肉制品、豆制品、水產品安全為突破口,以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和餐飲服務為重點環節,以學校及其周邊、城鄉結合部、農村農貿市場、旅游景點為重點部位,以專項整治行動為手段,以建立健全法規體系為保障,以加大財政投入為支撐,以加強監管隊伍和檢測能力建設為保證,全面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進一步理順監管體制、創新監管機制,著力構建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努力營造齊抓共管氛圍,逐步形成集中整治與常態監管相結合、傳統監管方式與現代化監管方式相結合、應急處置與預防為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堅持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中心,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確保食品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公共安全保障、社會管理創新、和諧社會構建、幸福長春建設要求相適應。
2.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圍繞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目標,加強糧油、蔬菜、肉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示范創建工程、檢測資源整合、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工作,實現食品安全各層次、各領域、各環節的有效監管。
3.分級負責、分步實施。認真貫徹“各級政府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明確建設任務。按照規劃要求,分級分步組織實施,有序推進各項建設任務落實和重點項目建設。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政府充分履行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積極發揮政策導向作用,調動全社會積極性,齊抓共管,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建設目標。
到2015年,基本實現百姓常用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更加完善高效,監管水平明顯提高,監督舉報體系、誠信經營體系和可追溯體系基本建立,食品產業素質、監督保障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整體提升,大宗食品抽檢率達到100%,抽檢合格率達到97%以上,10個縣(市)區、100個食品生產企業、200個餐飲單位、200個超市(店)、50個種植基地、50個養殖基地達到食品安全示范標準,基本建成糧油安全城市、蔬菜安全城市、肉制品安全城市、豆制品安全城市、水產品安全城市,為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三、總體布局與主要任務
“十二五”期間,著力建設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體系、政策法規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過程控制體系、科技支撐體系、可追溯體系、應急管理體系、誠信體系、宣傳教育體系等九大體系。
(一)綜合協調體系。
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原則。各級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確保食品安全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明確部門監管責任,消除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建立健全監管部門與政法機關辦案協作機制。各級食品安全辦要高位統籌,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針對食品安全熱點、難點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行動,出重拳、施重典,保持食品安全高壓嚴打態勢。
(二)政策法規體系。
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加快出臺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畜禽私屠濫宰問題、農村集鎮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切實加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司法的有效銜接,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大打擊震懾力度,依法從重從快懲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三)檢驗檢測體系。
建立統一、高效、權威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加強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更新購置儀器設備,不斷提高檢測水平,滿足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事故鑒定、應急處置等工作需求。市級應具備對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質量安全項目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快檢能力,能夠組織實施中小型企業檢測能力比對驗證;縣(市)級應具備對常見理化指標、部分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物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快檢能力,具備對常見食品微生物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加快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優化整合步伐,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結合事業單位改革,促進政府所屬食品安全檢測機構的社會化。通過多種方式,積極推進第三方檢驗機構建設。嚴格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和管理,提高檢測結果的公信力。新建檢測機構由同級食品安全辦統一組織,避免服務于單一監管部門。食品生產經營者按要求提高自檢能力,設立質檢部門。加大對企業自檢的監管力度和違法懲處力度,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四)過程控制體系。
加強種植養殖環節監管控制。加快食用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分工作,引導農民按照標準化組織生產,杜絕種植養殖環節禁用農藥、獸藥及“瘦肉精”等違法添加物的使用,大幅度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總量,努力增加“三品一標”產品規模。
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控制。嚴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關,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召回和處理過程的監管。嚴格生豬定點屠宰準入,對定點屠宰企業關鍵生產環節開展實時監控,推進企業規范化生產。加強對牛、羊、禽類及人工養殖野生動物屠宰的監管。
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控制。針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為。強化對食品攤販和現場制售經營者等重點對象的監管,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加大流通環節食品質量抽檢力度,嚴把產品質量準入關。建立和完善高風險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銷售前申報備案制度,實現監管關口前移。
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監管控制。積極推行量化分級管理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強化加工制作過程控制要求。將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管理作為餐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和政府實施過程監管的主要內容,細化監督檢查要求。開展餐廚廢棄物規范化處理。加大對機關、學校、建筑工地、企事業單位食堂、旅游景點餐飲和農村宴席的整治和監管,嚴防群體性中毒事件發生。
(五)科技支撐體系。
完善食品安全科技支撐體系,加強食品安全科技支撐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科技研發水平,為食品安全科學監管提供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撐。推動各級各類高校加強食品安全學科建設,加快科技人才培養,努力造就一批技術人員和專家隊伍。加強科技資源統籌協調和優化,大力開發食品安全推廣應用系統和平臺,努力實現科技信息共享和高效利用。積極引進、吸收一批食品安全先進技術成果,并通過科技綜合示范創建活動,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為食品安全監管和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服務。
(六)可追溯體系。
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等各環節監管與銜接,確保食品安全質量可追溯。以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蔬菜水果、糧油、肉及肉制品等主要食品為重點追溯對象,建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臺,實現跨區域、跨部門的追溯信息共享。積極引導生鮮農產品生產基地創建標準化示范區,嚴格實行農產品標識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推進農產品信息化管理和電子臺賬建設,打造從種植養殖源頭到消費終端的全過程追溯體系。“十二五”期間,在所有生鮮農產品重點產區及標準化示范區,全面推行標識準出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以生豬屠宰電子化監管和肉菜可追溯體系建設為切入點,加強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食用油、酒類等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逐步實現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風險可控制、責任可追究。
(七)應急管理體系。
突出預防為主思想,各縣(市)區、鄉鎮(街道)和主要監管部門結合各自實際,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同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職能變化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完善,保持應急預案的實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應明確指揮系統、部門職能、專家評估、信息發布、調查處理、新聞宣傳等內容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覆蓋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體系,及時匯總上報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食品安全潛在風險和隱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增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通訊、車輛、藥品、后勤保障等硬件投入,保證食品安全應急事故處置需要。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經費應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級政府、主要監管部門都要積極開展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應機制,組建相對穩定、具有一定專業水平的應急救援隊伍,編制詳細的應急處置手冊,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及時有效處置各類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八)誠信體系。
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意識,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建立信用檔案,完善經營信息,逐步實現電子化監管和全市聯網征信。建立誠信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進信用數據管理和資源共享。強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實施“黑名單”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生產經營者的不良食品安全信息,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增加監督檢查頻次;逐步將信用記錄與融資信貸和用地、新設分支機構、新上項目等審批掛鉤。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引導、督促行業自律,建立失信懲戒制度,對嚴重失信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強制退出。促進食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重點抓好糧油、肉禽蛋、乳制品、食品添加劑等4個行業的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2012年底完成第一批試點任務并啟動第二批試點工作。
(九)宣傳教育體系。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等相關文件要求,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形成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全力支持,生產經營單位認真組織、新聞媒體積極參與、全社會共同行動的食品安全宣傳體系。加大對各級政府及主要監管部門負責人、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生產標準、監管專業知識、舉報查處、應急處置、輿情應對能力培訓,每人每年接受集中培訓的時間不應少于40小時。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機構建設,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成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舉報)中心。鼓勵相關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培訓。鼓勵和支持社會監督,歡迎新聞媒體科學、準確、客觀、公正地進行食品安全相關消息報道。同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不實炒作。深入宣傳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獎勵有關規定,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舉報電話,完善食品安全投訴快速受理、高效處置機制,兌現獎勵舉報人。
四、重點建設項目
“十二五”期間,針對食品安全監管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我市將著力建設一批涉及全局性的食品安全重大工程項目。
(一)糧油安全工程項目。
全面加強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的監管,努力創建糧油安全城市。加強糧油質量檢測體系建設,2013年底前5個縣(市)區檢測站全部達到國家級實驗室驗收標準。加強糧食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確保所有糧油經營企業進貨索票率、建立臺賬率、可追溯率均達100%。加大糧油市場質量檢測力度,每年抽檢1000個批次以上。切實加強安全糧油經營體系建設,5年內全市再建10個大型糧油批發和配送中心,城區建200家、縣(市)區建100家、農村每個鄉鎮建2—3家安全糧油店(超市),努力形成覆蓋全市、布局合理、設施完善、質量可靠、服務規范、鏈接產銷的安全糧油經營網絡和服務體系。
(二)蔬菜安全工程項目。
切實加強質量檢測和監管,努力創建蔬菜安全城市。構筑市、縣(市)兩層監管格局和批發市場檢測、大型農貿市場和超市檢測、企業檢測三道防線。在市蔬菜批發中心市場設立待檢區,車輛隨到隨檢,未經檢測合格的禁止進場交易,檢測不合格的經驗證后立即處理。
(三)肉制品安全工程項目。
堅決打擊經營、販運、加工、使用病死、病害動物及產品和畜禽私屠濫宰違法行為,努力創建肉制品安全城市。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對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嚴格執行定點屠宰企業生豬入場檢驗制度,禁止驗收不合格生豬入場。嚴格實行食品加工企業“兩證兩章”制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廠。依法取締不具備定點屠宰條件的屠宰廠和私屠濫宰“黑窩點”,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注水肉”、“病死肉”等違法犯罪活動。對經常發生私屠濫宰的城鄉結合部加強巡查,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整治。加強對流通領域、餐飲服務環節和肉制品生產企業監管,依法嚴懲經營、使用“病死肉”的不法行為,確保原料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四)豆制品安全工程項目。
深入開展豆制品專項整治行動,努力創建豆制品安全城市。重點扶持規模化生產豆制品(豆芽)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大型超市銷售規模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生產的豆制品(豆芽),積極推進豆制品《誠信卡》制度規范化、常態化。加大對生產經營豆制品(豆芽)的小作坊、小市場、小食雜店清理整頓和監管力度。對制售“毒豆芽”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
(五)水產品安全工程項目。
進一步規范水產品批發市場秩序,努力創建水產品安全城市。加快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建設。在水產批發市場設立快速檢驗室,全面啟動水產品批發市場快檢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對不合格水產品及時下架、處理。全市水產品批發市場檢驗覆蓋率要達到100%,無公害養殖基地要達到95%以上,“兩記錄一標簽”推廣使用率要達90%以上,水產品質量力爭達到全國上游水平。
(六)專項整治工程項目。
在實現重點突破的同時,針對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17項專項整治行動。
1.學校及周邊等重點場所專項整治。
2.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專項整治。
3.“地溝油”專項整治。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專項整治。
5.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6.農獸藥殘留專項整治。
7.調味品市場專項整治。
8.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和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整治。
9.保健食品專項整治。
10.飲料專項整治。
11.酒類專項整治。
12.畜禽屠宰專項整治。
13.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4.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15.乳制品專項整治。
16.肉類專項整治。
17.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
(七)示范創建工程項目。
為培育食品安全工作典型,復制、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最大限度地發揮示范帶動效應,推進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實施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示范生產企業、示范餐飲單位、示范超市(店)、示范種植基地、示范養殖基地等示范創建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程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市食品安全辦及相關部門分別牽頭組織。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各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需要,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示范社區、示范街路等示范創建活動。
(八)食品檢測資源整合工程項目。
為避免和解決食品檢測中存在的職能交叉、重復檢測、信息不能共享以及重復建設、設備閑置浪費、能力低下等突出問題,構建“高精尖”、“全覆蓋”、“最基本”與快速檢測相配套的食品檢測體系,全面提升食品檢測能力和科學監管水平,建立食品檢測統籌協調機制,逐步實行以對檢測任務統籌安排、檢測經費科學分配、檢測信息互認共享、檢測能力優化配置、密切與第三方檢測機構合作為主要內容的資源整合,進一步提高檢測效率和整體能力。針對縣(市)區檢驗檢測資源落后、技術人員短缺、能力建設相對薄弱實際,逐步推進檢驗檢測資源的全面整合。采取省、市、縣(市)區和企業多家投入辦法,按統一標準分批建設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站(室)、舉報中心。
(九)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工程項目。
投資建設集資源整合、科學監測、信息共享、溯源管理、績效評價于一體的市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平臺。平臺設檢測信息共享系統、預警系統、統計分析系統、部門協同系統、舉報信息系統、追溯系統、監控系統、應急系統等模塊,由一個主系統(設市、縣、鄉鎮三級平臺)和主要監管部門的相關子系統共同構成,與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各應急管理部門、各縣(市)區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及所屬檢測機構、重點食品生產和經營企業、重點種植養殖基地實現數據對接。
五、保障措施
為實現“十二五”時期我市食品安全任務目標,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確保領導重視到位、監管工作到位、監管手段到位、資金投入到位、責任落實到位。
(一)把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做到“五納入”,即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幸福長春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績效評估、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納入領導班子考核。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市食品安全辦具體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并牽頭組織驗收評比。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的通報批評。
(二)加強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通過增設公益崗位等多種途徑和辦法,逐步解決監管部門人員短缺問題。落實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鄉鎮(街道)成立食品安全辦,村(社區)設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多渠道在鄉鎮(街道)增加監管人員,推行網格化監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崗位和個人。
(三)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建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各級監察部門監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監管部門監管生產經營主體、生產經營主體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責任體系。各級監察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責情況進行過程檢查、動態巡查、隨機抽查和投訴倒查。各監管部門實行監管責任人履職情況月考評、年考核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食品生產企業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食品經營企業違法行為曝光制度、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信息報告及發布制度、查處通報制度。
(四)加大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由市政法委牽頭,堅持重典治亂,加大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加大對“瘦肉精”、“毒豆芽”、“病死豬”、“地溝油”等案件的偵破力度,對食品領域犯罪活動堅持從嚴、從快處理。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加大檢查頻次,突出解決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深挖犯罪案源,采取經濟處罰、停產整改、取締關閉等措施,嚴厲查處食品領域違法違規案件。
(五)加大資金投入,為創建食品安全城市提供強有力支撐。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并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納入公共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切實保障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和運行。每年市財政列支專項經費,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綜合信息平臺建設、監管網絡建設、專家聘請、人員培訓、氛圍營造、舉報獎勵和先進獎勵等。
(六)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積極構建全社會齊抓共管局面。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識。積極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促進誠信體系建設。在公共場所明顯位置,長年設置“全市人民行動起來、共創食品安全城市”、“共建誠信家園、同鑄食品安全”等大型公益廣告牌。以“治理道德失范行為、培育誠信守法環境”為主題,深入開展“文明餐桌行動”、“踐行道德承諾、負責任地做產品”等活動。經常組織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