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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實施方案(河府辦〔2008〕43號)

   2011-05-02 646
核心提示: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承諾辦好的十項惠民工程,全面提高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承諾辦好的“十項惠民工程”,全面提高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以及省委十屆二次全會和市委五屆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認識,突出重點,狠抓難點,不斷鞏固提高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著力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發展目標
 
  經過4年左右的努力,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逐步完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立健全,職能部門工作協調配合有序;執法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升;技術裝備進一步改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建設和檢測技術水平顯著提高;“五小”(小商店、小農資店、小作坊、小餐飲店、小屠宰場)和相關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得到全面規范;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和食品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顯著提高。
 
  (一)“兩個鏈條、兩個體系和一個網絡”基本建立健全
 
  ——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
 
  ——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
 
  ——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
 
  ——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
 
  (二)“12個100%”目標任務得到鞏固和深化
 
  ——全市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無公害生產基地、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100%落實出廠檢驗。
 
  ——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100%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
 
  ——縣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場和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農村食品市場、超市和食雜店推廣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帳制度,力爭在2011年農村所有食品市場、超市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所有食雜店建立進貨臺帳制度。
 
  ——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縣城以上餐飲經營單位進一步完善原料進貨索證制度;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保持100%,鄉鎮進點屠宰率保持95%以上。
 
  ——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城鎮、農村所有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城鎮、農村所有市場、超市銷售的豬肉95%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實現對重點產品的質量動態監管,產品合格率明顯提高;家具、玩具、服裝、油漆涂料、仿真飾品等產品出口生產企業100%簽訂《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法檢目錄內商品出口企業100%建立出口質量檔案,出口玩具生產企業100%實施產能核定,進口產品安全健康、環保項目不合格的100%退貨或作銷毀處理;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出口食品備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三)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建立健全
 
  ——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實現“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部門聯動以及信息通報、案件移交和反饋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聯合打擊局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和新聞發布制度不斷完善。
 
  ——健全動態質量監控機制。全面推進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檢驗檢疫電子監管、通關單聯網核查、藥品稽查信息平臺等信息化建設,生產涉及健康、安全、環保等食品和消費品的企業加入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對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現動態電子監管。
 
  ——健全激勵帶動機制。開設河源市“市長質量獎”,企業追求卓越的質量管理經營意識進一步增強,企業綜合質量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全面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創名牌工作深入開展,企業注重質量、爭創名牌的激勵機制基本形成,我市質量振興事業進一步推進。
 
  ——健全誠信懲戒機制。完善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建立全社會資源共享的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對違規企業實施“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提高企業的誠信水平。
 
  ——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各級政府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完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得到落實。
 
  ——健全基礎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監管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基層監管力量得到充實。加強技術基礎建設,推進各類質量信息、檢驗檢測、技術研發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監管與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市農業局牽頭)
 
  1.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配套制度。制訂和完善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監督抽查、農產品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收集和發布、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管理等相關監管制度,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2.進一步強化農業投入品的監管。監督和指導各縣區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專項檢查,以禁用獸藥為重點,開展獸藥專項檢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違禁化學物質為重點,開展飼料專項檢查;以禁用農藥為重點,開展農藥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農藥行為,繼續組織收繳并銷毀甲胺磷等五種禁用農藥。
 
  3.全面推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認真抓好標準化的宣傳培訓和示范引導,監督和指導農產品生產者采用標準化生產技術和規范從事生產。加大對畜禽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以及蔬菜、水果等種植環節使用禁、限農藥行為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4.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充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力量,強化監督執法。繼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采取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測相結合的方式,在開展例行監測的基礎上,針對我市的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和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蔬菜、水果和生豬產品的專項監督檢測,并依法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
 
  5.抓好預案建設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著力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加強檢測技術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水產品藥物殘留和有毒有害物質高端項目的檢測能力。
 
  6.加大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力度,擴大監控范圍和監控頻率,加強對三類基地、重點產品、批發市場等的例行監測;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品種、重點項目,組織專項監督抽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發布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7.基本完成市水產品質量安全質量追溯系統建設工作。逐步構建政府、養殖場、加工廠、市場和超市一體化的監管系統。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市質監局牽頭)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監管體系,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建立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的長效監管機制。
 
  2.全面查處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行為,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3.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健全并嚴格落實證后監管制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加強督查和縣際互查。
 
  4.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快速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市工商局牽頭)
 
  1.加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力度,嚴防無證無照經營反彈。
 
  2.規范經營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定期組織檢查,進一步規范進貨臺帳、索證索票制度,指導和促進食品經營者建立完善符合規范要求的進貨臺帳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進一步規范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地區: 廣東
標簽: 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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