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豬屠宰監管主管部門:
近日,農業部印發《關于做好2014年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4〕14號),就扎實推進生豬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履行和改革創新,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等作出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履職盡責做好生豬屠宰監管工作
食品安全關系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今年納入公共安全體系,是對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做好生豬屠宰監管工作,對于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眾肉品消費安全作用重大。近年來,經過全省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廣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共同努力,我省生豬屠宰行業取得長足發展,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升。在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期間,一些市、縣存在等待、觀望、部門溝通不暢等情況,生豬屠宰監管有所放松,私屠濫宰、注水等違法行為有反彈趨勢,群眾舉報和上訪案件明顯增多,個別地方食品安全隱患較大。各級生豬屠宰監管主管部門,一定要清醒認識肩負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履職盡責,切實加強對生豬屠宰監管的領導和協調,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我省生豬屠宰監管職責過渡期間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對因失職、瀆職行為造成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群眾反映問題強烈的市、縣,將予以全省通報,并抄當地政府。
二、積極主動,盡快完成生豬屠宰監管職責劃轉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部署,商務部于2013年12月將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移交農業部。2013年9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省畜牧獸醫部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2014年3月19日,全省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暨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電視會議對省、市、縣三級政府機構改革提出明確時間要求。截至目前,全省17市已有威海、濟寧、濰坊、萊蕪4市正式完成移交,監管職責劃轉到市畜牧獸醫局,威海、濟寧兩市設立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部分市(縣、區)也已完成職責劃轉。未劃轉的市商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屠宰監管各項工作,并加強與編辦、畜牧獸醫部門溝通協調,推進職責劃轉順利進行。監管職責劃轉到畜牧獸醫部門的4市,要盡快熟悉屠宰監管法規,認真調研,摸清本地屠宰監管基本情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按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商務部、財政部令2008年第9號)和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豬定點屠宰情況季報工作的通知》(魯商務秩序字[2011]433號)要求,移交期間,各市仍應于每月10日前、每季度后下月10日前向省廳報送無害化處理月報表、生豬定點屠宰情況季報表,以保證省廳及時了解、掌握全省生豬屠宰工作進展基本情況,更好推動工作。建立全省生豬定點屠宰職能移交通報制度,各市于每月15日、月底向省商務廳報送《山東省生豬屠宰職能移交進展情況表(縣級明細)》(附件1),省廳通報匯總情況。具體交接工作,參照《山東省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移交主要事項》(附件2)執行,盡量做到交接工作的完整,保證監管職責移交后各項工作繼續順利開展。
三、鞏固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成果,嚴格生豬屠宰行業準入
由省政府統一部署,自2012年初開始的我省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4年1季度,全省2012年初1416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共明確不合格取消屠宰資格企業595家,壓減幅度為42%,居全國前列。但存在市地工作不平衡、個別市工作滯后現象。截至目前,淄博、煙臺、臨沂3市仍有未關停不合格企業,青島、淄博、濟寧、泰安、臨沂5市仍有整改中未完成審核清理企業。上述涉及市地,要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廳報告未關停、未完成整改原因和限期完成具體措施。對職責劃轉后,仍未完成關停或整改的市,原市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畜牧獸醫等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嚴格屠宰企業設立審批程序,維護屠宰行業良好布局。對現有屠宰企業數量超出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30號)中規劃數量的市,一律不得新建屠宰企業。新設立屠宰企業,按照省商務廳《關于嚴格執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場點設立審查程序的通知》(魯商務秩序字[2012]604號)執行,違犯設立審查程序規定的,依據法規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四、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是企業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各級生豬定點屠宰監管主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山東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指導屠宰企業加強臺賬管理,嚴格執行生豬進廠(場)查驗登記、停食靜養、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出廠(場)、無害化處理等制度。當前,要加大現場檢查力度,檢查企業是否按照省商務廳《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臺賬管理的通知》(魯商務秩序函字[2013]4號)要求建立臺賬,并如實記錄各項業務,通過暗訪企業停食靜養、屠宰等環節和夜間巡查等方式,發揮“放心肉”服務體系屠宰企業監控終端遠程實時監控作用,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發現的違規問題,督促落實整改,涉及違法行為,及時查處。堅決杜絕病死生豬進入屠宰環節,嚴禁出廠(場)未經檢疫、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確保出廠(場)肉品質量安全。
五、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凈化屠宰市場秩序
按照省食安辦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和《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食安辦字[2014]3號)中“肉類專項整治方案”具體部署,依據部門分工開展好相關工作。各級生豬屠宰監管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對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群眾反映集中的私屠濫宰行為多發村(戶)等私屠濫宰高發、易發區域,集中力量、重點盯防、堅決打擊。做好上延下伸,對查處的私屠濫宰肉品,追根溯源,及時向畜牧獸醫、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移交違法線索和證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對發現或群眾舉報的嚴重私屠濫宰線索,需要其他部門配合參與打擊行動的,要主動向當地食安辦匯報,制定周密行動方案,以聯合執法合力確保打擊行動一次成功。
各市自5月起,每月5日前,向省廳書面報送專項整治進展情況。
聯 系 人:省商務廳市場秩序處 張希民 高捍東
聯系電話:0531-89013700(傳真) 89013856
電子郵箱:shandong12312@126.com
附件:1.
山東省生豬屠宰職能移交進展情況表(縣級明細)
2.
山東省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移交主要事項
山東省商務廳
2014年4月25日
近日,農業部印發《關于做好2014年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4〕14號),就扎實推進生豬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履行和改革創新,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等作出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履職盡責做好生豬屠宰監管工作
食品安全關系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今年納入公共安全體系,是對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做好生豬屠宰監管工作,對于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眾肉品消費安全作用重大。近年來,經過全省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廣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共同努力,我省生豬屠宰行業取得長足發展,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升。在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期間,一些市、縣存在等待、觀望、部門溝通不暢等情況,生豬屠宰監管有所放松,私屠濫宰、注水等違法行為有反彈趨勢,群眾舉報和上訪案件明顯增多,個別地方食品安全隱患較大。各級生豬屠宰監管主管部門,一定要清醒認識肩負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履職盡責,切實加強對生豬屠宰監管的領導和協調,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我省生豬屠宰監管職責過渡期間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對因失職、瀆職行為造成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群眾反映問題強烈的市、縣,將予以全省通報,并抄當地政府。
二、積極主動,盡快完成生豬屠宰監管職責劃轉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部署,商務部于2013年12月將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移交農業部。2013年9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省畜牧獸醫部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2014年3月19日,全省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暨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電視會議對省、市、縣三級政府機構改革提出明確時間要求。截至目前,全省17市已有威海、濟寧、濰坊、萊蕪4市正式完成移交,監管職責劃轉到市畜牧獸醫局,威海、濟寧兩市設立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部分市(縣、區)也已完成職責劃轉。未劃轉的市商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屠宰監管各項工作,并加強與編辦、畜牧獸醫部門溝通協調,推進職責劃轉順利進行。監管職責劃轉到畜牧獸醫部門的4市,要盡快熟悉屠宰監管法規,認真調研,摸清本地屠宰監管基本情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按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商務部、財政部令2008年第9號)和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豬定點屠宰情況季報工作的通知》(魯商務秩序字[2011]433號)要求,移交期間,各市仍應于每月10日前、每季度后下月10日前向省廳報送無害化處理月報表、生豬定點屠宰情況季報表,以保證省廳及時了解、掌握全省生豬屠宰工作進展基本情況,更好推動工作。建立全省生豬定點屠宰職能移交通報制度,各市于每月15日、月底向省商務廳報送《山東省生豬屠宰職能移交進展情況表(縣級明細)》(附件1),省廳通報匯總情況。具體交接工作,參照《山東省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移交主要事項》(附件2)執行,盡量做到交接工作的完整,保證監管職責移交后各項工作繼續順利開展。
三、鞏固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成果,嚴格生豬屠宰行業準入
由省政府統一部署,自2012年初開始的我省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4年1季度,全省2012年初1416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共明確不合格取消屠宰資格企業595家,壓減幅度為42%,居全國前列。但存在市地工作不平衡、個別市工作滯后現象。截至目前,淄博、煙臺、臨沂3市仍有未關停不合格企業,青島、淄博、濟寧、泰安、臨沂5市仍有整改中未完成審核清理企業。上述涉及市地,要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廳報告未關停、未完成整改原因和限期完成具體措施。對職責劃轉后,仍未完成關停或整改的市,原市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畜牧獸醫等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嚴格屠宰企業設立審批程序,維護屠宰行業良好布局。對現有屠宰企業數量超出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30號)中規劃數量的市,一律不得新建屠宰企業。新設立屠宰企業,按照省商務廳《關于嚴格執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場點設立審查程序的通知》(魯商務秩序字[2012]604號)執行,違犯設立審查程序規定的,依據法規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四、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是企業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各級生豬定點屠宰監管主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山東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指導屠宰企業加強臺賬管理,嚴格執行生豬進廠(場)查驗登記、停食靜養、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出廠(場)、無害化處理等制度。當前,要加大現場檢查力度,檢查企業是否按照省商務廳《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臺賬管理的通知》(魯商務秩序函字[2013]4號)要求建立臺賬,并如實記錄各項業務,通過暗訪企業停食靜養、屠宰等環節和夜間巡查等方式,發揮“放心肉”服務體系屠宰企業監控終端遠程實時監控作用,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發現的違規問題,督促落實整改,涉及違法行為,及時查處。堅決杜絕病死生豬進入屠宰環節,嚴禁出廠(場)未經檢疫、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確保出廠(場)肉品質量安全。
五、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凈化屠宰市場秩序
按照省食安辦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和《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食安辦字[2014]3號)中“肉類專項整治方案”具體部署,依據部門分工開展好相關工作。各級生豬屠宰監管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對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群眾反映集中的私屠濫宰行為多發村(戶)等私屠濫宰高發、易發區域,集中力量、重點盯防、堅決打擊。做好上延下伸,對查處的私屠濫宰肉品,追根溯源,及時向畜牧獸醫、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移交違法線索和證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對發現或群眾舉報的嚴重私屠濫宰線索,需要其他部門配合參與打擊行動的,要主動向當地食安辦匯報,制定周密行動方案,以聯合執法合力確保打擊行動一次成功。
各市自5月起,每月5日前,向省廳書面報送專項整治進展情況。
聯 系 人:省商務廳市場秩序處 張希民 高捍東
聯系電話:0531-89013700(傳真) 89013856
電子郵箱:shandong12312@126.com
附件:1.

2.

山東省商務廳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