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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濰政辦發〔2009〕38號)

   2011-01-10 373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加快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切實加強對禽流感等重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加快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切實加強對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農業部《關于深化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意見》(農醫發〔2009〕9號)和省政府《關于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06〕l19號)、市政府《關于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濰政發〔2007〕5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加快推進我市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快改革步伐
 
  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對促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和促進全市現代畜牧業及其相關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實現農民持續穩定增收具有重要意義。近幾年來,各級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精心組織,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市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展順利,成效明顯。但個別地方改革仍未完全到位,影響了全市的改革進程。對此,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引起高度重視,將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推進,確保改革及早到位。已完成改革任務的要進一步完善提高,未完成的要在2009年10月1日前完成改革任務。
 
  二、著力做好基層基礎工作
 
  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是基層動物防疫的主體力量,是各項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措施得以有效落實的關鍵,是政府為農民提供畜牧獸醫技術公共服務的橋梁和紐帶。我市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改革工作起步較早、基礎較好,但部分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改革不到位、體制不順暢、隊伍不穩定、經費無保障等問題還未根本上得到解決,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牧獸醫公共服務工作的開展。各地要根據農醫發〔2009〕9號)和濰政發〔2007〕56號文件的有關要求,在鄉鎮(包括部分街辦)設立“畜牧獸醫管理站”,為縣市區畜牧獸醫管理局、市屬開發區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人、財、物”由縣市區畜牧獸醫管理局或市屬開發區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統一管理。要結合開展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在搞好軟、硬件建設的同時,進一步確立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牧技術推廣公共服務機構的法律地位,保障和支持其職能切實履行到位。要建立起穩定的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公共財政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將鄉鎮畜牧獸醫管理站工作經費、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等全額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及時撥付、足額發放。
 
  三、加大督查落實力度
 
  近期,各地要對前段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一次自查,重點檢查濰政發〔2007〕56號和農醫發〔2009〕9號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改革方案制定落實情況,縣級機構、編制、人員核定配備情況,畜牧獸醫工作機構、人員經費落實情況,鄉鎮(街辦)畜牧獸醫管理站設置、編制及人員配備情況,村級防疫員配備及誤工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等,要把督促檢查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扎實推進工作落實。各地要把自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9月20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市人事局、財政局、畜牧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赴各地進行現場督查。
 
  二ΟΟ九年七月七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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