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強對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監管,確保公眾飲食安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5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公告》(2010年第42號公告)、《關于深入開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0〕232號)和《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深入開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閩衛法監函〔2010〕79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包括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的行為,加強對一次性塑料餐盒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管理,規范市場秩序,進一步督促企業增強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任務
(一)嚴查生產環節。對一次性塑料餐盒生產環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質監部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獲證企業不能保持必備生產條件的、產品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的,以及日常執法檢查、群眾舉報等發現的無證生產一次性塑料餐盒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市質監局)。
(二)嚴查銷售環節。加強對一次性塑料餐盒銷售商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未獲得生產許可證、未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標注QS標志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部門通報,對銷售環節中經銷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從業戶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三)嚴查餐飲服務環節。嚴查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采購一次性塑料餐盒索證索票要求落實是否到位。對采購、使用未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依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查處,責令其停止使用并銷毀(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四)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行業自律,開展安全知識培訓,督促企業改進管理,強化企業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快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建設(責任單位:市經委、市食安辦〔市商貿局〕)。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自2010年9月開始,至10月底結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集中查處階段(9月)
市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深入扎實開展一次性塑料餐盒集中整治行動,重點對一次性塑料餐盒生產企業、大型集貿市場和集中配餐單位進行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要追查其來源與流向,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聯合查處。
(二)總結階段(10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于10月20日前向市食安辦報送總結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通力合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逐級落實整治任務和監管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強化懲罰機制和舉措,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行為。
(三)廣泛動員,加強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動員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監督力量,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社會參與渠道,對反映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核實處理并及時反饋。
(四)強化宣傳,形成聲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報道,形成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及時依法曝光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的企業名單,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專項整治的工作進展、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