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發區、高新區、北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企業:
為加強食品、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確保其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的必備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國家質檢總局第 79 號令)、《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年度報告及審查工作管理規定》(質檢食監函 [2006]5 號)的要求,現就我市2014年度食品、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年度報告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
2014年1月1日前獲證和2014年度換證的食品加工企業以及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
二、年審方式
采取市局統一組織,各縣(區)局具體負責轄區內企業年度審查工作,有關技術機構配合的方式。
三、年審時間
年審時間自2014年5月15日起到7月15日結束。
四、年審程序
1、自查申報。自5月15日開始,各縣(區)局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動員部署,及時通知企業認真進行自查自糾,確保轄區所有應參加年審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在5月30日前向所在縣(區)局提報企業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度報告自查表(詳見附件1、2、3、4,表格及文件可在市局網站下載)。
2、受理審核。各縣(區)局按照材料受理、審核、確定材料審查結論、確定現場抽查企業的工作流程,對企業提交的自查材料進行審核,對申報材料符合規定要求的審查結論為符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經整改復審合格后,年審材料審查結論為整改符合。
3、實地抽查。在材料審核的同時,要按照獲證企業總數10%以上的比例進行實地抽查,對實地抽查不存在問題的企業,審查結論為符合;對實地抽查存在問題的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經整改驗收合格后,實地審查結論為整改符合。實地抽查應提前通知企業,實地核查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工作日。對于需要進行產品抽樣檢驗的,應根據抽樣規范對企業產品進行抽樣。市局對各縣(區)局及企業實施現場抽查。
4、確定綜合審查結論。根據書面審查和實地抽查的情況,確定企業年度報告審查結論,共分為三種。一是企業生產經營全部符合規定的,企業年度報告審查結論為合格;二是實地抽查和書面審查有不符合項為整改后達到要求的,審查結論為復查合格;三是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后,書面審查仍達不到要求的、經實地抽查企業的必備生產條件仍不符合的、產品質量經檢驗仍不合格的,企業年度報告審查結論為復查不合格。
各縣(區)局根據上述審查情況,填寫《獲證企業年度報告審查結論表》(附件2的表8或附件4表9),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背面填寫審查結論,注明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5、總結上報。各縣(區)局年度報告審查完畢后,認真梳理分析總結,于2014年7月15日前向市局上報獲證企業年度審查情況總結報告和附件5、附件6、附件7。
6、歸檔通報。各單位對年審材料梳理歸檔總結上報,市局將對年審工作進行通報。
五、年審中有關問題的處理
1、對于不按照規定進行年度報告審查的企業,由各縣(區)局向企業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處理。
2、對于年審中發現企業因停產、轉產等原因,不再生產獲證產品的,由當地監管部門負責將上述企業名單抄報市局,并共同督促企業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銷程序管理規定》辦理生產許可證注銷手序。對于年審中發現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化的,督促企業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
3、對在年審中發現企業存在弄虛作假、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或者經整改復查仍不合格企業要依法嚴格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局要高度重視食品生產許可證年審工作,加強領導,專人負責,周密計劃安排,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實。
(二)各縣(區)局在對獲證企業年度報告審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重大問題的,應及時處理并上報市局;對企業不再繼續生產的,應按照相關規定程序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各縣(區)局督促企業按時報送材料,按時間要求向市局報送各種資料。
聯 系 人:丁帥
聯系電話(傳真):3221956
郵 箱:bzspjgk@163.com
附件:1. 食品獲證企業應提交的年審材料明細
2.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年度報告自查申報表
3.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年度報告材料明細
4.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年度報告自查申報表
5. 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年度報告情況統計表
6、未按規定參加年審企業名單
7、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年度報告匯總表
濱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