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
近期,全國各地集中查處了一批假牛羊肉、病死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性質惡劣的犯罪案件,國務院、省領導同志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羊肉、病死畜禽肉等違法行為。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電〔2013〕2號)、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豫政食安辦明電〔2013〕2號)和焦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關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2013〕24號文件精神,結合博愛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集中解決影響肉類安全的突出問題,穩步規范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不斷完善日常監管制度和措施,促進肉及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提高。
二、 整治重點
(一)養殖環節。畜牧部門要嚴格開展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加強對養殖場(小區)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非法使用禁用物質、濫用抗生素、不落實無害化處理制度和出售、販運、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二)屠宰環節。商務部門要嚴查私屠濫宰和注水、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屠宰行為。檢查肉制品檢驗檢疫是否規范,臺賬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屠宰廠(場)的環境整治是否達到國家標準。
(三)加工環節。質監部門要對肉制品企業和以畜禽肉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為,督促企業把好原料肉進貨關,杜絕使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
(四)流通環節。工商部門要突出對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含市場附設的冷庫)、商場、超市、肉食店等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和檢查,嚴厲查處取締肉品無照經營,重點治理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偽劣肉品等行為。
(五)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檢查,重點治理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過程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三、整治步驟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分為三個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7日-5月20日)。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切實做好整治工作的宣傳及動員部署,層層分解和落實工作責任,對外公布舉報電話,結合本轄區和本部門實際,制定整治工作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整治內容和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工作目標。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1日-6月5日)。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整治目標和重點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肉及肉制品不法生產或經營行為,針對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三)總結提升階段(6月6日-6月9日)。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本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建立健全肉類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黨和政府形象,事關社會和諧穩定。肉品摻假售假、販賣加工病死畜禽等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開展好這次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
(二)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個人。要加大工作力度,針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問題易發、高發區域,認真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排除和有效化解風險隱患,嚴厲打擊肉品摻假售假行為和病死肉、注水肉、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本轄區本部門肉及肉制品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三)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進一步擴大案源,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并做好證據收集和檢驗鑒定工作。公安機關對行政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對符合案件條件的要及時立案查處。對重大、復雜案件,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實行掛牌督辦。案件查辦要全面體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的精神,重拳打擊食品安全違規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到位。
(四)切實加強督促檢查。縣政府食品安全辦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專項治理行動進展情況,逐級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對打擊治理不力和責任不落實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到位,發生嚴重肉類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格倒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形成報告,于2013年6月9日前報縣政府食品安全辦,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聯系電話:8686289 郵箱:bashpb@163.com
2013年5月17日
近期,全國各地集中查處了一批假牛羊肉、病死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性質惡劣的犯罪案件,國務院、省領導同志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羊肉、病死畜禽肉等違法行為。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電〔2013〕2號)、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豫政食安辦明電〔2013〕2號)和焦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關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2013〕24號文件精神,結合博愛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集中解決影響肉類安全的突出問題,穩步規范畜禽養殖、屠宰和肉類流通、加工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行為,不斷完善日常監管制度和措施,促進肉及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提高。
二、 整治重點
(一)養殖環節。畜牧部門要嚴格開展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加強對養殖場(小區)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非法使用禁用物質、濫用抗生素、不落實無害化處理制度和出售、販運、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二)屠宰環節。商務部門要嚴查私屠濫宰和注水、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屠宰行為。檢查肉制品檢驗檢疫是否規范,臺賬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屠宰廠(場)的環境整治是否達到國家標準。
(三)加工環節。質監部門要對肉制品企業和以畜禽肉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為,督促企業把好原料肉進貨關,杜絕使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
(四)流通環節。工商部門要突出對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含市場附設的冷庫)、商場、超市、肉食店等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和檢查,嚴厲查處取締肉品無照經營,重點治理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偽劣肉品等行為。
(五)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檢查,重點治理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過程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三、整治步驟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分為三個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7日-5月20日)。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切實做好整治工作的宣傳及動員部署,層層分解和落實工作責任,對外公布舉報電話,結合本轄區和本部門實際,制定整治工作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整治內容和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工作目標。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1日-6月5日)。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整治目標和重點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肉及肉制品不法生產或經營行為,針對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三)總結提升階段(6月6日-6月9日)。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本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建立健全肉類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黨和政府形象,事關社會和諧穩定。肉品摻假售假、販賣加工病死畜禽等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開展好這次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
(二)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個人。要加大工作力度,針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問題易發、高發區域,認真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排除和有效化解風險隱患,嚴厲打擊肉品摻假售假行為和病死肉、注水肉、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本轄區本部門肉及肉制品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三)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進一步擴大案源,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并做好證據收集和檢驗鑒定工作。公安機關對行政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對符合案件條件的要及時立案查處。對重大、復雜案件,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實行掛牌督辦。案件查辦要全面體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的精神,重拳打擊食品安全違規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到位。
(四)切實加強督促檢查。縣政府食品安全辦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專項治理行動進展情況,逐級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對打擊治理不力和責任不落實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到位,發生嚴重肉類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格倒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形成報告,于2013年6月9日前報縣政府食品安全辦,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聯系電話:8686289 郵箱:bashpb@163.com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