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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榮政辦發〔2014〕4號)

   2014-03-10 337
核心提示:經濟開發區、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市重點企業、成長型企業:
經濟開發區、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市重點企業、成長型企業: 
  《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14日
 
  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威政辦發〔2013〕66號)和《榮成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榮政發〔2013〕32號),重新組建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榮成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和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
 
  2.劃入市衛生局承擔的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和組織實施藥品法典的職責。
 
  3.劃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4.劃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承接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藥品零售經營行政許可(零售連鎖除外)職責。
 
  2.承接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藥品零售(含連鎖)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
 
  3.承接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醫療器械經營行政許可職責。
 
  4.承接國務院、省政府、威海市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有關規定下放的其他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優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推動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探索在食品藥品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加大食品藥品監管和處罰等信息公開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實施國家、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劃、政策,組織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政府負總責機制,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實施和監督食品行政許可;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市內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
 
  (三)負責實施和監督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制劑行政許可;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藥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建立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組織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執業藥師制度。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產品的廣告監測。
 
  (八)掌握分析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指導鎮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各鎮街、市級相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7個職能科室、22個派出機構。
 
  (一)職能科室
 
  1.辦公室(掛政工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后勤服務、安全保衛、行政接待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2.財務科。負責食品藥品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綜合協調與科技信息科。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整頓治理;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并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統計、科普宣傳、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協調鎮街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4.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與其合署)。組織擬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的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并實施食品藥品安全規劃;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和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規范;承擔本系統法制建設、法制監督工作。負責實施和監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制定并實施有關行政許可工作制度。
 
  5.食品生產監管科。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查處食品生產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組織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導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6.食品流通監管科(掛餐飲服務食品監管科牌子)。承擔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查處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指導小攤販、小餐飲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7.藥品與醫療器械監管科(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科牌子)。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和藥用輔料生產、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行為,參與相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調查;組織實施問題藥品、醫療器械召回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全市藥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工作,承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的資料收集、上報工作;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的廣告監測。
 
  (二)派出機構
 
  1.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俚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2.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夏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3.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崖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4.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蔭子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5.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大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6.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上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7.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虎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8.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9.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滕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0.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1.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港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2.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埠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3.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崖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4.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城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5.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尋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6.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嶗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7.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港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8.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斥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19.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寧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20.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東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21.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王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22.榮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桃園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基層食品藥品監督所主要職責是:全面掌握轄區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流通、消費和使用等環節基本情況,收集、匯總和整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信息,排查安全隱患、受理舉報投訴、查處一般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案件,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的普及等。
 
  四、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機關行政編制20名,工勤編制2名,編制總額22名。配備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市衛生局副局長)。22個鎮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各5名,共110名,崖頭、成山、埠柳、上莊、港灣、東山、寧津、桃園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各核定工勤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與市農業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豆芽,不含干果,下同)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市畜牧獸醫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畜牧獸醫部門負責食用畜禽及其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和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其他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市林業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林業部門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負責食用林產品(含干果,下同)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不包括冷風庫)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除外)。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四)與市海洋與漁業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海洋與漁業部門負責食用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中的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漁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包括冷藏)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五)與市衛生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根據國家、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組織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部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確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協助市衛生部門收集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和資料,及時向市衛生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建議。市衛生部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并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
 
  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市衛生部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六)與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七)與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監管中發現涉及食品質量安全的問題,應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八)與市商務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商務部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市商務部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九)與市公安機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機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市公安機關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市公安機關,市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市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十)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場(指經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商品消費集中場所)內小攤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市場外食品攤販的監管執法工作,依法取締其違法經營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監管中發現市場外食品攤販的違法經營行為,應及時通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兩部門建立相互通報和協調配合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十一)與榮成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榮成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榮成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收集、匯總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市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榮成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我市境內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或者已經涉及出口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報榮成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十二)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協調機制。食品安全監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向市機構編制部門提出職責分工建議,按程序報批后印發實施。
 
  (十三)屬地管委、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轄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協調管理。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實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屬地政府(街道辦事處)雙重管理,業務上以主管部門管理為主,黨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經濟開發區、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發展規劃和管委、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重點,著力做好統籌協調、督查指導、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三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協調工作由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并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密切協作,建立聯動聯防機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按照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要求,將能下放的行政許可、行政執法事項全部下放至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原已委托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行使的轄區內餐飲服務許可仍由兩區負責。
 
  (十四)下屬事業機構調整。
 
  1.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隊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職能及3名人員編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仍為財政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5名,配備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3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全市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投訴舉報及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實施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產品質量抽驗,負責不合格產品核查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保障任務;負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測及違法廣告移送工作;參與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產品召回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稽查業務的教育和培訓。內設辦公室、食品藥品舉報投訴中心、六個中隊。
 
  2.撤銷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其人員編制并入市檢驗檢測中心。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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