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餐飲與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局等5家事業單位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照管理”)范圍(單位名單附后)。
列入參照管理的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全面實施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回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管理制度。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發〔2006〕9號)、《中組部、人事部關于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2006〕27號)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對符合登記條件的工作人員進行人員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不得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參照管理單位執行公務員制度的指導和監督,對不執行錄用、職務與級別確定、工資福利保險制度等管理規定的,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012年9月5日
湖北省餐飲與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局等5家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名單
1.湖北省餐飲與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局
2.湖北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湖北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
3.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4.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站
5.湖北省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