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郴州市2008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郴政辦函〔2008〕133號)【廢止】

   2011-03-26 581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郴州市2008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郴州市2008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食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2008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函〔2008〕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工作要求,按照“標本兼治,重點治本”的工作方針,不斷強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消費者是食品安全最后防線”意識,按照一個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切實落實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不斷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狀況。

  二、工作目標

  在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結合迎奧運百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繼續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糧、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米粉、飲料、調味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以重要節假日為重點時段,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食品制假售假行為,防止發生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2008年基本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一)在現有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組織,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縣、鄉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更名為縣、鄉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并增補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

  (二)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取得新進展。在總結2007年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啟動市縣兩級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單位遴選和確定工作,爭取年內有一批市縣兩級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單位授牌。

  (三)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基本覆蓋全市縣級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農貿市場和食品連鎖超市。新增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77個。全市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率、“瘦肉精”檢出率、水產品違禁藥物殘留檢出率穩步下降。

  (四)全面實現和鞏固全市縣以上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100%的目標。

  (五)繼續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流通網建設,鼓勵食品流通企業在農村鄉鎮、行政村開設食品超市和食品銷售示范店。年內實現農村鄉鎮食品超市普及率70%,行政村食品銷售示范店普及率60%。

  (六)取締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的無證食品生產加工非法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非食用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規模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獲得生產許可證。

  (七)流通環節的商場、超市進貨索證索票率達到100%;在大中型食品超市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點);實現所有檢測設備全部投入運行。

  (八)加強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管,學校食堂和縣城以上餐飲單位100%建立食品原料進貨索票索證制度。

  (九)各類食品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0%得到查處。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點

  (一)強化種植養殖環節整治。全面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 1.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基礎體系建設,提高監管能力。建立完善水稻、蔬菜、畜禽、水產等主導產業標準體系,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縣及示范區建設,著力打造農業精品名牌。在繼續加強政府監督性檢測機構建設的同時,引導市場、基地建立自律性速測點,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網絡。在強化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同時,以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為重點,積極推進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加強農產品認證認可體系建設。

  2.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保障質量安全。對農業產地環境進行定位監控,嚴厲打擊向產地超標排放工業“三廢”的違法行為,加強農業產地環境監管。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建立農資連鎖直供體系,完善農資經營誠信制度,深入開展農資打假,進一步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進一步加強農產品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農產品的行為。以落實入市農產品進貨查驗、基地與市場產銷對接、不合格農產品銷毀制度為重點,深入推進市場準入,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

  3.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加強產地環境分類分級管理、農產品生產記錄、包裝標識、質量流轉、信息發布等相關制度建設。通過完善從產地到市場各個環節的制度,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

  4.深入開展“甲胺磷”等禁用農藥的專項整治行動。認真落實農業部第632號公告要求,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有計劃的組織好禁用農藥的收繳和銷毀工作,從根本上消除禁用農藥隱患。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讓群眾了解高毒農藥的危害性,自覺放棄使用禁用農藥。

  5.開展“瘦肉精”等禁用獸用飼料添加劑及禁用獸藥的專項整治行動。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切實維護郴州生豬品質安全形象;運用《“瘦肉精”專項整治告知書》的形式,通知到每一個生豬養殖戶、飼料銷售戶和飼料加工戶;加大跟蹤檢測力度和上市檢測力度,一旦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懲處,確保上市豬肉安全。

  (二)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治。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監管,實施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認真落實巡查、回訪等日常監管制度,食品生產企業100%取得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承諾書。規范食品生產加工行業行為,嚴格市場準入,嚴肅查處無證生產食品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實行動態監管,100%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書面檔案和電子檔案。加大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落實食品定檢目錄,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落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參與全市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業分級管理制度,開展畜禽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的屠宰加工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等違法犯罪行為。繼續實施持證上崗制度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

  (三)強化食品流通環節整治。整頓規范食品市場流通秩序,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集中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查處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霉變、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完善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發生過違規失信行為的經營者實行重點監管。實施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隨附單溯源制度,嚴格食品經營者質量管理責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并落實各項自律制度,建立內部食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體系,強化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加快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步伐,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冷鏈配送和電子商務,鼓勵名優食品在全市流通;促進農副產品批發、零售市場標準化建設。

  (四)強化餐飲環節整治。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餐飲業衛生整治監督檢查,定期發布預警信息。認真貫徹執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全面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重點查處非法采購、使用劣質食用油和違法使用添加劑、不合格調味品等違規違法行為。加強對學校、社區、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餐館的衛生監管,建立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強化對轄區內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把實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并做到專款專用。

  (二)加強協作配合。各有關牽頭部門和職能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令第503號規定,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加強聯合執法,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和制度。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份子,依法進行嚴懲,堅決糾正以罰代刑現象。要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和檢測信息,盡快建立檢測、監管等信息的共享機制,逐步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

  (三)加強輿論宣傳。深入實施《全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06-2010)》,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正確引導消費。揭露、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普及食品衛生知識和科技常識,提高農村食品從業人員和農村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素質。

  (四)強化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服務系統與運行機制,逐步推廣食品企業生產經營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礎標準和信用征集、評價、披露、獎懲制度;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督促其承擔社會責任;支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作用,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積極探討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五)加強督查督辦。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要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督查督辦力度,對進展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年底前,按照郴州市《食品安全綜合考核評價細則》,對縣(市、區)進行聯合督查考核,并通報督查考核情況。對于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進行獎勵表彰;對工作不力,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各縣(市、區)要定期調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推進情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地區: 湖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