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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全省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06]7號)

   2011-04-29 611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為加大對我省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控制農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為加大對我省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控制農藥殘留污染,確保人民群眾吃上安全、放心的果菜,省農業廳制定了《全省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全省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省農業廳2006年2月)
 
  為確保蔬菜、水果質量安全,促進無公害和綠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2006年在全省蔬菜、水果生產區開展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
 
  促進無公害、綠色食品生產,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是黨和政府以民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理念的具體體現。當前在無公害和綠色食品生產過程中,農藥殘留特別是高毒農藥殘留是影響我省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首要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對開展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專項整治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成立專門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負責此項工作。各地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蔬菜、水果生產和農藥經銷、使用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二、規范管理,對蔬菜、水果生產區劇毒、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
 
  在全省蔬菜、水果生產區對劇毒、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管理制度,原則上每個縣設立2-3個高毒農藥經營點,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選擇守信用、重信譽的農藥經營單位,對其環境、設施、人員進行考查,經審核合格者,準許經營國家規定在糧棉等作物上仍可使用的高劇毒農藥。其余經營點一率不得銷售高劇毒農藥,一經發現,沒收其農藥經營許可證并限期整改,如連續兩次發現經銷高劇毒農藥的,應取消其農藥經營資格,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高劇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在經營中要實行可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嚴格的農藥進銷臺賬,對產品來源、數量、購進時間、聯系方式及銷售對象、銷售數量、購買者身份證號碼及購買用途進行詳細記載。同時,高劇毒農藥經營者還必須履行告知義務,給購買者說明高劇毒農藥登記作物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計量、注意事項等,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三、加強監督,開展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抽檢工作
 
  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和省農藥檢定所結合農業部和省農業廳蔬菜、水果農藥殘留例行檢測任務,在農藥使用季節,特別是病蟲害防治高峰期,以無公害蔬菜、水果基地縣為重點,開展農產品中農藥殘留監督抽檢。重點檢測甲胺磷、甲拌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氧樂果、毒死蜱、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等國家禁用、限用殺蟲劑農藥的殘留量。對發現有農藥殘留超標的或違規使用高劇毒農藥的蔬菜基地,要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堅決取締其無公害基地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各市和重點縣也要利用現有設施和條件開展對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跟蹤檢測工作。
 
  四、控制源頭,加強蔬菜、水果生產區農藥質量監督抽檢
 
  在農藥使用旺季,省農藥檢定所和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要在蔬菜、水果生產區開展農藥質量抽檢活動,抽檢對象為近年來使用量較大的一些高效、低毒農藥殺蟲劑品種,如吡蟲啉、啶蟲脒、阿維菌素等,除檢驗其有效成分是否符合規定標準外,重點測定其中是否含有標簽未標明的農藥成份,特別是國家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的克百威、滅多威、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氧樂果、甲胺磷、甲拌磷等高劇毒農藥。對在低毒農藥中摻雜高毒農藥和國家禁用、限用農藥的,一經查實,依法嚴厲處罰。
 
  五、狠抓落實,開展農藥市場專項執法檢查
 
  2006年,各地要重點開展對蔬菜、水果生產區內農藥市場的清理清查,堅決杜絕違規銷售高劇毒農藥的行為。在重要的農時季節,要把常規的農藥市場檢查與高劇毒農藥專項整治結合起來,重點檢查農藥產品的標簽內容,尤其是防治對象和使用劑量是否與登記公告中規定的一致。同時,要檢查落實高劇毒農藥定點經營的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違規經營高劇毒農藥的行為,不僅要認真檢查其經營門點、集貿市場,而且要對其庫房進行重點檢查。對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一些屢犯不改的農藥經營單位和典型案件要依法從嚴查處并公開曝光,以震懾違法違規經營者。要對農村農藥使用情況全面調查摸底,結合蔬菜殘留檢測工作,對違規使用高劇毒農藥的農戶,要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等法規進行處罰。
 
  六、深入基層,加強農藥經營和使用的宣傳培訓工作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禁止在蔬菜、水果、中藥材等作物上使用高劇毒農藥和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種高劇毒農藥在農業生產中使用的有關規定,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做好對產區內農藥經營人員和農藥使用人員的宣傳培訓工作。宣傳工作要深入到鄉村,要切實宣傳推廣低毒高效的新農藥品種和安全使用農藥的有關知識,讓廣大農民了解高劇毒農藥的危害性和違法使用高劇毒農藥給他人和自己帶來的嚴重后果,使農民群眾把拒絕使用高劇毒農藥變成一種自覺行為,增強對政府開展高劇毒農藥禁用、限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一些不法商販擅自銷售高劇毒農藥的行為失去存在的市場和空間。
 
  七、開展農藥廣告市場專項檢查
 
  要重點針對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縣進行農藥廣告專項檢查。市、縣兩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農藥廣告審查工作,在農藥使用高峰季節,要對當地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播放、刊登的農藥廣告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宣傳將高毒農藥用于蔬菜、水果蟲害防治的廣告內容,對于違規刊登農藥廣告的不法行為,要配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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