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宜春中心城區建設便民蔬果糧油直供超市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3年4月2日
宜春中心城區建設便民蔬果糧油直供超市實施方案
為加快中心城區服務業的發展,方便市民購買安全、放心、價廉、新鮮的蔬果、糧油,減輕現有農貿市場的供應壓力,優化農副產品銷售網點,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中心城區新建一批便民蔬果糧油直供超市(以下簡稱超市)。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建設模式
超市建設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財政補貼、統一標準、自主建設、自負盈虧”的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新建。
二、布點方式
在中心城區范圍內交通方便、消費群體比較集中的社區、學校、醫院、園區、行政機關、工礦企業等區域,利用國有、集體或私有房產,由投資者自行選點,經市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進行建設。
三、建設標準
超市面積須達到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內(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店面裝修、內部設施的種類和擺放,須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設計標準和要求。
四、經營范圍
超市以經營蔬果、糧油、肉類為主(不低于經營面積的65%),可兼營干貨、調味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不超過經營面積的20%,另15%左右的經營面積為辦公、倉儲用),也可開展代收水費、電費、話費,代售電話卡等便民服務。
五、資金扶持及相關優惠政策
1.新建超市的業主中標后,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擬建的超市店面,再由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評估組,對每個店面的租金進行評估核準,根據評估核準的租金數給予補助,總共補五年,每年均以該評估核準的租金數的80%為基數給予補助(第一年補助100%,第二年補助80%,第三至第五年補助70%)。超市動工建設,支付第一年補助資金的50%;超市竣工,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合格后,再支付第一年補助資金的50%。
2.對超市的店面裝修(含電子收銀系統、電子屏幕等設備購置),按其經營面積每平方米給予100元的一次性裝修補助,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當自然災害、重大節日等原因引發市場菜價發生異常波動時,超市業主按市、區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段、品種、價格和數量向市民低價投放指定品種蔬果、糧油、肉類后,給予一定的平抑市場差價補助。
4.對超市的固定配送貨車,經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后,由市公安交警部門免費核發臨時通行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城運送貨物。
5.對超市的用電、用水實行與工業用電、用水基本同價政策。
6.幫助超市業主申報上級有關項目、爭取上級有關項目資金和政策支持。
六、投資企業(個人)條件
1.投資新建超市的企業(個人)必須有與經營超市業務相配套的配送車輛、倉儲保鮮、農藥殘留檢測等設施,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宜春本地注冊的有100畝以上蔬菜生產基地的企業;
②宜春本地注冊的蔬菜批發企業;
③宜春本地長期從事蔬菜販運并已登記注冊的經紀人;
④宜春本地注冊的糧油加工企業;
⑤宜春本地長期從事糧油販運并已登記注冊的經紀人;
⑥宜春本地生豬定點屠宰廠。
2.投資新建超市的企業(個人)需做好以下事項:
①保障超市內蔬菜的日常供應,銷售的蔬菜品種必須達到15種以上,其中:葉子類蔬菜5種以上,根果類蔬菜10種以上;
②保證超市內蔬果、糧油、肉類的銷售價格比物價部門公布的同類商品的市場零售平均價低10%—20%;
③超市內銷售的蔬果、糧油、肉類等商品,必須達到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規定,做到守法經營;
④當自然災害、重大節日等原因引發市場菜價發生異常波動時,超市業主必須按市、區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段、品種、價格和數量向市民低價投放指定品種蔬果、糧油、肉類;
⑤超市建設經營者須按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設計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
七、確定建設(經營)對象的方式
1.由市采購中心在有關媒體發布公告,自公告發布后7個工作日內,參與超市建設的企業(個人)并符合申報條件者,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擬建超市店面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有擬建超市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一并攜帶復印件)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也可網上報名)。
2.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與市采購中心負責對報名者進行實地考察和資格審核。
3.由市采購中心組織資格審核合格者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規定程序邀標,從中擇優確定中標企業(個人)。
八、工作要求
1.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市服務業發展辦:負責提出行業建設標準和超市設計標準,對建設經營者資質的審核,對超市建設、裝修的驗收,牽頭組織對超市經營違規行為的處罰,負責補助資金的核實,負責超市建設的日常工作等。
袁州區政府、宜陽新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解決超市建設過程中規劃選址、開工建設、后續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補助資金的安排、支付和監管工作。
市物價局:負責制定銷售農產品目錄,對列入目錄的農產品的價格進行監測,并適時公布批發平均價和市場零售平均價,引導市場價格預期。負責對超市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糾正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負責核發工商營業執照,依法規范交易秩序,依法打擊農產品違法經營行為。
市農業局:負責組織本市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戶、種養殖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企業等,加強與生鮮流通企業的對接和農產品供應。協助做好蔬菜農藥殘留檢測、肉禽檢疫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核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對經營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負責超市從業人員的健康教育,督辦健康證和健康教育培訓合格證。
市公安交警支隊:負責核發超市配送貨車進入城區的臨時通行證。
2.實行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新增機制,對套取補助、違規經營者,取消本方案中明確的補助和政策性支持;對優質服務、經營效果好的經營者,支持其擴大經營范圍,新增超市。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宜春中心城區建設便民蔬果糧油直供超市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3年4月2日
宜春中心城區建設便民蔬果糧油直供超市實施方案
為加快中心城區服務業的發展,方便市民購買安全、放心、價廉、新鮮的蔬果、糧油,減輕現有農貿市場的供應壓力,優化農副產品銷售網點,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中心城區新建一批便民蔬果糧油直供超市(以下簡稱超市)。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建設任務,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建設模式
超市建設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財政補貼、統一標準、自主建設、自負盈虧”的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新建。
二、布點方式
在中心城區范圍內交通方便、消費群體比較集中的社區、學校、醫院、園區、行政機關、工礦企業等區域,利用國有、集體或私有房產,由投資者自行選點,經市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進行建設。
三、建設標準
超市面積須達到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內(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店面裝修、內部設施的種類和擺放,須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設計標準和要求。
四、經營范圍
超市以經營蔬果、糧油、肉類為主(不低于經營面積的65%),可兼營干貨、調味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不超過經營面積的20%,另15%左右的經營面積為辦公、倉儲用),也可開展代收水費、電費、話費,代售電話卡等便民服務。
五、資金扶持及相關優惠政策
1.新建超市的業主中標后,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擬建的超市店面,再由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評估組,對每個店面的租金進行評估核準,根據評估核準的租金數給予補助,總共補五年,每年均以該評估核準的租金數的80%為基數給予補助(第一年補助100%,第二年補助80%,第三至第五年補助70%)。超市動工建設,支付第一年補助資金的50%;超市竣工,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合格后,再支付第一年補助資金的50%。
2.對超市的店面裝修(含電子收銀系統、電子屏幕等設備購置),按其經營面積每平方米給予100元的一次性裝修補助,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當自然災害、重大節日等原因引發市場菜價發生異常波動時,超市業主按市、區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段、品種、價格和數量向市民低價投放指定品種蔬果、糧油、肉類后,給予一定的平抑市場差價補助。
4.對超市的固定配送貨車,經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后,由市公安交警部門免費核發臨時通行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城運送貨物。
5.對超市的用電、用水實行與工業用電、用水基本同價政策。
6.幫助超市業主申報上級有關項目、爭取上級有關項目資金和政策支持。
六、投資企業(個人)條件
1.投資新建超市的企業(個人)必須有與經營超市業務相配套的配送車輛、倉儲保鮮、農藥殘留檢測等設施,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宜春本地注冊的有100畝以上蔬菜生產基地的企業;
②宜春本地注冊的蔬菜批發企業;
③宜春本地長期從事蔬菜販運并已登記注冊的經紀人;
④宜春本地注冊的糧油加工企業;
⑤宜春本地長期從事糧油販運并已登記注冊的經紀人;
⑥宜春本地生豬定點屠宰廠。
2.投資新建超市的企業(個人)需做好以下事項:
①保障超市內蔬菜的日常供應,銷售的蔬菜品種必須達到15種以上,其中:葉子類蔬菜5種以上,根果類蔬菜10種以上;
②保證超市內蔬果、糧油、肉類的銷售價格比物價部門公布的同類商品的市場零售平均價低10%—20%;
③超市內銷售的蔬果、糧油、肉類等商品,必須達到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規定,做到守法經營;
④當自然災害、重大節日等原因引發市場菜價發生異常波動時,超市業主必須按市、區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段、品種、價格和數量向市民低價投放指定品種蔬果、糧油、肉類;
⑤超市建設經營者須按市、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設計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
七、確定建設(經營)對象的方式
1.由市采購中心在有關媒體發布公告,自公告發布后7個工作日內,參與超市建設的企業(個人)并符合申報條件者,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擬建超市店面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有擬建超市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一并攜帶復印件)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也可網上報名)。
2.由市、區行政主管部門與市采購中心負責對報名者進行實地考察和資格審核。
3.由市采購中心組織資格審核合格者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規定程序邀標,從中擇優確定中標企業(個人)。
八、工作要求
1.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市服務業發展辦:負責提出行業建設標準和超市設計標準,對建設經營者資質的審核,對超市建設、裝修的驗收,牽頭組織對超市經營違規行為的處罰,負責補助資金的核實,負責超市建設的日常工作等。
袁州區政府、宜陽新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解決超市建設過程中規劃選址、開工建設、后續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補助資金的安排、支付和監管工作。
市物價局:負責制定銷售農產品目錄,對列入目錄的農產品的價格進行監測,并適時公布批發平均價和市場零售平均價,引導市場價格預期。負責對超市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糾正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負責核發工商營業執照,依法規范交易秩序,依法打擊農產品違法經營行為。
市農業局:負責組織本市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戶、種養殖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企業等,加強與生鮮流通企業的對接和農產品供應。協助做好蔬菜農藥殘留檢測、肉禽檢疫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核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對經營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負責超市從業人員的健康教育,督辦健康證和健康教育培訓合格證。
市公安交警支隊:負責核發超市配送貨車進入城區的臨時通行證。
2.實行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新增機制,對套取補助、違規經營者,取消本方案中明確的補助和政策性支持;對優質服務、經營效果好的經營者,支持其擴大經營范圍,新增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