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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縣大中型水庫庫區移民油茶產業開發管理辦法(汝政辦發〔2010〕9號)

   2011-03-18 1008
核心提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油茶產業開發,根據國家、省、市移民產業開發的有關政策,結合我縣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油茶產業開發,根據國家、省、市移民產業開發的有關政策,結合我縣庫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依托,以龍頭企業為支撐,以培育大產業為核心,以高產、高效、優質為目標,創新發展機制,逐步建成相對完備的油茶產業開發體系,把油茶建成庫區移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

  第三條  庫區油茶產業開發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經濟、生態、社會效益協調統一的原則;

  (二)有償投資的原則;

  (三)堅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政府積極引導推動的原則;

  (四)移民大戶或者投資者投入為主,國家移民產業發展資金等為輔的投資建設原則;

  (五)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科學布局、示范帶動、穩步推進的原則;

  (六)堅持多種方式并存,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發經營的原則;

  (七)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建設單位為主體,效益為中心的原則。

  第四條  油茶進入盛產期后,應達到每年畝產茶油35公斤以上。

  第五條  庫區開發新造油茶林五年內應達到30000畝。

  第六條  經營模式。充分利用土地流轉政策,采取租賃、承包、移民戶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資開發移民油茶產業。鼓勵有戰略眼光的大戶參與開發。

  第七條  技術標準。按《汝城縣水庫移民油茶豐產栽培技術》執行。

  第二章   立   項

  第八條  庫區油茶產業開發項目的立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于國家林業局中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編制的《湖南省汝城縣大中型水庫庫區移民油茶、油桐產業基地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移民村組;

  (二)具備適宜油茶生長的立地條件:1.海拔800m以下;2.坡度35°以下;3.土層厚度80cm以上。

  (三)集中連片30畝以上。

  第九條  立項程序:

  (一)移民或建設單位向所在鄉(鎮)移民站提出申請;

  (二)所在鄉(鎮)移民站實地調查、初步規劃;

  (三)縣移民局規劃立項;

  (四)移民或建設單位與鄉(鎮)移民站簽訂項目合同。

  第十條  項目開發人申請立項,必須報送下列材料:

  (一)承包土地(山場)合同;

  (二)村、鄉(鎮)簽署意見的立項申請;

  (三)林業部門出具的面積證明(附地形圖);

  (四)所在鄉(鎮)實地調查、初步規劃表。

  第三章   投資與受益

  第十一條  油茶新造林前四年總投資1739.36元/畝,其中移民資金投資740元/畝(種苗由移民局統一調購,按200元/畝計算;第二至第四共三年肥料、農藥和撫育費540元),分四年投入:第一年投資518元/畝(70%,含種苗費),第2至4年每年投資74元/畝(10%),其余投入由項目開發人自籌解決。

  第十二條  當移民與項目開發人不一致的,移民與項目開發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在合同中約定移民的收益。

  項目開發人還應當與開發山場所在地的鄉(鎮)移民站簽訂項目開發合同,當所開發的山場屬搬遷移民的承包地的,可以約定開發人自項目開發的第五年至第七年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2公斤/畝,其中1公斤返給移民,自項目開發的第八年起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4公斤/畝,其中2公斤返給移民。當所開發的山場屬非搬遷移民的承包地的,可以約定開發人自項目開發的第五年至第七年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2公斤/畝,自項目開發的第八年起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4公斤/畝。

  開發人上交給鄉(鎮)移民站的茶油所得收益,縣移民主管部門和鄉(鎮)移民項目開發管理機構應當統籌安排,只能用于改善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挪做它用。

  第十三條  項目開發人對所開發的項目,不予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項目開發至第五年未見成效的,所在地的鄉(鎮)移民站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項目開發合同,收回所投入的移民開發資金。

  第四章   驗   收

  第十四條  驗收分為單項驗收、年度驗收和總驗收。

  (一)單項驗收:按《汝城縣水庫移民油茶豐產栽培技術》要求對整地、移栽、撫育實行單項驗收;驗收面積以80株/畝計算,坡度30°以上的行株距為2.5m×2.5m,30°以下的行株距為3m×3m。

  (二)年度驗收:每年年底對項目進行當年度驗收;

  (三)項目總驗收:四年項目全部完成后全面驗收,并將資料匯總存檔。

  第十五條  驗收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移民或建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

  (二)鄉(鎮)組織人員初驗;

  (三)縣移民局、財政局、林業局組織人員驗收。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六條  移民油茶開發資金分四年四次撥付,第一年完成苗木移栽一個月后驗收合格撥付70%(518元/畝),第二年至第四年3年年度驗收合格每年撥付10%(74元/畝)。

  第十七條  資金按下列程序撥付:

  (一)下達項目計劃;

  (二)項目分年度實施和驗收;

  (三)分年度撥付項目資金;

  (四)項目總驗收;

  (五)撥付全部項目資金。

  第十八條  移民油茶開發資金及投資收益應按項目的開發專款專用,縣審計、監察部門應加強專項審計和檢查,對挪用該項資金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十九條  移民油茶產業開發面積大、任務重、要求高,必須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做到“統一規劃、統一開發標準、統一品種布局、統一種苗供應、統一技術指導”,確保油茶產業開發成功。

  (一)成立全縣移民油茶產業開發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庫區移民油茶產業開發項目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

  顧  問:廖桂生  縣委副書記、縣長

  鄧超群  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組  長:陳占華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吳志華  縣政府副調研員

  成  員:宋  恒  水庫移民開發管理局局長

  黃寧宇  財政局局長

  祝紅飛  林業局局長

  (二)成立油茶開發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油茶基地造林的規劃設計、栽培管理等實施工作。

  顧      問:陳占華  吳志華

  組      長:宋  恒

  常務副組長:朱建春

  副  組  長:肖雙忠  范份德  黃  輝  方世雄  趙湘莉

  成      員:朱耀海  范志輝  包定恩  范  嫘  吳黎君

  歐陽春  何大明

  (三)成立油茶開發土地流轉協調工作小組,負責調解處理油茶基地土地流轉當中的矛盾糾紛,由各移民鄉(鎮)人員組成。

  (四)成立油茶基地技術服務小組,負責油茶基地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由移民局、林業局人員組成。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縣移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地區: 湖南
標簽: 茶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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