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油茶產業開發,根據國家、省、市移民產業開發的有關政策,結合我縣庫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依托,以龍頭企業為支撐,以培育大產業為核心,以高產、高效、優質為目標,創新發展機制,逐步建成相對完備的油茶產業開發體系,把油茶建成庫區移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
第三條 庫區油茶產業開發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經濟、生態、社會效益協調統一的原則;
(二)有償投資的原則;
(三)堅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政府積極引導推動的原則;
(四)移民大戶或者投資者投入為主,國家移民產業發展資金等為輔的投資建設原則;
(五)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科學布局、示范帶動、穩步推進的原則;
(六)堅持多種方式并存,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發經營的原則;
(七)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建設單位為主體,效益為中心的原則。
第四條 油茶進入盛產期后,應達到每年畝產茶油35公斤以上。
第五條 庫區開發新造油茶林五年內應達到30000畝。
第六條 經營模式。充分利用土地流轉政策,采取租賃、承包、移民戶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資開發移民油茶產業。鼓勵有戰略眼光的大戶參與開發。
第七條 技術標準。按《汝城縣水庫移民油茶豐產栽培技術》執行。
第二章 立 項
第八條 庫區油茶產業開發項目的立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于國家林業局中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編制的《湖南省汝城縣大中型水庫庫區移民油茶、油桐產業基地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移民村組;
(二)具備適宜油茶生長的立地條件:1.海拔800m以下;2.坡度35°以下;3.土層厚度80cm以上。
(三)集中連片30畝以上。
第九條 立項程序:
(一)移民或建設單位向所在鄉(鎮)移民站提出申請;
(二)所在鄉(鎮)移民站實地調查、初步規劃;
(三)縣移民局規劃立項;
(四)移民或建設單位與鄉(鎮)移民站簽訂項目合同。
第十條 項目開發人申請立項,必須報送下列材料:
(一)承包土地(山場)合同;
(二)村、鄉(鎮)簽署意見的立項申請;
(三)林業部門出具的面積證明(附地形圖);
(四)所在鄉(鎮)實地調查、初步規劃表。
第三章 投資與受益
第十一條 油茶新造林前四年總投資1739.36元/畝,其中移民資金投資740元/畝(種苗由移民局統一調購,按200元/畝計算;第二至第四共三年肥料、農藥和撫育費540元),分四年投入:第一年投資518元/畝(70%,含種苗費),第2至4年每年投資74元/畝(10%),其余投入由項目開發人自籌解決。
第十二條 當移民與項目開發人不一致的,移民與項目開發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在合同中約定移民的收益。
項目開發人還應當與開發山場所在地的鄉(鎮)移民站簽訂項目開發合同,當所開發的山場屬搬遷移民的承包地的,可以約定開發人自項目開發的第五年至第七年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2公斤/畝,其中1公斤返給移民,自項目開發的第八年起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4公斤/畝,其中2公斤返給移民。當所開發的山場屬非搬遷移民的承包地的,可以約定開發人自項目開發的第五年至第七年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2公斤/畝,自項目開發的第八年起每年上交所在鄉(鎮)移民站茶油4公斤/畝。
開發人上交給鄉(鎮)移民站的茶油所得收益,縣移民主管部門和鄉(鎮)移民項目開發管理機構應當統籌安排,只能用于改善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挪做它用。
第十三條 項目開發人對所開發的項目,不予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項目開發至第五年未見成效的,所在地的鄉(鎮)移民站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項目開發合同,收回所投入的移民開發資金。
第四章 驗 收
第十四條 驗收分為單項驗收、年度驗收和總驗收。
(一)單項驗收:按《汝城縣水庫移民油茶豐產栽培技術》要求對整地、移栽、撫育實行單項驗收;驗收面積以80株/畝計算,坡度30°以上的行株距為2.5m×2.5m,30°以下的行株距為3m×3m。
(二)年度驗收:每年年底對項目進行當年度驗收;
(三)項目總驗收:四年項目全部完成后全面驗收,并將資料匯總存檔。
第十五條 驗收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移民或建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
(二)鄉(鎮)組織人員初驗;
(三)縣移民局、財政局、林業局組織人員驗收。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六條 移民油茶開發資金分四年四次撥付,第一年完成苗木移栽一個月后驗收合格撥付70%(518元/畝),第二年至第四年3年年度驗收合格每年撥付10%(74元/畝)。
第十七條 資金按下列程序撥付:
(一)下達項目計劃;
(二)項目分年度實施和驗收;
(三)分年度撥付項目資金;
(四)項目總驗收;
(五)撥付全部項目資金。
第十八條 移民油茶開發資金及投資收益應按項目的開發專款專用,縣審計、監察部門應加強專項審計和檢查,對挪用該項資金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十九條 移民油茶產業開發面積大、任務重、要求高,必須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做到“統一規劃、統一開發標準、統一品種布局、統一種苗供應、統一技術指導”,確保油茶產業開發成功。
(一)成立全縣移民油茶產業開發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庫區移民油茶產業開發項目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
顧 問:廖桂生 縣委副書記、縣長
鄧超群 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組 長:陳占華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吳志華 縣政府副調研員
成 員:宋 恒 水庫移民開發管理局局長
黃寧宇 財政局局長
祝紅飛 林業局局長
(二)成立油茶開發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油茶基地造林的規劃設計、栽培管理等實施工作。
顧 問:陳占華 吳志華
組 長:宋 恒
常務副組長:朱建春
副 組 長:肖雙忠 范份德 黃 輝 方世雄 趙湘莉
成 員:朱耀海 范志輝 包定恩 范 嫘 吳黎君
歐陽春 何大明
(三)成立油茶開發土地流轉協調工作小組,負責調解處理油茶基地土地流轉當中的矛盾糾紛,由各移民鄉(鎮)人員組成。
(四)成立油茶基地技術服務小組,負責油茶基地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由移民局、林業局人員組成。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縣移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